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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症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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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症治療(Symptomatic Treatment)

目錄

什麼是對症治療[1]

  對症治療是指用藥的目的在於改善癥狀稱為對症治療,或稱治標。對症治療雖然不能根除病因,但是在診斷未明或病因暫時未明時無法根治的疾病卻是必不可少的。在臨床上,某些重危急症如休克、驚厥、心力衰竭、高熱、劇痛時,對症治療可能比對因治療更為迫切。在可能的情況下,應當對因治療和對症治療同時進行。

對症治療的運用[2]

  對症治療主要運用於以下3個方面:

  1.識先兆防治未病

  治未病有助於把握疾病診治的主動權,節省醫療費用,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戰略意義。疾病是一個連續性的不斷變化發展的過程,是從量變到質變的過程。當疾病處於量的積累的萌芽狀態時,及時辨識先兆症,並作針對性治療,常常能使“上工救其萌芽”落到實處。健康、亞健康和疾病是一個無法截然分開的連續體。西醫重病理變化,重器質性病變,在臨床上有許多將會導致不可逆病理改變的徵兆,由於達不到相應疾病的診斷標準而常可能被忽略。中醫重視功能變化,長於功能調節。中醫的證具有功能性,證的這一特性,使中醫長於在尚未發生明顯器質性改變之前,通過對疾病萌芽狀態的先兆症進行辨證論治,調整異常功能狀態,有效地阻止疾病的發生。如《張氏醫通·中風門》記載張石頑以健脾化痰法,治療沈某中風先兆,以除類中之虞,並獲良效。《續名醫類案·中風》記載龔子材治桑某中風先兆,囑病人每年服藥1料,長期堅持,終未發病。

  疾病發生以後,審察疾病傳變的先兆症,根據疾病基本病機的演變規律,及時進行先證而治,防微杜漸,以安未受邪之地,有助於既病防變。如朱良春指出:“熱病用附子,要見微知著,如果出現四肢厥冷、冷汗大出、脈微欲絕、口鼻氣冷而後用之,即置患者於薑、附桶中,亦往往不救。”正當病人高熱、神昏、煩躁、脈數呈一派邪熱壅盛之證時,若見舌淡潤嫩胖,口渴欲飲,或但飲熱湯,或面色蒼白,或汗出、四肢欠溫,或小便色清,這些先兆症雖從辨證角度尚難辨為陽虛證,然朱良春從熱病獨特的個性出發,善於通過先兆症發現病、證潛在的變化趨勢,認為當及時使用附子於辨證方中,以截斷病勢,避免亡陽厥脫之變,反對守株待免式地等待陽虛證、亡陽證的顯化、典型化後才用溫陽藥。

  2.辨主症對症治標

  一方面,疾病主症的不同與變化,常常提示病機側重點的轉化,治療的重點與方法也常常隨之改變。如冠心病以心悸為主症時,常反映心腎氣陰虧虛,心神失養為主要病機,治療需以養心安神為主。冠心病以胸痛為主症時,常反映痰瘀痹阻心脈,治療當以豁痰化瘀、通絡緩急為主。可見治病要善於抓主症,要重視研究不同主症在同一疾病中產生的機制,使治療更加有的放矢。還要重視研究每一主症的表現形式、輕重變化及其與疾病病理演變的關係,以提高對疾病的辨治能力。另一方面,對於急症,當急則治標。張仲景臨證善於先治標急症,後治主病主證,體現出病證癥結合論治的靈活性,對臨床正確運用對症治療頗具指導意義。如黃疸病之病機主要為濕熱內蘊,法宜清利濕熱,由於證有濕盛、熱盛、濕熱俱盛之殊,故治有茵陳五苓散、大黃硝石湯、茵陳蒿湯之分。若黃疸誤治變噦者,施以小半夏湯,是為呃逆而設;“諸黃,腹痛而嘔者,宜柴胡湯”,是為痛、嘔而立。二者皆對症治療。權宜之計,意:芷解決主要矛盾,非治黃疸專方,待呃逆停,痛、嘔止,再辨病證而施以方治。重視發現新的特異癥狀,尋求新的對症治療方法。有助於增強中醫應急處理能力,在急症救治中尤有意義。再者,在辨病辨證基礎上,針對疾病主症或重要癥狀,加用某些特異性較強的藥物或方劑,進行必要的對症治療,“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使癥狀得到緩解或消除,有利於加強治療的針對性,減輕病人痛苦,提高療效。如頭痛用川芎,頭暈選天麻,牙痛加細辛,鼻塞取蒼耳子、辛夷等,進行專症專藥加減治療。或加用專症專方,如嘈雜、吞酸加左金丸,痙攣性疼痛加芍藥甘草湯,經行量多加二至丸等。

  根據藥理研究,對某些病理改變或指標,加用針對性較強的藥物,實際上也多是對症治療。值得一提的是,參考中藥藥理用藥,必須註重運用中醫理論和思維,在辨證論治的指導、配合下使用。《醫學源流論·方藥離合論》指出:“方之既成,能使藥各全其性,亦能使藥各失其性......若夫按病用藥,藥雖切中,而立方無法,謂之有藥無方”。若一味按藥理堆砌藥物,則難以適應病證的具體情況與患者個體差異,且可能虛虛實實,產生一定的毒副作用。例如,治療小兒厭食症,若單純用“高鋅”的牡蠣等藥物組方,其療效既不如辨證論治復方,也不如西藥鋅製劑。再如,現代藥理學研究證明,地龍的有效成分具有平喘、抗過敏及抗凝作用,適用於哮喘的臨床各期,但地龍之性味咸寒降泄,單味應用時,若以常規劑量(6~9g),難顯平喘定哮之效,若加大劑量,則副反應率亦高。按中醫理論結合辨證用藥,製成復方使用,則副作用明顯降低,療效顯著優於不辨證者,且擴大了適應症,可用於寒喘、熱喘或痰喘。若將中藥藥理作用與其性味功用結合起來,在辨證論治原則指導下選擇適當的辨病對症專藥不失為有效之舉。如川烏、桂枝、寒水石、虎杖、忍冬藤、蒲公英均能糾正血沉、抗“O”、黏蛋白這三項指標,治寒濕證可用川烏、桂枝,治濕熱證宜用寒水石、虎杖、忍冬藤、蒲公英。此外,由於人與實驗動物之間存在差別,對動物有效的中藥不一定對人體有效,需在臨床實踐中不斷檢驗與探索。

  3.察兼症隨症加減

  在明確疾病基本病機的前提下,辨證論治時,需註意對兼症的識別與治療,因為兼症雖非矛盾主要方面,但次要矛盾的解決有助於主要矛盾的解決,況且兼症可以在一定條件下上升為主要矛盾。對兼症的治療,除了常規的對症治療外,常常需要通過辨兼證,加減用藥。及時、恰當地處理好兼症,能使治療既突出重點,又兼顧一般,從而為病證結合論治的順利開展創造良好的條件。例如張仲景在抓住主症基礎上,進行辨病、辨證,以確定主治方劑,最後還要對兼症、或然症作隨症加減,使治療更加細緻綿密,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全面性。如四逆散證之或然症的病機雖然均以肝氣鬱結為主,但反映主證病機已涉及其他臟腑等部位,故需兼顧不同病位之病變,作隨症加減,如“咳者,加五味子、乾薑各五分,並主下利。悸者,加桂枝五分。小便不利者,加茯苓五分......”

  對症治療對於防治未病,增強治療的針對性和全面性具有現實意義,值得我們重視和研究。然而。癥狀畢竟是疾病的現象,機械地見症治症,不但難以取得良好效果,而且具有一定的盲目性,有時甚至貽誤病機。同一症對不同病的診斷價值不同,同一症在不同病中的預後、治療方法與療效也不同。對於絕大多數症。中醫又常缺乏特異性方藥,因此對症治療,必須結合辨病和辨證,在明確疾病診斷與基本病機的基礎上。作必要的對症處理。

相關條目

參考文獻

  1. 第一章 藥物效應動力學.基礎醫學整合.浙江大學精品課程
  2. 童舜華.試論對症治療的運用[J].中醫葯學刊,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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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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