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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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即根据设计工作所依据的基础资料的可靠程度和设计的详细程度,对于能够准确计算出分项工程量的项目,编写工程量清单,业主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按单价合同的方式分别填报分项工程单价,从而计算出工程总价,据之签订合同。原定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后,根据合同总价付款给承包商。如果改变设计或增加新项El,则用合同中已确定的单价来计算新的工程量和调整总价
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对业主有很多优点,一是可以了解投标人投标时的总价是如何计算得来的,便于业主审查投标价,特别是对投标人过度的不平衡报价,比较各投标人的价格差异,也可以在合同谈判时压低价格;二是在物价上涨或增减工作内容的情况下,参照已报单价确定变化后的单价。
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适用于设计依据的基础资料可靠、设计图纸比较详尽、分项工程量比较准确、施工中工程量变化不大的项目。对于地上的小型工程项目、普通结构的土建工程项目,业主考虑到项目施工比较简单,主体工程内容比较明确,根据主要的工程内容可以确定双方进行全部工程建设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