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空隙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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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空隙率指的是散粒材料在某包裝容器的堆積體積中,顆粒之間的空隙體積占堆積體積的百分率。《食品包裝規範》規定飲料、酒、糕點、保健品、休閑食品、茶葉等食品的包裝層數以及包裝空隙率必須符合一定的規範。以酒類為例,商品銷售包裝內不必要的空間體積與商品銷售包裝體積的比率(即包裝空隙率)不得超過55%。
《食品包裝規範》詳細規定了食品包裝的設計生產原則、標識及包裝廢棄物的回收管理。像酒類、飲料、糕點的包裝層數都不得超過3層。保健食品的包裝空隙率不得超過50%,同時包裝層數也必須在3層及以下。茶葉的包裝空隙率將不得超過25%,包裝層數也必須在3層及以下。
《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的國家標準,並從2010年4月1日起開始實施,包裝要求對食品和化妝品銷售包裝的層數、空隙率和成本三個指標做出了強制性規定,包括包裝層數不得超過3層、包裝空隙率不得大於60%、初始包裝之外的所有包裝成本總和不得超過商品銷售價格的20%等。
公式:
X(%):包裝空隙率
V0:商品銷售包裝體積,指商品銷售包裝(不含手提、扣件、綁繩等配件)的外切最小體積
Vn:商品初始包裝的總體積,各商品的初始包裝體積的總和。商品初始包裝體積指商品初始包裝的外切最小立方體體積。
K:商品必要空間繫數。商品必要的空間體積指用於保護或固定各產品初始包裝所需要的空間。
銷售包裝空隙率及包裝層數規定[1]
食品和化妝品類別 | 限量指標 | |
包裝空隙率 | 包裝層數 | |
飲料酒 | ≤55% | 3層及以下 |
糕點 | ≤60% | 3層及以下 |
糧食 | ≤10% | 2層及以下 |
保健食品 | ≤50% | 3層及以下 |
化妝品 | ≤50% | 3層及以下 |
其他食品 | ≤45% | 3層及以下 |
註:當內裝產品的所有單件凈含量均不大於30mL 或30g,其包裝空隙率不應超過75%;當內裝產品所有單件凈含量均大於30mL或30g,並不大於50mL或50g,其包裝空隙率不應超過60%。
- ↑ 王曉東.食品和化妝品包裝空隙率的限量要求·《現代食品》·2016年第23期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