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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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基金稅收[1]
基金稅收是指基金運作過程中有關當事人向國家所交納各種稅金的總稱。
基金稅收的內容[2]
由於基金公司僅僅是投資者資產的集合,以企業法人名義存在,如果既向基金公司征收企業所得稅,又對基金公司的投資者徵稅,勢必造成重覆徵稅,因此大多數國家都對基金公司實行免稅政策,只對投資者徵稅,投資者在取得基金分配收益後應繳納所得稅;基金管理公司作為企業,其經營收入應該依法納稅。由於信托財產歸投資者所有,基金經營者是委托代理機構,運用信托財產所創造的收益,扣除費用後,應該按投資者投資的比例進行分配。各國對基金投資者的徵稅方法並不統一,有的由基金管理公司代繳,有的由投資者自繳。徵稅稅種和稅率不完全一樣,一般情況下基金投資者要交以下兩種稅金:
1.所得稅。投資者所分配到的股息、利息、紅利收入,一般要交納個人所得稅。
2.交易印花稅。投資於股票基金與債券基金在轉讓時或投資者在轉讓基金證券時,一般須交納交易印花稅。目前在我國,買賣基金證券時政府免收投資者的交易印花稅。
這些是通常情況下需要交納的稅種。有的國家和地區為了鼓勵投資基金髮展,對基金免徵稅金。特別是離岸基金,一般都在有“租稅天堂”之稱的地區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