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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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借貸活動[1]
借貸活動是指商品或貨幣的所有者,把商品或貨幣暫時讓渡出去,按照約定的時間,到期由商品或貨幣的借入者如數歸還並附帶一定數額的利息。
借貸活動的原則[2]
借貸活動是依法進行的借貸行為,銀行與借款人之間應是地位平等的主體,因此在借貸活動中必須遵循下列原則:
- 1.平等的原則
借款人和貸款人都是獨立的,互不隸屬,處在同等的地位,都受同樣的法律約束,不允許任何一方有超越法律的特權,不得利用自己的優勢,將自己的意志強加於對方。借貸雙方的平等原則還表現在雙方都有平等的訴訟權,即當一方權利受到侵害時都有權依法提起訴訟,請求法律保護。
- 2.公平的原則
在借貸活動中雙方所承擔的民事責任應當公平合理。其具體包括:一是借款人和貸款人都享有平等的民事主體資格;二是借款人與貸款人進行民事活動機會均等,有同等的機會進行借貸活動,在同等條件下進行競爭;三是借貸雙方在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上要求對等;四是借貸雙方在承擔責任上要合理。在一般的情況下,應當是有過錯的一方纔承擔責任。承擔的責任與過錯的程度要相適應。公平的原則還體現在貸款人對借款人要一視同仁,不得因借款人的身份不同而在貸款的條件、數量、利率期限等方面有所側重。
- 3.誠實信用的原則
從法律的角度看,誠信原則是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民法的基本原則。在借貸活動中,誠信原則要求維持雙方利益的平衡,雙方利益與社會利益的平衡;要求借貸雙方的借貸活動必須具備誠實、善意,講求信譽和遵守合同,恪守諾言,履行義務,必須忠誠老實,不隱瞞真實情況,不得迴避法律和合同,逃避應承擔的義務。借款人不得為取得貸款而採取欺騙的手段,隱瞞或謊報自己的財務、經營、盈利狀況,或隱瞞貸款用途,貸款後必須按時歸還貸款的本息。貸款人應及時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借款人發放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