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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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風險廣義上是指,信用卡風險是指在信用卡業務經營管理過程中,因各種不利因素而導致的發卡機構、持卡人、特約商戶三方損失的可能性。
狹義上是指,信用卡風險是指因信用卡無擔保迴圈信貸的產品特性和貸款實際發生的非計劃性、無固定場所、授貸個體多、單筆金額小等特點,導致發卡機構產生損失的可能性。信用卡風險危害很大,需要加以防範。
1、來源於持卡人的風險:
一是持卡人惡意透支。
二是持卡人謊稱未收到貨物。
三是先掛失,然後在極短時間大量使用掛失卡。
四是利用信用卡透支金額發放高利貸。
2、來源於商家的風險:
一是不法雇員欺詐。在現實中,雇員能接觸到顧客的卡信息,甚至持卡離開顧客的視線。不法雇員會使用客戶信用卡消費,並將非法使用出現的發票自行扣壓,致使客戶受到損失。
二是不法商家欺詐。不法商家通過與知名商店相近的功能變數名稱或者郵件引導消費者登錄自己的網址。消費者難以識別互聯網商家的真偽,很容易輕易提交支付信息。特約商店老闆自己偽造客戶購貨發票,然後拿假髮票向銀行索取款項。
3、來源於第三方的風險:
一是盜竊。盜竊者會大量而快速地交易,直到合法持卡人掛失並且該卡被銀行凍結。
二是複製。在賓館、飯店這類場所,授權環節通常會離開持卡人的視線,這就使不道德的職員有機會利用小型讀卡設備獲得磁條信息。
三是ATM欺詐。發生於ATM設備的欺詐通常是因為密碼被竊取或者被偽造,甚至是暴力搶劫。
四是偽造。犯罪分子先獲取客戶的信用卡資料,如盜取,或在鍵盤輸入設備里非法安裝接收設備獲取,或電腦黑客通過攻擊網上銀行系統獲取,再偽造信用卡進行詐騙。
五是身份冒用。這既包括盜用消費者身份,也包括剽竊商戶身份。
六是虛假申報。犯罪分子以虛假的身份證明.及資信材料辦理信用卡申請,或謊報卡片丟失,然後實施欺詐消一費或取現,使銀行蒙受損失。
4、來源於商業銀行的風險:
商業銀行內部存在不法工作人員,他們往往會利用職權在內部作案。如擅自打制信用卡或盜竊已打制好的信用卡,冒充客戶提取現金或持卡消費;或擅自超越許可權,套取大額現金;或通過更改電腦客戶資料和存款餘額,盜取現金。
信用卡風險產生的主要因素 [1]
造成信用卡風險的主要原因信用卡風險是一種普遍的客觀現象,無處不在,無時不有,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導致信用卡風險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缺乏一個良好的社會信用體系.公民個人資信控制處於無序狀態
良好的信用是市場秩序的根本保障,也是信用卡業務發展的重要靈魂。一方面銀行是講究信用的,另一方面也要求持卡人都必須講究信用。但是有成千上萬向銀行申領信用卡的公民是否都具有信用呢?目前,社會上缺乏一個良好的社會信用體系,還沒有一個類似控制個人資信狀況的咨詢機構可供銀行選擇,銀行在發展持卡人的過程中,僅能依憑證件或向申領人單位、派出所咨詢,而冒領人單位和公安機關的派出所對個人的資信情況也不甚瞭解。在這樣的情況下,發卡銀行在發卡過程中,不能不帶有一定的盲目性,從而給居心不良者以可乘之機。
(二)欺詐成本低廉,法律打擊失之過寬
我國先後出台了一系列相關的制度、辦法,對規範信用卡業務、抑制信用卡風險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目前尚缺乏全面、系統、細緻的法律、法規。僅於1995年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關於懲治破壞金融秩序犯罪的決定>,對信用卡欺詐作了規定,但還有待在實踐中進一步完善,加以具體化、定量化。因此,建立和健全信用卡適用法律十分必要,它是防範信用卡風險的內在因素和第一道防線。
(三)信用卡受理點工作人員業務素質不高,用卡環境尚待優化
目前,除一些大賓館、大商場的少數專業收銀人員具有較好的受理業務能力外,大部分特約商戶的收銀人員對信用卡支付業務比較生疏,他們往往連正常的信用卡受理程式都不熟悉,更不必說如何識別假冒、偽造信用卡。這些收銀員對受卡業務之所以比較生疏,一是因為我國人民幣信用卡種類多,操作上各不相同,收銀人員難以熟記;二是不少特約商戶收銀員調動頻繁,新手多,銀行培訓跟不上;三是當前信用卡的市場覆蓋率低、用卡量小,一些中小商戶每天僅幾筆,甚至幾天一筆業務,收銀人員得不到實習鍛煉的機會。和特約商戶一樣,銀行受理網點也不同程度地存在類似的問題。
(四)持卡人以及各環節操作人員的素質偏低
由於各家商業銀行盲目競爭,激烈爭奪信用卡市場,一味追求發卡量,增加年費收入,完成中間業務收入指標。開卡時對持卡人的品行瞭解不全面,致使只註意到量,而忽視質的問題。
同時,在對特約單位的管理上,人員少、管理經驗不足等問題,從而使信用卡在使用時,商戶審核不嚴,給一部分人以可乘之機,造成冒用等風險。
信用卡風險的防範措施 [1]
信用卡業務作為銀行新興的中間業務,其業務的特點決定其具有風險性。因此,信用卡風險的防範是一項系統工程,不僅要建立和完善內控機制,還要在加強風險教育、嚴格資信審查、加強特約商戶的人員培訓、健全管理制度等方面做出努力。
(一)提高風險防範意識
風險與信用卡業務相伴隨之產生,正確認識信用卡業務的風險與防範,是保證信用卡業務健康發展的前提,各行必須高度重視並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防患未然。
(二)嚴格資信審查
加強發卡前的資信調查,嚴格發卡審查制度,是防範信用卡風險的第一步。首先,應通過各種渠道搜集申領人的經濟收入和資信狀況,特別是要瞭解其出勤、工資收入及其他表現等情況。對一些信譽度低和經濟收入不穩定的個體戶、停薪留職人員、離退休人員及其他一些社會閑散人員辦卡,要採取質押辦卡措施。
(三)加強特約商戶的人員培訓每個特約商戶受理信用卡前,發卡機構一定要對其財務人員、櫃 台服務人員進行信用卡操作知識的系統培訓,並註意培訓實際操作步驟、要領和方法,進行操作示範,對容易發生操作錯誤或錯漏的地方,應著重加以講解,列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的案例,以提高經辦員辨別真偽信用卡的能力,提高其防範意識。平時發卡機構要定期、不定期對特約商戶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提高受卡人員的業務素質,保證每個經辦員都能嚴格按照規定受理信用卡,避免發生由於不懂操作而受理造成的風險。
(四)強化內部管理.建立健全風險制約機制
信用卡作為一項新興業務,各項規章制度有待進一步完善,因此,目前必須建立健全一整套內部管理制約機制。發卡機構要加強對信用卡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教育,明確內部分工,健全崗位責任,對資信審查、打卡、資料建檔及賬務處理等關鍵的工作崗位要加強事後監督,加強對空白卡及打卡機的管理,防止內部作案和內外勾結作案,實行專人打卡,定期進行崗位輪換,健全和完善內部管理制度,使不法分子無洞可鑽、無機可乘。
(五)強化信用卡自身的防範功能
充分利用現代化的科學技術,不斷研製新型的高質量的防偽、防假冒的信用卡,使犯罪分子難以得手。同時,不斷推廣完善信用卡現代化識別設備和裝置,並全面推廣有其獨特安全控制系統的IC卡。
(六)加強透支管理
發卡機構應加強透支管理,控制透支額度。持卡人出現透支,發卡機構應立即寄發透支通知書,提醒持卡人償還透支款項;透支達1個月或透支超期限者,及時派人上門催收,防止形成呆賬;透支時間達3個月未還者,派人上門找持卡人,訂出切實可行的償還透支款項計劃;透支超限額和透支時間達3個月以上者,收回欠款後視情況可取消其用卡資格。對有意拖欠透支款項者,可運用法律手段追收。
(七)運用法律的手段控制信用卡風險
發卡機構平時應主動與司法部門聯繫交流、溝通情況,聘請長年法律顧問,每當遇到透支拒不還款的情況,則由律師出面。及時向法院起訴,清收欠款。對持卡人惡意透支數額巨大、經多次索要無效風險管理篇通過法院拒不出庭應訴的,應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對其收容審查,並查封其家產,減少發卡機構損失。
(八)聯合防範。共同減少風險
為了減少信用卡業務風險損失,各發卡機構應相互配合、互通信息、相互交換信用卡申領人的資信信息,同一地區各發卡機構定期交換不良持卡人名單,以阻止已被一家發卡機構取消用卡資格的持卡人又到另一家申辦信用卡,阻止不良持卡人惡意透支的發生。
積極向保險公司投保,由社會來分擔信用卡業務的風險,是銀行信用卡風險管理的重要方式。發卡機構應與保險公司聯繫,開辦信用卡意外損失保險。一方面,讓持卡人參加保險,一旦信用卡遺失、被盜或被冒領而造成經濟損失,由保險公司按規定比例賠償,從而有效地保護持卡人的切身利益,解除其後顧之憂。另一方面,發卡機構可針對自身業務發展情況對風險進行投保,以減少銀行資金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