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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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資源(Medical Re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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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醫療資源[1]
醫療資源是指提供醫療服務的生產要素的總稱,通常包括人員、醫療費用、醫療機構、醫療床位、醫療設施和裝備、知識技能和信息等。
醫療資源的行政化壟斷[2]
行政化壟斷體現在兩層次:
第一個層次的行政化壟斷表現為:政府行政部門直接控制了2萬多家醫院中的2/3(大約1.4萬家醫院),由於這些公立醫院的規模比民營醫院大,因此行政部門直接控制了我國90%的醫院床位(大約300萬張床位)。在改革30多年來的今天,除了完全由政府行政壟斷的能源、通訊等行業外,醫療成為行政化壟斷最嚴重的行業之。
第二個層次的行政化壟斷表現為:醫院控制了所有重要的醫療資源,從而將醫院、醫生、藥品和檢查這四個重要的醫療資源捆綁在一起,同時隸屬於一個所有者主體。而在大多數國家,醫院、醫生、藥品和檢查很大程度上分屬於不同的所有者:大多數醫生(特別是全科醫生)可以自由執業,而非醫院的雇員;住院治療以外使用的藥品由獨立於醫院的藥房控制;大型檢查設備由獨立的檢驗中心控制。
綜合上述兩個層次的行政化壟斷可以看到,政府行政部門通過直接控制醫院,間接控制了所有重要的醫療資源,從而織成了一張醫療資源行政化壟斷的天羅地網,同時也是一張千絲萬縷交織的利益大網。我國醫療衛生領域幾乎所有的問題都可以追溯到這張行政化壟斷的關係網和利益網中。
醫療資源的分配層次[3]
公共醫療資源的分配層次可分為:
其二是醫療層次:決定最重要的醫療服務項目(先後次序);
其三是患者層次:決定哪個患者最終會自願接受公共醫療服務。
此三層次並非互相獨立,每一個較高層次,限制下一層次的選擇,例如分配給公共醫療衛生的社會資源數量,影響所能提供的服務範圍與選擇患者的嚴格性。每一個較低層次,也會反作用上一層次的選擇,例如患者層次的決定,也會影響醫療服務項目的範圍。當然,確保政治層次的落實是實現公共醫療服務正義的大前提。
民間資本的引入不利於醫療資源的合理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