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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資本經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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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什麼是國有資本經營收益[1]

  國有資本經營收益是指國家以所有者身份從國家出資企業依法取得的國有資本收益,包括國有資本分享的企業稅後利潤,國有股股利、紅利股息企業國有產權股權)出售、拍賣、轉讓收益和依法由國有資本享有的其他收益。

國有資本經營收益的收繳[2]

  國有控股公司所屬全資企業上繳的利潤可以採用按季預繳、年終清算的辦法,季末5日內預繳,年終10日內繳清。所屬控股、參股和其他的資本收益,在確定後15日內上繳控股公司。轉讓所屬全資企業的產(股)權收入應由控股公司收繳。其他占有使用公司資產的企業繳納的租金、占用費等,按協議、合同規定由控股公司收繳。所屬控股、參股企業的董事必須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的企業,堅持同股同利的原則;作為有限責任公司的企業,嚴格按照確定的分利比例,將屬於控股公司的資本收益及時繳納。所屬控股企業經董事會決議採取分配現金股利方法的,公司或委托的國有持股單位應按時足額收繳國有股應分得的股利,不得以任何方式放棄國有股的收益權。國有資本收益的管理工作由公司經理負責,所屬全資企業資本收益的上繳工作由企業的董水長(執行董書)和財務總監共同負責。所屬企業應按規定將資本收益及時、足額上繳公司,凡拖欠、挪用、截留公司資本收益的,按照國有控股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在國家所有權客體具有無限廣泛性的條件下,對於一些對國計民生關係不大,又難以一次出賣的產權,可以通過企業股份制改製,使其產權變更為優先股,實現單一的收益權。而對有關國計民生的產權,國家應加強控制,不僅要有收益權,而且應對收益分配比例和使用進行督導。

國有資本經營收益確認的原則[3]

  (1)必須遵循等量資本獲取等量收益的原則。一些企業在“內部人控制”下,採取各種手段侵蝕國有資本股權收益,如同股不同資、同股不同利同股不同權、國有股低價轉讓、剝奪國有股配股權等,使國有資本縮水貶值。為此,必須強調等量資本獲取等量收益的原則,以有效防範國有資產的流失。

  (2)必須遵循“統籌兼顧、適度集中”的原則。第一,國家股東在確定分紅比例時,應確保企業用利潤進行再投資符合國家關於國有經濟佈局戰略調整的方向和範圍的指導方針:第二,國家股東應根據市場上的投資回報率等因素,為該企業或該行業確定一個合適的“標桿回報率”。在確定“標桿回報率”時,需考慮兩方面的因素:一是國有企業承擔的一定程度的“公益”職能;二是國有企業享受的國家給予的壟斷地位等特權和隱性補貼。

  (3)必須遵循“循序漸進,分類處理”的原則。從國外的經驗看,採取“一刀切”是行不通的。因為企業的現金流資本結構不同,對不同行業的不同企業需要一個不同的比例。可以先在收益較高的如電力、電信、石油等帶有明顯壟斷性的行業進行試點,優先考慮收繳壟斷行業的超額利潤,對已完成企業改製和主輔分離的國有企業也應列入優先收繳名單。對於具有一定壟斷性行業的企業,應確定相對較高的收益上繳比例:而對於一般競爭性行業的企業,可適當降低上繳收益的比例。同時,要考慮國企改製成本和補充社會保障資金需求。分紅比例不一定很高,如果分紅比例過高,對企業的競爭力會有負面影響。

國有資本經營收益確認的方法

  具體來講,第一,按行業分類上繳的具體形式是將企業分為壟斷性企業、部分壟斷性企業和充分競爭陛企業三類。按照這樣一個分類,上繳的國企紅利比重應是由高到低。對於壟斷性企業,可按固定比例,如按可分配利潤的15%一25%,最好不要超過30%。

  第二,對於不同企業的合理的分類標準應是具體企業的增長潛力,應根據企業或業務所處的成長階段和發展前景確定不同的分紅率。

  (1)處於成熟階段的業務,盈利豐厚但增長潛力已經基本窮盡,再投資的回報率很低。對於這樣的業務,合理的分紅政策應該是,用高分紅率把現金拿走,投資於有較高回報率的業務;

  (2)處於成長期、具有高增長前景的業務,例如正在進行研發的高科技項目,合理的分紅政策應該是低分紅或不分紅。

  此外,國家股東的分紅政策尤其應該鼓勵企業用留下的利潤支持高風險但有前途的創新投資項目。把企業從成熟業務所獲得的利潤再投資於高風險的創新活動。是大型企業技術進步的一個重要源泉。國家股東應該儘力對所提議的創新投資做出正確的技術和商業判斷,進而在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之間做出合理的平衡,確定合理的分紅政策,以鼓勵企業的創新精神

  對國有資本經營收益的收繳亦應採用分類的辦法,具體來講:對企業改製中國資轉讓、國資經營公司國有股份、股權轉讓收益應由國資委在產權變更環節負責收繳:對國資經營紅利收益宜由各資產經營公司在董事會股東大會通過企業利潤分配方案後收繳:對國有獨資企業要核定利潤上繳比例,分別由作為出資人的資產經營公司或國資委負責收繳;對其他國資經營收益(如經營權拍賣、配股權轉讓、國資經營績效收益等)按源頭控股原則由國資委負責收繳。

參考文獻

  1. 楊麗波.財政新概念.遼寧人民出版社,2005.07.
  2. 萬偉.國有控股公司財務管理實務.中國商業出版社,2002年02月第1版.
  3. 宋文閣,趙璐.國有資本經營收益構成確認及收繳管理.現代經濟探討.200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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