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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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报酬,一定面积土地上投入劳动和资金后所取得的产量或收益。是土地私有制在经济上的一种实现形态。土地报酬以总收益或纯收益来表示,一般可以分为直接收益和间接收益。作为农业生产资料的土地的收益就是农产品;而作为建房基地的土地,其收益就是间接的,是通过房屋内的其他生产经营而实现的。
不论哪种收益,都是通过土地利用而实现了它的使用价值。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土地利用有效与否,只计算其纯收益的多少。纯收益多,则土地利用效益大。土地的纯收益,取决于土地的受容力、生产效率和生产力。土地受容力即在一定经济状况和技术水平下,投入土地的劳动与资金达到最有利的比例(最佳适合度)时,土地吸收劳动、资金的数量。吸收量大,即受容量大,反之则小。土地生产效率,指最佳比例时,劳动或资金与其所取得报酬的比率。土地生产力,为生产效率与受容力之积。
如一块土地可容投资(受容力)100元,每元投资可得产品3元。则该地生产力为3×100=300元,即以总收益表示的土地报酬为300元。纯收益等于总收益减去生产费用(已投入的可容投资量100元),即300-100=200元。各块土地丰度不同,土地利用的目的及其技术水平和经济状况也有不同。因此,不同土地的受容力、生产效率也不同,土地总收益(生产力)和纯收益,也即土地报酬就有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