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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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話法(又譯dialogue)是團隊學習的最主要方法。對話是組織成員基於相互尊重、信任和平等的立場,敞開心扉,講出自己心中的願望,揭示出心中的假設,通過交談和傾聽,進行心靈溝通的談話方式。
對話不僅是指組織成員之間的交談,其本質上是一個開放型、互動型交流的團隊學習過程,是一個人人暢所欲言,充分表達自己意見、自由交換看法、以多樣化觀點創造性地探討、研究問題的過程,組織成員彼此之間敞開內心世界,真誠地傾聽和接納其他成員,在相互接受與傾吐的過程中實現精神的相遇、相通,從而實現隱性知識的外化與融合,使團隊學習能力得以提升。
對話的目的不是尋求相同見解、贏得對話,而在於揭示出組織中個體思維的不一致性,更充分地掌握複雜的議題,增進集體思維的敏感度,使對話的結果超過任何個人的見解,成功的對話要滿足3個必要條件。
首先,揭示假設。假設是根植於內心深處的信念和價值觀,是個人或組織所擁有的心智模式。揭示假設是將自己心中作為思維與判斷基礎的隱含假設挖掘出來,其目的在於接受所有人(包括提出這個假設的人)的詢問、觀察,乃至質疑,大家來共同探討、檢驗假設的正確性,並互相瞭解他人的假設,通過對比、反思和探詢發現跳躍式的思維。
其次,對話參與者彼此要以工作伙伴相待,其目的在於消除由於地位、身份和階層差距所帶來的障礙,正確對待不同意見的組織成員,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創造平等的對話環境,以便無拘無束地進行思想的互動。
第三,制訂規則與架構。對話是一個學習的過程,必須明確對話要達到的目標是彙集更多的見解,而不是得到某種結論,否則對話就很容易轉變為討論。對話主持人的身份是過程顧問而不是領導,其作用在於把握對話的進程和方向,避免對話轉向討論;提醒、示範、引導、幫助參與者學習對話,使其瞭解他們才是過程與結果的“主人”——要對對話的結果負成敗責任。如果主持人表現出偏好,使成員感覺某項話題被刻意禁止,他們便會抱著保留的態度,不願意揭示假設。主持人也可基於他對對話的瞭解,通過自身的參與來影響對話的方向,並做出一種示範。
對話法與討論法兩者均能引導行動的方向。對話法的流程鼓勵人們發展出探詢的共同意願。而討論法是為了制訂決策,如果對話法導向討論法,就會中斷人們相互間的自由探詢,“決定”的意思是“扼殺其他的選擇”。進行對話的時候,最好心中不要預期達到什麼成果,但是無論對話方向如何,都帶著發展探詢的意願。討論的焦點往往是行動,而新的行動則是對話所產生的副產品。此外,在具體運用中,二者可能是針對一個複雜的問題,也可能是分步驟地解決一系列問題從而解決總體問題。其目的在於集中大家有益的想法與看法,從中找出更為合理的方案。
對話法與討論法都需要民主、平等、自由、寬鬆、和諧的氛圍與環境,但它們的規則不同,目標不同,必須加以區別,否則團隊通常既不能展開對話,也無法有效地進行討論。二者應交互配合使用,以產生綜合效果,才更具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