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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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貨單(Shipping order,簡稱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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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裝貨單,是指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在接受托運人提出托運申請後,發給托運人的單證,同時也是命令船長將單上貨物裝船的憑證[1]。通常情況下,只有經海關簽章後的裝貨單,船方(或陸路運輸單位)才能收貨裝船、裝車等。因此,實際業務中,裝貨單又稱為“關單”。
按國際一般慣例,裝貨單一般是一式三聯。第一聯留底,為船方繕制裝貨清單之用;第二聯是裝貨單;第三聯為收貨單,即大副收據。[1]目前,由於海關管理方式有所變化,出口企業一般難以取得海關簽章的“出口貨物裝貨單”,“出口貨物裝貨單”也可不需要海關簽章。
裝貨單的主要作用[1]
1、是承運人確認承認貨物的證明。承運人簽發裝貨單,即表明已辦妥托運手續,承運人已同意承運單上所列貨物,裝貨單一經簽訂,運輸合同即告成立。
2、是海關對出口貨物進行監管的單證。托運人憑裝貨單及其它有關單證,辦理出口報關手續,海關核准出口,即在裝貨單上加蓋海關放行章。
3、是承運人通知碼頭倉庫或裝運船舶接貨裝船的命令。托運人將裝貨蘋連同貨物送交承運人指定的倉庫或船舶,理貨人員按積載計劃由裝卸工人分票裝船後,即將實裝貨物數量、裝艙部位及裝船日期項寫在裝貨單上,交船方留存備查。
裝貨單和托運單的關係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