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交易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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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交易原則是指每一項交易都至少在兩方,在一方根據自己的經濟利益決策時,另一方也會按照自己的經濟利益決策行動。
(1)交易時不僅要考慮對自己有利,還要考慮對對方有利;
(2)在財務交易時要註意稅收的影響。由於稅收的存在,主要是利息的稅前扣除,使得一些交易表現為“非零和博弈”。
雙方交易原則的建立依據是商業交易至少有兩方、交易是“零和博弈”。以及各方都是自利的。每一項交易都有一個買方和一個賣方,這是不爭的事實。無論是買方市場還是賣方市場,在已經成為事實的交易中,買進的資產和賣出的資產總是一樣多。例如,在證券市場上賣出一股就一定有一股買入。既然買人的總量與賣出的總是永遠一樣多,那麼一個人的獲利只能以另一個人的付出為基礎。一個高的價格使購買人受損而賣方受益;一個低的價格使購買人受益而賣方受損,一方得到的與另一方失去的一樣多,從總體上看雙方收益之和等於零,故稱為“零和博弈”。在“零和博弈”中,雙方都按自利行為原則行事,誰都想獲利而不是吃虧。那麼,為什麼還會成交,這與事實上人們的信息不對稱有關。買賣雙方由於信息不對稱,因而對金融證券產生不同的預期。不同的預期導致了證券買賣,高估股票價值的人買進,低估股票價值的人賣出,直到市場價格達到他們一致的預期時交易停止。如果對方不認為對自己有利,他就不會和你成交。因此。在決策時不僅要考慮自利行為原則,還要使對方有利,否則交易就無法實現。除非對方不自利或者很愚蠢,不知道自己的利益是什麼,然而,這樣估計商業對手本身就不明智。
1.誰都想獲利而不是吃虧
雙方交易原則的建立依據是:商業交易至少有兩方、交易是“零和搏弈”,以及各方都是自利的。每一項交易都有一個買方和一個賣方,這是不爭的事實。在已經成為事實的交易中,買入的總量與賣出的總量永遠一樣多,那麼,一方的獲利只能以另一方的付出為基礎,從總體上看雙方收益之和等於零,故稱為“零和搏弈”。在“零和搏弈”中,雙方都是按自利行為原則行事,誰都想獲利而不是吃虧。
2.交易的成交是因為信息的不對稱
買賣雙方由於信息不對稱,因而對交易有不同的預期,不同的預期導致了買賣,當雙方都認為某交易價格對自己是有利的情況下,交易實現。
3.不“以我為中心”,應該考慮到對方
雙方交易原則要求在理解財務交易時不能“以我為中心”,在謀求自身利益的同時要註意對方的存在,以及對方也在遵循自利行為原則行事。因此,在決策時不僅要考慮自利行為原則,還要使對方有利,否則交易就無法實現。
4.稅收的影響
雙方交易原則還要求在理解財務交易時要註意稅收的影響。由於稅收的存在,使得一些交易表現為“非零和搏弈”。政府是不請自來的交易第三方,凡是交易政府都要從中收取稅金。而在交易中合理避稅可以使交易雙方都受益。因此,有人主張應把“稅收影響決策”單獨作為一條理財原則,因為稅收會影響所有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