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建設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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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項目建設程式是指工程項目從策劃、選擇、評估、決策、設計、施工到竣工驗收、投入生產或交付使用的整個建設過程中,各項工作必須遵循的先後工作次序。
工程項目建設程式是工程建設過程客觀規律的反映,是工程項目科學決策和順利進行的重要保證。以世界銀行貸款項目為例,其建設周期包括項目選定、項目準備、項目評估、項目談判、項目實施和項目總結評價六個階段。每一階段的工作深度,決定著項目在下一階段的發展,彼此相互聯繫、相互制約。
在項目選定階段,要根據借款申請國所提出的項目清單,進行鑒別選擇,一般根據項目性質選擇符合世界銀行貸款原則,有助於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急需項目。被選定的項目經過1-2年的項目準備,提出詳細可行性研究報告,由世界銀行組織專家進行項目評估之後,與申請國進行貸款談判、簽訂協議,然後進入項目的勘察設計、採購、施工、生產準備和試運轉等實施階段,在項目貸款發放完成後一年左右進行項目的總結評價。正是由於其科學、嚴密的項目周期,保證了世界銀行在各國的投資保持有較高的成功率。
按照我國現行規定,一般大中型及限額以上工程項目的建設程式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長遠規劃,結合行業和地區發展規劃的要求,提出項目建議書。
- 在勘察、試驗、調查研究及詳細技術經濟論證的基礎上編製可行性研究報告。
- 根據咨詢評估情況,對工程項目進行決策。
- 根據可行性研究報告,編製設計文件。
- 初步設計經批准後,做好施工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 組織施工,並根據施工進度,做好生產準備工作。
- 項目按批准的設計內容完成,經投料試車驗收合格後正式投產交付使用。
- 生產運營一段時間(一般為1年)後,進行項目後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