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債的應債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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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債的應債來源是公債的發行收入,來自何處。也就是公債出售於何處,由何者認購。
公債的應債來源分類[1]
公債的應債來源不同,對經濟造成的影響有著很大區別。在公債發行規模一定的條件下,常常會因應債來源的不同而使公債的運用產生截然不同的效果。因此,在公債的發行工作中,還必須有一個應債來源的正確選擇問題。
按照經濟影響的不同,通常可把公債的應債來源劃分為銀行系統和非銀行系統兩大類別。
- 1.銀行系統作為應債來源
- (1).商業銀行認購公債
商業銀行在許多國家都是政府公債的重要承購者。這首先是因為商業銀行作為企業購進政府債券是一項有利的投資,持有政府債券可以獲得利息收入,在資金方面安全可靠;其次是因為商業銀行作為銀行購進政府債券是一種可靠的儲備資產,政府債券(尤其是可轉讓債券)流動性較高,隨時可在金融市場上出售,極適於作為商業銀行的第二線儲備資產。當第一線儲備資產(現金)不足時,隨時可通過出售一定數量的政府債券來換取現金。
商業銀行認購政府公債,將通過資金的使用和轉移,在經濟中增加相當於認購公債額一倍的貨幣量。
- (2).中央銀行認購公債
中央銀行也是許多國家政府債券的重要承購者。中央銀行認購公債,通常是由於下述兩種原因:一是中央銀行作為貨幣政策執行機關,要通過在公開市場上買賣政府債券,其中主要是國庫券來調節貨幣供給量和市場利息率(這也就是所謂“公開市場業務。),因而需大量購入政府債券作為執行貨幣政策的基礎,二是中央銀行作為政府財政的支持者,在政府財政面臨大量赤字的情況下,通過認購一定數量的公債來為政府財政提供資金援助(尤其在政府不能從其他方面找到足夠的公債收入來源時更是如此)。
中央銀行認購政府公債,一般可通過兩個途徑;一是從財政部直接購入,即所謂直接途徑。另一是從公開市場上買進,即所謂間接途徑。但無論通過哪一種途徑,其結果都會增加商業銀行系統的準備金,從而造成銀行存款多倍擴大,貨幣供給量多倍增加。
- 2.非銀行系統作為應債來源
- (1).社會公眾認購公債
可以說,社會公眾在所有國家都是政府公債的最主要承購者。而公眾認購公債基本是出於投資或儲蓄之目的。
社會公眾承購政府公債,一般只會造成政府支出與民間支出的轉換,不會增加或減少經濟中的貨幣供給量,但有可能引起市場利率的短時波動。
- (2).政府機構認購公債
在一些國家,政府機構也常常成為政府公債的重要承購者。政府機構之所以認購政府債券,主要是為了充分利用政府內部的資金,具體來說還有這樣幾個原因:
- 政府經費撥付的集中性和政府支出速率的均衡性,通常可使政府機構在經費支出過程中形成暫時存留資金,其大部分可通過投放於為期幾個月的短期公債而調劑使用;
- 許多國家政府管理的各種保險基金(特別是在西方發達國家)有自己獨立的稅款收入,且專款專用,有可能形成盈餘而在公債上投資,
- 地方各級政府掌握的財政資金和預算外資金往往會形成大量盈餘而處於閑置狀態,也可通過認購政府公債加以調劑使用,
- 有些國家,如美國更是通過法律明文規定,政府機構的暫時存留資金和由政府管理的各種保險基金的資金盈餘等,必須投放於政府債券,而不能用作其他用途。
我國也同樣具有將政府機構作為公債重要應債來源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其必要性在於我國目前的財政資金緊張狀況更需要充分利用政府部門內部的資金。其可能性在於我國的各級政府部門每年預算執行過程,中同樣握有暫時存留資金,甚至會形成部分經費結餘,更為重要的是,我國目前的預算外資金規模相當龐大,完全可成為政府公債的雄厚的資金來源。
- 1.公債的應債來源應力求廣泛多樣
- 2.公債的應債來源選擇應與經濟形勢的需要相適應
- 在經濟發展處於低潮或經濟危機時期,政府應儘量從銀行來源借入資金,而不向非銀行系統借入或少向非銀行系統借入資金,以求擴大貨幣供給,增加消費和投資需求,進而刺激經濟的發展。
- 在經濟發展處於高漲或通貨膨脹時期,政府則應力圖擴大習仁銀行系統持有公債的比重,減少銀行系統持有公債的比重甚至不向銀行系統借債,以求減少通貨膨脹的可能性,壓縮投資和消費需求,抑制經濟發展的過旺趨勢。
否則,政府如果在公債應債來源的選擇上發生重大錯誤,與經濟形勢的要求相脫節,則不僅不能產生公債運用的應有效果,還有可能因此而導致種種弊害。
- ↑ 高培勇.公債經濟學導論[M].湖南人民出版社,19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