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性藥品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毒性藥品(Medicinal Toxic Drug)
目錄 |
什麼是毒性藥品[1]
毒性藥品也稱醫療用毒性藥品,是指毒性劇烈、治療劑量與中毒劑量相近,使用不當會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藥品。
毒性藥品的分類[1]
毒性藥品分為中藥和西藥兩大類:
(一)毒性中藥品種(包括原藥材和飲片)共27種:砒石(紅砒、白砒)、砒霜、生川烏、生馬錢子、生甘遂、雄黃、生草烏、紅娘蟲、生白附子、生附子、水銀、生巴豆、白降丹、生千金子、生半夏、斑蝥、青娘蟲、洋金花、生天仙子、生南星、紅粉(紅升丹)、生藤黃、蟾酥、雪上一枝蒿、生狼毒、輕粉、鬧羊花。
(二)毒性西藥品種(僅指原料,不包括製劑)共11種:去乙酰毛花苷丙、阿托品、洋地黃毒苷、氫溴酸後馬托品、三氧化二砷、毛果芸香鹼、升汞、水楊酸毒扁豆鹼、亞砷酸鉀、氫溴酸東莨菪鹼、士的年。
毒性藥品的管理方法[2]
1.毒性藥品的收購、經營,由各級醫葯管理部門指定的藥品經營單位負責,配方用藥由國營藥店、醫療單位負責。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從事毒性藥品的收購、經營和配方業務。
2.收購、經營、加工、使用毒性藥品的單位必須建立鍵壘保管、驗收、領發、核對制度,嚴防收假,發錯,嚴禁與其他藥品混雜,做到定倉同或倉位,採取專人、專櫃加鎖保管,建立專用帳卡,記載收入、發出、消耗等情況,定期盤點,做到帳物相符。醫生使用的處方應採用專用處方。
3.凡加工炮製毒性中藥,必須按照《中國藥典》或《炮製規範》的規定進行。藥材符合藥用要求的方可供應、配方和用於中成藥生產。加工炮製毒性藥品所用工具和容器在使用後均應處理乾凈,以防污染其它藥品或引起中毒事故。
4.生產毒性藥品及其製劑,必頹嚴格執行生產工藝的操作規程,在本單位藥品檢驗人員的監督下,準確投料,並建立完整的生產記錄,保存五年備查。在生產毒性藥品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必須妥善處理,不得污染環境。
5.醫療單位供應和調配毒性藥品,憑醫生簽名的正式處方。國營藥店供應和調配毒性藥品憑蓋有醫生所在的醫療單位公章的正式處方。每次處方劑量不得超過二日極量。科研和教學單位所需的毒性藥品,必須持本單位的證明信,經單位所在地,縣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批准後,供應部門方能發售。群盤自配民間單、秘、驗方需用毒眭中藥,購買時要持有本單位或者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證明信,供應部門方可發售。每次購用量不得超過二日極量。
6.醫療單位業-頹配備熟悉藥眭的藥劑人員負責管理、調配和發售毒性藥品,管理凡員調動耐.應辦理交接手續,並由單位受責人監交無誤後方可調離
7.調配毒性藥品處方時,必須認真負責,使用專用稱量工具,計量準確,按醫囑註明要求,並由配方人員及具有藥師以上技術職稱的復棱人員簽名蓋章後方可發出。對處方未註明“生用 的毒性中藥,應當付炮製品。如發現處方中有疑問(如藥品名稱、劑量、用法不明瞭或不符台要求)時,頹經原處方醫生重新審定後再行調配。處方一次有效,取藥後處方保存二年各查。
8.毒性藥品在入庫驗收時,應先檢查原包裝是否嚴密,有無損壞,重量是否相符。然後根據藥品的不同,採取不同的檢驗方法;
在驗收毒性藥品時,驗收人員不得用口嘗或鼻嗅,特別在檢查砒石(砒霜)和藤黃時,還應戴上口罩和手套等, 防中毒。驗收人員中途不應離開現場,以防發生事故,驗收完畢應立即嚴密封裝保存。包裝容器上及貯存地點應使用“骷髏”圖象或黑色“毒”字圖象標記。存放在陰涼、乾燥處。在貯存過程中,還要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檢查,如發現受潮、霉變及蟲蛀等現象則應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