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稅農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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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稅農產品(Tax Exempt Agricultural Produ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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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稅農產品是指免交增值稅的農業產品。農業產品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生產的各種植物、動物的初級產品。
然而免稅農產品的抵扣13%則不需要,只需要有普通發票即可。而且在採購的構成中非免稅農產品的應交稅額會流轉到本環節,免稅農產品由於實際上並沒有發生納稅,故在本環節不會承擔上一環節的稅賦,也就是白白扣除里13%的進項稅。
在規定中:
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
2、“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是指直接從事植物的種植、收割和動物的飼料、捕撈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的註釋所列的自產農業產品,對上述單位和個人銷售的外購的農業產品以及單位和個人外購農業產品生產、加工後銷售的仍然屬於稅法註釋所列的農業產品屬於免稅的範圍,應當按照規定稅率征收增值稅。
3、批發和零售的種子、種苗、化肥、農藥、農機免徵增值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從事農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自產自銷的初級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在這個規定中農業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品,從事農業生產是直接從事農業的種植、收割、飼養、捕撈等自產自銷是自己生產,並且用於自己銷售的一種行為,而對於通過收購、生產並加工出售的農業產品,則不在免稅的行列。同時,需要特別註意的是免稅的農業產品必須是初級農業產品,即只是通過簡單的曬乾、腌制、切片等粗略的方式製成的農業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