康複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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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複評定(Rehabilitation Assess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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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康複評定[1]
康複評定是指用客觀的方法有效地、準確地判斷患者功能障礙的種類、性質、部位、範圍、嚴重程度以及預後的過程。
康複評定的特點及重要性[2]
- 康複評定的特點
①廣泛使用指數法、量表法
②註重綜合性功能的評定
③重視專項的綜合評定
④分期評定,反覆多次
- 康複評定的重要性
康複評定是康復醫學的重要組成部分
①康復醫療始於評定,止於評定
②康複評定決定康復治療
③沒有康複評定就沒有康復醫學
康複評定的目的[3]
與臨床檢查相比,康複評定與病人的生活聯繫更密切,也更有針對性,概括起來有以下幾個方面。
(1)瞭解功能障礙的性質:尋找引起功能障礙的器官組織缺陷,包括:①先天性。如先天性脊髓膜膨出,先天性心臟病等。②後天性。如腦性癱瘓,小兒麻痹後遺症,腦卒中等。③繼發性。如骨折後長期卧床引起的肢体攣縮等。
(2)瞭解功能障礙的範圍:明確功能障礙是屬於哪一個或幾個方面受到限制,如顱腦損傷病人是單純性軀體運動功能障礙,還是同時存在認知、言語及心理障礙。
(3)瞭解功能障礙的程度:即按照WHO標準,分清功能障礙是組織器官水平缺陷(impairment),或個體自身功能受到影響(disability),還是個體與外界交往,發揮社會作用受到限制(handicap)。
(4)瞭解評定對象的康復欲望及需求:根據評定結果制定適宜的治療目標和治療計劃。年齡、職業、文化背景、家庭經濟狀況不同,其康復欲望和要求也不同。
(5)評定治療效果:一個完整的治療過程應是以評定開始,又以評定結束。通過評定,找出病人存在的問題(功能障礙),分清主次,根據評定結果制定出適宜的治療方案,進行治療。經過一定時間的治療後,要再次評定,以瞭解治療效果,並根據再次評定的結果,制定或修改下一階段的治療方案,繼續治療,然後再評定,再治療......。如此迴圈下去,直至達到既定的康複目標或需要停止治療。
(6)預測結局或預後(outcome measure):是康複評定的重要內容之一,近年來日益受到重視。預測結局或稱為預後評定,是依據所收集到的資料以及初期和中期評定的結果,對病人將來的功能結局作出比較客觀、合理的預測,以便充分地利用各種資源,避免病人及其家屬對康復期望過低或過高。
康複評定的實施[3]
實施康複評定最主要的是選擇適當的量表和把握住適當的評定時間。
1.常用評定量表
在康復醫學中應用較多的量表有以下幾種。⑴按照評定方式分為自評量表和他評量表。自評量表也叫客觀量表,由受評者(被評定對象)自己對照量表的項目及其要求,選擇符合自己情況的答案。此類量表在心理學及社會學中應用較多,包括各類問卷和調查表,如癥狀自評量表(SCL-90),自評抑鬱量表(SDS),生活滿意度指數(LSI)。他評量表是由填表人作為評定者(一般為專業人員),評定者根據自己的觀察和測量結果填表,如關節活動範圍測量(ROM),徒手肌力檢查(MMT);也可以詢問知情者,如Barthel指數(BI),功能獨立性測量(FIM)等。由於他評量表是評定者對受試者所進行的主觀評價,因此,在這種意義上,他評量表又稱為主觀量表。⑵按照量表的編排方式:分為數字評定量表和描述性評定量表。前者是提供一個定義好的數字序列,由評定者給受試者的行為確定一個數值(等級)。如SCL-90,FIM,Barthel指數等;後者是對所要評定的行為提供一組有順序性的文字描述,由評定者選出一個適合受評者的描述。也可將描述性量表與數字量表結合起來,即給描述性量表的每個描述規定一個數字等級,如格拉斯克預後量表(GOS)。⑶按照量表的內容:分為①運動功能量表,如Fugl-Myer運動量表,Rivermead運動指數等。②言語功能量表,如Boston診斷性失語檢查,Frenchay構音障礙評定等。③心理精神量表,如漢密頓抑鬱評定量表(HAMD),焦慮自評量表(SAS)等。④生活自理能力量表,如Barthel指數,FIM等。⑤社會功能量表,如家庭功能評定量表(FAD),生活滿意度評定量表(LSR),總體幸福感量表(GWB)等。
2.康複評定時間
何時開始評定?間隔多長時間再次評定?何時結束評定?這是實施康複評定時需要掌握的時間因素。⑴初次評定:不論是住院還是門診病人,當其介入康復,準備制訂康復計劃和開始康復治療前,應進行初次評定或稱為初期評定。其目的主要是瞭解存在問題、功能狀態、康復潛能及可能影響因素,並作為制定康復計劃及短期、長期目標的依據。⑵再次評定:或稱為中期評定。根據病人功能障礙的性質,病程及功能改善進度來決定。再次評定的目的是瞭解功能有無改善及其程度,並決定是否要對原有目的和計劃進行適當調整。因此,對恢復速度比較快,早期或住院病人,可每1~2周評定1次,對恢復速度比較慢,病程比較長或門診病人,可3~4周評定1次。⑶最後評定:在康復治療結束前或住院病人出院前評定(或稱終期評定)。其目的是瞭解康復效果,有無達到預期的目標,並提出今後繼續康復治療,預防複發或繼發性殘疾的意見,對住院病人還應制定出院計劃。
康複評定與臨床檢查的區別[3]
臨床檢查是康複評定的基礎,但前者提供的信息量有限,且多偏重於疾病本身。例如:對行走困難的病人,臨床檢查重在瞭解其原因是由於神經系統疾患還是骨關節疾患引起,繼而瞭解肢体是否等長,肌肉有無萎縮,關節活動範圍和肌肉力量有無改變。而康複評定除了要瞭解上述內容外,還可以通過步態分析進一步得到有關參數,如行走困難發生於步態的哪一相(支撐相,擺動相),在每一相中,軀體重心的變化,肢体各關節的活動及肌肉力量有無異常。再如言語障礙(失語症)的病人,臨床檢查註重瞭解是屬於感覺性、運動性或者混合性,是完全性還是不完全性;而康複評定中的言語評定,不僅可以得到失語症的一般資料,還可以將失語的類型進一步細分為表達性失語,接收性失語,命名性失語,言語錯亂以及有無書寫、閱讀及覆述能力的改變,因此,康複評定比臨床檢查更具體,更有針對性。二者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對象不同:臨床檢查的對象包括一切急、慢、重、危病人,康複評定則局限在有功能障礙的傷、殘、病患者。
(2)病情不同:臨床檢查的對象病情複雜、多變,康複評定則多穩定,波動小。
(3)目的不同:臨床檢查要找出病因(定性、定位),瞭解病理過程(性質、部位、範圍、程度),治療疾病本身;而康複評定則是為了找出有無功能障礙及其程度,挖掘潛力、改善功能、提高能力。
(4)檢查手段不同:臨床檢查以實驗室或儀器為主,局限在個體內,即按照器官-組織-細胞-分子的順序,花費多;康複評定則以測量(如關節活動範圍、肌力)、詢問(如ADL,心理)為主,由個體外延,即按照個人-家庭-社會的順序,且費用少。
(5)處理原則不同:臨床檢查後的治療主要是藥物和手術,而康複評定後的治療主要為功能訓練、代償,或功能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