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車時間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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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車時間利用繫數是指企業在統計期內車輛的純運行時間占出車時間的百分比。影響出車時間利用繫數的因素主要有:運輸工作的組織水平及裝卸機械化水平。[1]
營運車輛的出車時間由運行時間和停歇時間兩部分構成。其中運行時間是指車輛處於運動行駛狀態的時間,是車輛時間中的有效利用時間。停歇時間則是車輛時間的一種損失。
出車時間利用繫數是指運行時間在出車時間中所占的比例。計算公式如下:
出車時間利用繫數=運行時間/出車時間
顯然,出車時間利用繫數越大,說明車輛時間利用程度越高。提高出車時間利用繫數的有效途徑(也是唯一的途徑)就是壓縮出車時間中的停歇時間。[2]
例:某汽車運輸公司4月份全部運營車輛的運行時間是4500小時,出車時間累計達到9000小時,則該公司:
出車時間利用繫數=4500小時/9000小時=0.50
營運車輛的運行時間,主要包括有載行駛時間和空載行駛時間。車輛運行途中某些短暫的停車時間,如會車讓道的停車時間,交叉路口遇紅燈停車的時間,招呼到站旅客上下車的時間,通過收費道路、橋梁、隧道停車交費的時間,一般不過幾分鐘,為簡化統計工作,也計為運行時間。
車輛停歇時間,包括必需的停歇時間和非必需的停歇時間兩部分。其中,必需的停歇時間是指裝卸作業時間,始發站、終到站旅客上下車時間,商務作業時間,技術作業時間以及其他必要的停歇時間;非必需的停歇時間是指因運輸生產組織工作失誤造成的停歇時間,因駕乘人員責任造成的停歇時間,因車輛技術故障造成的停歇時間,因發生行車事故而造成的停歇時間等等。
駕乘人員在出車途中可能需要用餐、休息或住宿,這些時間一般不應計入出車時間,稱為車輛在庫外停歇時間。
提高出車時間利用繫數的基本途徑是儘量減少出車時間內的各種停歇時間。對於各種必需的停歇時間,可以採取以下各種措施加以壓縮:
(1)努力實現裝卸作業機械化;
(2)商務作業儘量採用現代化辦公;
(3)技術作業儘量使用現代化儀器和機具設備;
(4)為上述各項作業配備業務熟練、技術素質較高的工作人員;
(5)改善勞動組織,剋服薄弱環節;
(6)儘量組織各項作業平行地進行,等等。
對非必需的停歇時間要儘可能消除。通過制定完善的工作制度和嚴格的勞動紀律,提高工作人員的思想素質和業務技術素質等措施,可以把人為的非必需停歇時間大大減少甚至消除。因道路阻塞、大霧、暴風雪等客觀原因而使車輛發生不必要的停歇,則是難以完全消除的。
非必需的停歇時間還因運輸生產過程組織工作有缺陷而發生。例如不能保證運輸生產過程的連續性、均衡性等,路政管理、運政部門、車輛監理部門等工作質量和效率不高,以及有些行政部門違法設卡、濫施檢查、罰款、扣車扣照等,也使車輛非必需的停歇時間增加。這些需要政府有關部門改進服務質量,以改善車輛運行的外部環境。[3]
車輛工作率、晝夜時間利用繫數、平均每日出車時間以及出車時間利用繫數四個指標,從不同角度綜合反映了車輛的時間利用程度。其中,某一項指標的(單獨)提高,不一定能保證車輛全部時間的利用程度必然提高。反過來說,每一項指標都降低,則表現為車輛時間利用程度的降低,都會影響車輛生產率提高。[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