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群居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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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製群居鏈是指一些有著產業聯繫的上下游企業“一窩蜂”地相繼前來投資辦廠,以維持原來的生產聯繫。
“群居鏈”是由“群居生存”衍生的,它是由跨國公司以群居生存的方式移居到他國後,組成的互成一體的商業價值鏈。這個價值鏈的每一環節都是由互為全球協議伙伴和追隨客戶的企業組成,這些企業長期合作,彼此商務模式、價值觀、商業目的等方面多有相似之處,相互之間可以開放地談判、協調成本和戰略等重大問題,併在長期的合作中互贏。這種“群居生存”和“群居鏈”足以使中國企業整體戰略環境發生震蕩、斷裂和重構,甚至足以對中國企業構成重大戰略威脅。
外源型集群很多時是所謂“複製群居鏈”,一些有著產業聯繫的上下游生產企業一窩蜂地相繼前來辦廠,以維持原來的生產聯繫。如製鞋業,中國臺灣的製鞋商、原材料供貨商、包裝商、機器維修店以及外包廠商在廣東形成了一個新的企業網路。“群居鏈”複製過來後,與當地的交流就少了,因為它們可以不依賴當地的供貨商網路。而這種“群居鏈”又是可以到處流動的,這容易造成當地經濟的空洞化。
台資企業的複製群居產業鏈的投資模式導致台資企業與外部經濟環境之間的信息交流較少,使信用提供者無法較為便利地獲取台資企業的信用信息。台資企業往往以產業的上下游企業同時移居,以企業網路的形式進入大陸投資,通常只形成了台資企業間的網路,與本地企業間的融合較少;台資製造企業採購非本地化,仍從中國臺灣進口,台資企業對當地相關產業前向、後向關聯效應差。台商仍與島內原材料、機器供貨商等上游企業以及其它支撐體系保持著相當緊密地“供貨商——生產——貿易商”的網路關係。調查表明,這些企業仍然從中國臺灣進口其生產所需的60.1%的原材料和76.9%的機器設備,而僅有19.6%的原料和5.5%的機器購自於當地;而且,台資在大陸企業常常處於產業鏈的低端,從生產過程看,大約67%的既在大陸又在中國臺灣生產的企業將高附加值的生產留在中國臺灣,而僅有7.2%的該類企業在大陸生產高附加值產品。從營銷和產品研發來看,企業接受訂單、獲取信息、產品開發、研製和試驗以及銷售活動都主要集中在中國臺灣,僅有四分之一左右的企業在大陸開展這些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