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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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報酬,一定面積土地上投入勞動和資金後所取得的產量或收益。是土地私有制在經濟上的一種實現形態。土地報酬以總收益或純收益來表示,一般可以分為直接收益和間接收益。作為農業生產資料的土地的收益就是農產品;而作為建房基地的土地,其收益就是間接的,是通過房屋內的其他生產經營而實現的。
不論哪種收益,都是通過土地利用而實現了它的使用價值。在商品經濟條件下,土地利用有效與否,只計算其純收益的多少。純收益多,則土地利用效益大。土地的純收益,取決於土地的受容力、生產效率和生產力。土地受容力即在一定經濟狀況和技術水平下,投入土地的勞動與資金達到最有利的比例(最佳適合度)時,土地吸收勞動、資金的數量。吸收量大,即受容量大,反之則小。土地生產效率,指最佳比例時,勞動或資金與其所取得報酬的比率。土地生產力,為生產效率與受容力之積。
如一塊土地可容投資(受容力)100元,每元投資可得產品3元。則該地生產力為3×100=300元,即以總收益表示的土地報酬為300元。純收益等於總收益減去生產費用(已投入的可容投資量100元),即300-100=200元。各塊土地豐度不同,土地利用的目的及其技術水平和經濟狀況也有不同。因此,不同土地的受容力、生產效率也不同,土地總收益(生產力)和純收益,也即土地報酬就有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