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接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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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接收者(Information Rece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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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接收者指在信息傳遞過程中,發出信息一方稱發信息者,接受信息的一方稱信息接受者,又稱受信息或信宿。
信息接收者的特點[1]
①普遍性:同信源一樣,信息接受者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社會組織、團體、企業,還可以是物體、機器等;
②針對性:信源隨時隨地向外界發出信息,但信息接受者卻是有針對性地接受與之相關的由信源發出的信息;
③加工和存貯信息的能力:對接受來的信息,經過整理、加工使用或將不能立即使用的信息存貯起來;
④變換和反饋信息:信息使用後,產生了效果,便成為另一種形態的信息。對一個管理系統來說,信息接受者是指這個系統的信息接受器,它們可能是人,也可能是物。如果指的是人,可分為內部的系統用戶和外部的系統用戶。而前者又可分成有決策權的管理人員和普通職員2種。管理人員根據信息對部門的活動做出決策,普通職員需要的是同他個人有關的信息。使用系統的管理人員又可以按照他們在部門中級別分成企業領導人員、中層管理人員和基層管理人員。外部的用戶可分為3類:一是與部門有財務關係的人員,如股東債權人、債務人;二是國家有關機關和監察機構;三是公眾。
信息接收者的責任[2]
當信息發送者發出符號後,解釋和行動的負擔就落在了信息接收者的身上。接收者接收信息並試圖通過考慮信息發送者的地位、知識、經驗以及權威來分析信息發送者以及他的目的。信息接收者也會考慮從信息中所能獲得的東西以及信息的重要性。信息接收者賦予被傳遞的符號以意義並根據其做出行動,這個過程稱之為解碼。接著,接收者就會以另一種信息、一種行動、形體語言或者通過其他的溝通方法反饋給信息發送者。
傳遞清晰的溝通信息的責任
大部分時間,我們傾向於將溝通看做一件簡單的事情。你曾經不止一次地聽到人們說,“約翰當然知道怎麼做——我剛告訴他怎樣做”。但是,我們剛剛涉及到的模型表明,工作環境中的溝通遠比大多數人所想的更複雜,這是一個需要管理者承擔重要職責的過程。只有正確地解釋信息才是有幫助的。錯誤的理解信息通常會產生更多的傷害。如果主管或者管理者是信息的發送者,他必須編輯信息從而使信息接收者能夠按照管理者所期望的理解傳遞內容。管理者也必須幫助其他人知道怎樣進行溝通,從而使他們發送的信息能夠得到接收者正確的理解並採取恰當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