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流通股轉讓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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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流通股轉讓模式又稱為公開市場併購,即併購方通過二級市場收購上市公司的股票,從而獲得上市公司控制權的行為。
雖然在證券市場比較成熟的西方發達國家,大部分的上市公司併購都是採取流通股轉讓方式進行的,但在中國通過二級市場收購上市公司的可操作性卻並不強。
先行條件對該種方式的主要制約因素有:
1)上市公司股權結構不合理,不可流通的國家股、有限度流通的法人股占總股比重約70%,可流通的社會公眾股占的比例過小,這樣使的能夠通過公眾流通股轉讓達到控股目的的目標企業很少。
2)現行法規對二級市場收購流通股有嚴格的規定,突出的一條是:收購中,機構持股5%以上需在3個工作日之內作出公告舉牌以及以後每增減2%也須作出公告。這樣,每一次公告必然會造成股價的飛揚,使得二級市場收購成本很高,完成收購的時間也較長。如此高的操作成本,抑制了此種併購的運用。
3)我國股市規模過小,而股市外圍又有龐大的資金堆積,使的股價過高。對收購方而言,肯定要付出較大的成本才能收購成功,往往可能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