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金字塔養老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
倒金字塔養老是指一對年輕夫妻要贍養少則三四位老人,多則七八位老人的情況。隨著中國老年化程度的加深,很多獨生子女家庭不得不面對“倒金字塔形”養老困境。
“金字塔”曾被用來形容中國的財富結構。意即從塔頂到塔底,其間的財富差距巨大。當用“倒金字塔型”比喻中國的養老困境,就不是頂端和底部的差距巨大,而是一種搖搖欲墜的岌岌可危。
如果說之前“父親病重期間,家裡八個孩子伺候”就像一座穩定的“金字塔”,那麼,“很多是獨生子女的小夫妻,不僅要贍養雙方的父母,還要贍養父母的父母,少的要負責三四位老人,多的甚至要照顧七八位老人”這種現象就是一座倒置的“金字塔”。“倒金字塔形”,不但是倒置的塔頂“鴨梨山大”,而且隨時都有傾倒的危險。
20世紀是世界人口激增的時代,21世紀是世界人口老齡化的時代。19世紀世界人口數量達10億,20世紀初達16億,1950年達25億,1960年達30億,1999年達60億,年增長率逾2%。20世紀70年代中後期,我國開始施行嚴格的計劃生育政策,控制了人口數量的高幅度增長,世界人口增長速度顯著放慢,但人口年齡結構卻發生了巨大變化:1950年世界人口中65歲以上人口的比例僅為5.2%,2000年為6.9%。根據聯合國的預測,2050年世界老年人口比例將達到16.4%,也就意味著前50年增長了33%,後50年將增長141%。②聯合國於1982年通過了《維也納老齡問題國際行動計劃》,1991年通過了《聯合國老年人原則》,1997年通過了《1999年國際老人年的行動框架》,並把“不分年齡,人人共用”確定為國際老人年的主題。可以說,老年人口的激增和人口比例的變化是世界各國正在面臨的國際性問題。
最早提出“倒金字塔”理論的是日本著名人口學家黑田俊夫(のプロフィール)。他認為應當從人口學視角來剖析全球性人口老齡化趨勢。傳統認為,人口老齡化僅僅意味著特定年齡人群(如70周歲以上)數量的增長,但卻忽略了老齡人口數量增長的同時也意味著中年、青年、少年人群數量的減少。因此,僅關註老齡人口數量變化是片面的,還須與其他年齡段人口數量的結構比例之變化進行關聯性分析。③另一方面,應當從社會經濟層面分析人口老齡化問題。傳統人口年齡分佈結構一直是正三角形,21世紀後漸漸轉型為逆三角形。與此同時,建立在社會經濟關係之上的人口結構比例也發生了深刻的變革,而該變革的內容與趨勢也必然會引發社會經濟結構發生巨大變化。再次,低生育率與老齡化是因果關係,因此,可以考慮以提高生育率為手段來緩解人口老齡化趨勢的發展。但是,提高生育率必須面臨著轉變既存的生育觀念與價值觀念風險,而觀念的轉變並非易事。可見,“倒金字塔”的人口老齡化帶來的一系列社會問題已遠遠超出了人口學的研究範疇,其對於各年齡群體在經濟、政治、文化、心理、精神等方面都存在重大影響。
“倒金字塔形”的養老困境,錶面上看是獨生子女盡孝問題,實際也是整個社會都不容迴避的現實問題。不管從“倒金字塔形”養老的困境和來由考慮,政府都有責任幫獨生子女解決養老問題。如果說計劃生育是按國情制定的巨集觀國策,那麼,在這一政策的設計過程中,應該包含解決由此必然造成養老問題的預案,應該把計劃生育帶來的社會良性發展的成果,配置出解決養老問題的公共產品。所以,不管從社會發展和人們安全感和幸福感的關係上,還是“倒金字塔形”的養老困境與“計生”國策的因果關係上,解決老年人老有所醫、老有所養的問題,幫助獨生子女一代化解後顧之憂,政府都責無旁貸。
倒金字塔養老面臨的困境[1]
我國人口年齡結構的倒轉主要發生在20世紀70年代實施了計劃生育政策之後。我們用了短短的30年順利地完成了發達國家需花百年時間才可能完成的人口結構轉變。我國進入老齡化社會後,養老問題日益凸顯,養老現狀令人堪憂。獨生子女人口有1.2億(不完全統計)。在“倒金字塔”家庭結構下,獨生子女養老處於“弱中之弱”的不利地位,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經濟支持。隨著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社會對於老年人提供的保障多註重退休金與養老金的增長,獨生子女提供的經濟幫助在老年人經濟支持中處於次要地位。在“421”式的家庭結構中,獨生子女的經濟贍養能力受到挑戰:第一,80後的第一代獨生子女承擔著生養下一代與贍養父母的雙重責任,必須權衡所獲經濟資源的合理分配,主要矛盾在於兼顧“上有老”與“下有小”的責任分擔。第二,“雙獨家庭”子女面臨給予四位老人的經濟援助,如何做到平均且合理的經濟分攤是獨生子女不得不深思考慮的問題。第三,與獨生子女同住的老人中,子輩或孫輩無形中的“經濟掠奪”必然會給老年人的經濟保障帶來威脅。
生活照顧。我國第一代獨生子女出生於20世紀80年代初期,如今已經進入組建各自家庭的階段,其父母是當下的主要老年人群。無論獨生子女是否已經結婚,又或者是否與父母共同生活,前者對於父母而言是能夠提供比較充分的生活照顧,但會增加家庭主要勞動者的體力消耗與精神負擔,因而,多數老年人不得不面臨尷尬的選擇—主動幫助獨生子女卸掉“沉重的包袱”,使其增加機會成本的砝碼,後者對於父母的生活照顧捉襟見肘。此外,即使與父母共同居住,獨生子女還必須面臨選擇與哪一方父母共同居住的難題,這也必將會發生對未共同居住的一方父母難以照顧的困境。在生活照顧困境方面,失獨家庭的老人不但要繼續承受喪子之孤苦,更面臨著疾病、醫療、養老等一系列現實難題。④
精神慰藉。隨著個人經濟收入水平的提高,父母在經濟方面無疑會得到獨生子女給予的更有力的保障,隨著多元化養老模式不斷實踐,獨生子女父母的生活質量也必然會得到提高。但是隨著年齡的增加,老年人的可塑性會下降、社會交往會緊縮,尤其是當獨生子女為了工作和家庭而離開時會讓老人感到失落。在獨生子女父母回歸家庭後面臨因年老產生的行動不便、喪偶、生病等,容易引起情緒不穩定、孤獨抑鬱、焦躁不安等心理問題之時,老年人更需要精神上的慰藉。
抱團養老
“抱團養老”就是老年人與青年人,年紀小一點的老人和年紀大一點的老人,健康的老人和有病的老人,夫妻健在的老人與喪偶老人,鄰裡之間等等,大家“抱成一團”,相互幫助。
制度養老
一些發達國家建立了比較成熟的養老制度,在鼓勵子女盡孝方面有很多妙招。新加坡出台《贍養父母法令》,違反法令的子女,將被罰款1萬新元或判處一年有期徒刑。瑞典議會出台《未來老人政策》,老年人提出的申請只要核實批准,便會有專業人員定期到其家中進行醫療、家政服務。德國安排一些獨居老人和單親家庭住在一起,組成“三代同堂”的臨時家庭,讓老人和“孫子孫女”一起過日子,體驗“祖父母”的快樂。美國研製了一種全新監測系統,如果家中的老人一段時間沒動靜,系統就會自動向家人報警。
政府扶助
國家有責任出台新的政策,提供資金、人員等方面的支持,幫助獨生子女一代解決實際困難。比如,能夠像社區按規定比例建學校幼兒園和綠地一樣建公立養老院;比如,解決老年人老有所醫、老有所養的問題,幫助獨生子女一代化解後顧之憂。
倒金字塔困境下獨生子女養老問題的解決路徑[1]
我國進入老齡化社會後,養老問題日益凸顯,養老現狀令人堪憂。“今天,我們如何養老?”成為擺在每個人面前的一道現實考題。根據2013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積極發展老齡事業”倡議以及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為指導“十二五”時期社會養老服務發展的綱領性文件《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11-2015年)》的主導精神,通過分析實證數據,可以從如下方面考慮來解決獨生子女養老問題。
完善多元化養老服務體系。雖然我國現在仍然以傳統的家庭養老為主要模式,但社區養老也已經漸漸地開始被越來越多的空巢老人、失獨老人、三無老人所選擇。但我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卻一直“滯後”,特別是在“倒金字塔”困境下,獨生子女將承擔更沉重的養老負擔。因此,完善家庭扶養制度,實現家庭養老與社會保障的互為補充實屬必要。⑤養老服務要確立尊重老人選擇意願、確保老人生活質量以及家庭、社會與政府共同擔責等基本理念⑥。目前,亟需建立多形式、多層次的社區養老服務體系。一方面儘可能要滿足獨生子女父母對物質生活的要求,另一方面還要盡全力滿足他們的精神生活需求,讓父母減少挫敗感、孤獨感、失落感,這不僅可以發揚居民的自主互助精神,還能彌補獨生子女家庭養老功能的不足。
建立計劃生育補償機制。我國實施計劃生育政策30餘年來,對獨生子女父母的補助水平一直就處於最低層次,據筆者對多省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統計,各省均有“自願生育一個的夫妻,在子女年滿14或16歲之前都可申請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享受獎勵優待”。所謂的“獎勵優待”是每月發給10元左右的獨生子女保健費。如今,第一代獨生子女已經成年,父母的養老問題會因為家庭只有一個孩子而風險加大。因此,應當加強對獨生子女家庭的政策傾斜力度,建立計劃生育的補償制度,從獨生子女父母的醫療(特別是簡化異地醫療保險的報銷程式、優先享受大病醫療補助)、購買住房等實行優惠政策,可在原標準的基礎上再增加。此外,還應對獨生子女家庭實行一定的物質補償以及考慮實施獨生子女照料父母帶薪公休假制度的試點。
設立獨生子女家庭的及時救助機制。計劃生育政策下的獨生子女家庭面臨的風險是比較大的,意外事故的不可避免會給這樣的家庭帶來經濟上的巨大壓力,特別是遭受夭折、傷殘、重病等天災人禍之時。因此,政府必須加大投入或者社會採取捐贈等方式確保獨生子女家庭養老資金的來源,對於失獨家庭的總量以及每年增加的數量進行統計,提高扶助力度,對其設立特殊的保險制度,通過社會化、專業化的運行和操作,對失獨老人提供心理疏導、助老陪聊、創傷醫療、臨終關懷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