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共同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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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共同基金(Common Fund for Commod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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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共同基金(Common Fund for Commodities)是為穩定初級產品國際市場價格提供緩衝儲存資金,並利用儲存以外的其它措施促進這些產品的生產和出口多樣化而設立的政府間金融機構。它是於二十世紀七十年代,聯合國貿發會議主持《設立商品共同基金協定》談判,163個國家於1980年正式締結了協定,並於1989年正式生效。
商品共同基金的組織機構包括理事會、董事會、咨詢委員和總裁。理事會由全體成員國組成,是基金的最高權力機構,擁有制定基金的基本政策、任命總裁等權力。董事會由25名執行董事和25名候補執行董事組成,由理事會選舉產生,負責基金的經營指導並向理事會作出報告。
商品共同基金共有成員107個(截至2002年11月),總部設在荷蘭的阿姆斯特丹,現任總裁(Managing Director)是德國人羅爾夫.波恩克(Rolf Boehnke)先生。
商品共同基金通過設立兩個帳戶(第一帳戶和第二帳戶)來運營:第一帳戶專為國際緩衝儲存或國際協調的緩衝儲存提供資金而設立,由成員國分攤認購。緩衝儲存的作用是干預市場,穩定價格。當國際市場供過於求、價格下跌至下限時,商品共同基金就買進,使價格回升至合理範圍,反之則賣出,如此周而複始,人為地將價格穩定在約定的範圍。價格上限、下限和合理範圍均由商品共同基金協議商定。第二帳戶是為儲存以外的所籌集的資金而設立,主要由成員國自願捐獻,用於旨在促進初級產品開發和多樣化的研究與開發、提高生產率以及銷售等。
按照商品共同基金協定,第一帳戶資本為4億美元,第二帳戶資本為3.5億美元,兩個帳戶的資本總額為7.5億美元,應由當時163個聯合國成員國直接分攤 4.7億美元,自願捐款2.8億美元。基金自成立之後,由於法國法郎與美元兌換率的變化、一些國家遲遲沒有加入協定或加入後又退出,兩個帳戶項下實有資金仍遠未達到協定額度。截止到2002年11月,商品共同基金在兩個帳戶項下資金總額為4.26億美元,其中第一帳戶資金為1.66億美元,第二帳戶資金為 2.60億美元。
根據商品共同基金協定,第一帳戶的直接分攤資金本金用於緩衝儲存,其利息用於商品共同基金行政費用的支付。商品共同基金協定達成的時間在1980年,但到1989年才正式生效和運作。由於世界市場的形勢和一些國際商品組織發生了某些變化,商品共同基金的緩衝儲存實際上並未實施過,第一帳戶的本金從未動用。從1996年開始,第一帳戶的凈收益可以有條件使用。1995年12月,商品共同基金理事會第七屆年會決定,以前累積的第一帳戶項下1200萬美元凈收益可用來資助發展中國家和經濟轉型國家建立有形初級產品市場,提高風險管理水平,促使市場流通體系的自由化和國際化。
第二帳戶的經營則進展較大。截止2002年11月,商品共同基金共批准了114個項目(已完成32個項目),涉及37種商品(34種是農產品),項目金額達 3.42億美元,其中商品共同基金提供了1.67億美元。商品共同基金提供的資金中,無償援助為1.41億美元,貸款為0.26億美元。
商品共同基金對第二帳戶資金的使用確定了兩個目標,即改善初級產品市場條件和提高初級產品的長期競爭力。第二帳戶的資金不能用於資助國別項目。成員國如欲使用該帳戶項下的資金,必須聯合其它成員國通過與商品共同基金有聯繫的國際商品組織(如聯合國糧農組織)提出申請。項目由感興趣的成員國共同執行,其結果應使成員國共同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