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副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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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副收據(Mates Receipt/ Mate's receipt,英文簡稱 : M/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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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副收據也稱作收貨單,是船長或大副簽發給托運人的,用以證明貨物收到並已裝上船的憑證。
大副收據是海洋運輸業務中的主要貨運單證之一,它是劃分船貨雙方責任的依據,同時也是托運人換取已裝船提單的依據。可見,大副收據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
大副收據的內容和格式與裝貨單相同,只是在最後有“大副簽字”一欄。
根據《海牙規則》,承運人對貨物所負的責任是從貨物裝上船後才開始的。所以,為了明確船、貨雙方責任,在貨物裝船時,大副應將貨物的實際情況與裝貨單上的記載內容進行仔細核對、校正,然後簽發大副收據。
如果貨物外表狀況不良、標誌不清、貨物有水漬、油漬或污漬等狀況,數量短缺,貨物損壞時,大副就會將這些情況記載在收貨單上。這種在收貨單上記載有關貨物外表狀況不良或有缺陷的情況稱為“批註”(remark),習慣上稱為“大副批註”。有大副批註的收貨單稱為“不清潔收貨單”(foul receipt);無大副批註的收貨單則為“清潔收貨單”(clean receipt)。憑清潔收貨單換取清潔提單,不清潔收貨單換取的是不清潔提單。
- 簽發大副收據應註意的問題
按照某些國際法或公約的規定,有些貨物的滅失、損壞屬於承運人免責範圍,或者提單條款有些免責事項已成為一種慣例,承運人均可不負賠償責任,大副在簽發收貨單時,沒有必要將此類免責條款作一批註,使之與提單條款內容重覆。例如,中遠提單背面“木材條款”規定:“……承運人對上述木材的玷污,裂縫,洞孔或碎塊不負責任。”如果在大副收據上批註,不僅與提單條款重覆,進而可能還會給貨主收匯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 簽發大副收據應遵循的原則[1]
在大副收據上加以批註,其後果是妨礙了托運人換取清潔提單併進而影響結匯,為此,應註意以下幾個問題︰
1.防止兩個極端
在簽發大副收據時,容易出現兩種傾向:一種是不論貨物是否完好,數量是否正確,為了迎合貨方,一概不加批註,這樣就會使承運人承擔不屬於自己的責任。因為,不加批註就意味著船方在接收貨物時,外表狀況是良好的,數量是準確無誤的,卸貨時如發現有損壞,即可推定此種情況發生在承運人的責任期間。另一種情況是不論貨物有無損壞或短缺,為避免將來可能產生的責任,儘量多加批註,這樣又會給貨主增加許多不必要的麻煩。長此以往,不僅影響到船方的信譽,也不利於國際貿易的進行。對以上兩種情況,都應儘量防止,在具體工作中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既不誇大,也不縮小,做到恰如其份。
2.措辭清晰明瑞
大副批註是記錄貨物裝船時實際狀況的原始憑證,因此在大副收據上加批註,要準確地反映情況,切忌措辭含糊不清,以免日後發生爭議。
大副簽署收貨單有以下作用:
①證明貨物已經裝上船;
②承運人已經收到貨物,並開始負責;
③托運人憑收貨單換取提單;
④大副在簽署收貨單時,會認真檢查裝船貨物的外表狀況、貨物標誌、貨物數量等情況。如果貨物外表狀況不良、標誌不清、貨物有水漬、油漬或污漬等狀況,數量短缺,貨物損壞時,大副就會將這些情況以批註形式記載在收貨單上。因此,收貨單是記載貨物交接狀況最早的證明。
- ↑ 傅廷忠. 關於大副收據的法律問題與實踐[J]. 世界海運, 1998, 021(001):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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