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特許經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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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特許經營模式是指由特許人將在指定區域內的獨家特許經營權授予受許人,受許人可將特許經營權再授予其他申請者,由自己在該地區開設特許經營店,從事經營活動。
區域特許經營模式分為兩類:
1、區域直接特許經營模式。區域直接特許經營模式是指盟主將自己成功的經營模式授權給一個受許人(稱為區域加盟商),區域加盟商在規定的經營區域內(通常會在合同中嚴格界定並由地圖表示)經營,按合同規定,區域加盟商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開設若幹家加盟店,以使該區域內店鋪的數量達到一定的規模。由於是直接特許,因此區域加盟商只能開設直營加盟店,不能再授權給其他人。
2、區域複合特許經營模式。區域複合特許經營模式是指盟主將自己成功的經營模式授權給一個受許人(稱為區域主加盟商)來,區域主加盟商在規定的經營區域內(通常會在合同中嚴格界定並由地圖表示)經營,按合同規定,區域主加盟商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開設若幹家加盟店,以使該區域內店鋪的數量達到一定的規模。但由於是複合特許,因此區域主加盟商既可以開設直營加盟店,也可以再授權給其他人(比如次級加盟商)開設單店經營。
1、區域加盟商有指定地區的獨家經營權,區域複合加盟商還可以再次轉授特許權,因此他們積極拓展市場,願意做廣告投入。
2、因為特許人不再需要直接管理眾多的加盟店,而只需要直接管理區域加盟商就可以了,所以特許人對整個特許經營體系的管理層級明顯扁平化,因此。其管理變得簡單、管理效率提高、管理成本下降。
3、如果招募到合適的區域加盟商的話,則特許經營體系的網路擴展速度會非常迅速。
4、因為特許人企業直接簽訂合同的另一方數量較少,所以法律糾紛的可能性和管理成本都降低了。
1、因為區域加盟商要經營區域業務,或還必須同時經營好自己的直營店,所以他們有很好的工作經驗和較高的資金、資源等實力,所以這樣的合格加盟商是不易尋找的,這可能會使特許人企業的招募速度變得緩慢。
2、由於區域加盟商負責的不是一個單店的商圈,而是一大片市場領域,所以一旦他們出了問題或者經營不善,就會對整個特許經營體系影響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