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獨立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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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獨立核算是指獨立核算企業所屬的分廠、分部或生產、業務部門,其規模較大,生產、經營上有一定的獨立性,但不具備完全獨立核算的某些必要的條件,如不能在銀行單獨開戶,沒有獨立的資金等。這些單位配備一定的會計人員,單獨編製會計憑證、單獨記賬和單獨編製會計報表,然後送獨立核算企業的會計部門彙總。這種核算組織方式對實行經濟責任制企業特別有利。[1]
半獨立核算其優點是部門負責人能及時掌握本部門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有利於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更好的實行經濟責任制。[2]
半獨立核算單位[3]
半獨立核算單位不能單獨對外簽訂交易合同、開設銀行賬戶、辦理對外結算,但單獨設置並登記賬簿,單獨計算收入、費用、盈虧、編製會計報表的單位。
集中核算的優點是減少核算環節簡化核算手續有利於及時掌握全面經營情況和精簡人員一般適用於中、小型企業。
分散核算優點是便於發揮基層單位的作用。
半獨立核算適用於企業內部的二級經營單位如大中型批發企業的業務部大中型零售企業的門市部、分銷店、連鎖經營門店。其優點是部門責任人能及時掌握部門的經營情況和經營成果。
簡易核算是指不獨立核算的企業部門或櫃組由兼職或專職核算對本部門或本櫃組的直接有關的經濟指標進行簡易核算對全部交易單證和結算憑證。則報送主管財會部門進行會計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