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交割日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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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交割日交易(Fixed Maturity Date Transa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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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交割日交易即交割日固定的遠期外匯交易,是指進行遠期外匯交易的買賣雙方在確定的交割日進行交割的交易。這個交割日一旦確定則不能推遲,也不能提前。如4月15日是即期交割日,則3個月期的遠期交易交割日為7月15日。到7月15日這一天,雙方按時把各自的資金划到指定的賬戶中,如果有一方延遲,則需要向另一方交納一定資金作為補償。
2005年8月25日A企業與國外(歐洲)買家簽署進口協議,將在三個月之後(11月25日)支付合同款項500萬歐元,如A企業覺得三個月內歐元匯率可能出現上漲,則A企業可考慮委托銀行辦理歐元的遠期售匯業務,鎖定三個月後歐元的付匯成本。具體的交易方式有如下三種可以選擇:
假設8月25日外匯市場的價格為:
歐元兌美元即期匯率1.2300,三個月遠期匯率1.2353;
美元兌人民幣即期售匯匯率811.67,三個月遠期售匯匯率為807.53;
歐元兌人民幣即期售匯匯率997.83,一個月遠期售匯匯率996.00、二個月的遠期售匯匯率995.62,三個月遠期售匯匯率995.03。
若企業能確定在11月25日將對外付款,則可選擇固定交割日的交易方式,以995.03的歐元兌人民幣三個月遠期售匯價格成交。這樣無論市場價格如何變化,在2005年11月25日A企業都可以按照995.03的價格從銀行買入500萬歐元,並對外支付。
值得註意的是,一旦企業選擇了固定交割日的交易方式,則該企業必須在交割當日提交所有的購匯憑證,並完成購匯手續,否則銀行將視同客戶違約處理,並上報外管局。因此,固定交割日交易對企業的資金安排和憑證流轉提出很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