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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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修是指在“三包”有效期內,除因消費者使用或保管不當等因素致使商品不能正常使用外,在維修時消費者可以不支付任何費用,由廠商所提供完全免費的維修服務。
企業在產品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產品的使用壽命和國家有關產品銷售的包修規定,明確制定產品的包修期限。在規定期限範圍內,顧客購買的產品如果發生損壞或故障,企業有責任和義務對產品實行包修。
包修業務的特點主要表現在:
1、對顧客在產品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故障和損壞,企業必須無條件的負責維修。
2、包修一般屬於免費修理,顧客不需要支付費用。
3、在包修期內企業如果不負責維修,用戶有權提出申訴或退換產品。
包修與保修的區別
有許多消費者購買商品時,誤認為保修就是包修,是免費維修,結果造成許多誤會,有的甚至為此告到消費者協會。
目前,消費者購買商品後,廠家給的保修卡上大都表明瞭在包修期內確系商品質量問題的包修、包換、包退的“三包”服務。但是,如因個人使用維護不當造成的損壞,那隻能是保修,廠家不可能為你免費包修。
因此,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一定要認真閱讀保修卡上的內容,認清廠家在保修期內承諾的具體含義,對於廠家未規定包修期的商品,要先看看是否寫有免費修理的字樣。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五條是這樣規定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五條,哪裡是這裡說的內容???誰TM亂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