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方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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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方信用與賣方信用是銀行對商品交易的買方或賣方以交易協議和憑證為條件提供貸款的一種信用手段。銀行對商品交易的買方或賣方以交易協議和憑證為條件提供貸款的一種信用手段。一般用於進出口業務,即一國銀行為鼓勵本國商品出口,加強本國商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對本國出口廠商、外國進口廠商或外國進口廠商的代理銀行提供的銀行信用,是一種非關稅壁壘的貿易促進手段。在國內商品交易中,有的國家也採用這種形式貸款。賣方信用是指出口方銀行向出口廠商提供的信用。
當出口廠商與進口廠商簽訂供貨合同後,出口廠商即憑進口廠商提供的商業票據向本國的代理銀行要求提供放款。出口方銀行接到出口廠商的申請,對票據審查認可後,即可提供放款。待出口貨物發出後,即向進口廠商的代理行發出通知,委托其向進口廠商收取貨款,或者是由進口廠商的代理行直接向出口方銀行匯款,然後再向進口廠商收取貨款。
賣方信用一般用於成套設備、船舶等價值較大的商品出口。因為這類商品出口所需資金較多、時間較長,進口廠商一般都要求採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貨款。出口廠商為加速自身的資金周轉,必須取得本方銀行支持,因而在一定意義上,賣方信用是出口方銀行直接資助出口廠商的一種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