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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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標識是指識別某一工作的基本要素,即與其他的工作區別的基本標誌,它就像個標簽能讓人們對職位有個直觀的印象。工作標識又叫工作識別、工作認定。
工作標識一般包括幾項內容:職位名稱、職位編號、所屬部門、直接上級和職位薪點。
1.職位編號
主要是為了方便職位的管理,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決定應包含的信息。
例如,在某個企業中,有一個職位前編號為HR-03—06,其中HR表示人力資源部,03表示主管級,06表示人力資源部全體員工的順序編號;再如MS.04一TS一08,其中MS表示市場營銷部(Market和Sales的首字母縮寫),04表示普通員工,TS表示職位屬於技術支持(Technology Supported)類,08表示市場銷售部全體員工的順序號。
2.工作名稱
工作名稱是指在重要職責上相同的職位的總稱。好的工作名稱能指出工作大致領域和工作性質(如銷售經理、總會計師),以更好地將本項工作和其他工作區分開來,這是任何工作描述必備的部分。
(1)工作名稱要準確反映主要的工作職責。例如,設備管理員、質檢員等。
(2)工作名稱應明確職位在組織中的相關等級位置。如“銷售總監”就應該高於“銷售經理”。同時還要採用一些表示等級的名稱,如“經理助理”、“實驗助理”等。
(3)工作名稱要儘量參加社會上通行的做法,便於接受,同時也有利於公司的工薪調查。
(4)工作名稱要照顧任職者的心理,靈活處理。例如,“環衛保潔員”比“清潔工”要好聽。“形象設計師”比“理髮師”好聽。工作名稱的美化可以提高工作的社會聲望,也可以提高員工對工作的滿意度。
3.職位薪點
職位薪點是工作評價所得到的結果,反映了這一職位在企業內部的相對重要性,是確定這樣職位基本工資標準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