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工程量總價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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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工程量總價合同即根據設計工作所依據的基礎資料的可靠程度和設計的詳細程度,對於能夠準確計算出分項工程量的項目,編寫工程量清單,業主要求投標人在投標時按單價合同的方式分別填報分項工程單價,從而計算出工程總價,據之簽訂合同。原定工程項目全部完成後,根據合同總價付款給承包商。如果改變設計或增加新項El,則用合同中已確定的單價來計算新的工程量和調整總價
固定工程量總價合同對業主有很多優點,一是可以瞭解投標人投標時的總價是如何計算得來的,便於業主審查投標價,特別是對投標人過度的不平衡報價,比較各投標人的價格差異,也可以在合同談判時壓低價格;二是在物價上漲或增減工作內容的情況下,參照已報單價確定變化後的單價。
固定工程量總價合同適用於設計依據的基礎資料可靠、設計圖紙比較詳盡、分項工程量比較準確、施工中工程量變化不大的項目。對於地上的小型工程項目、普通結構的土建工程項目,業主考慮到項目施工比較簡單,主體工程內容比較明確,根據主要的工程內容可以確定雙方進行全部工程建設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