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創新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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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創新體系(Industrial Innovation System,I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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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創新體系指的是以產業鏈條上各企業為創新主體, 構建企業之間以及企業和高校、科研機構、用戶和供應商、金融機構、政府之間的聯繫網路, 實現自主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產業創新體系的實質是聯繫, 即把企業和其他各次要參與者的創新活動聯繫起來, 以技術創新為核心, 形成集成創新能力,使創新活動個體的創新成本降低, 效益最大化, 由此推動產業內新技術或新知識的產生、流動、更新和轉化, 促進企業創新能力的形成和產業競爭力的提高。
產業創新體系的構成[1]
產業創新體系由三個部分構成(見下圖)。第一部分是產業創新體系的主體, 包括主要參與者——企業, 次要參與者——高校、科研機構、中介服務機構、金融機構、用戶和供應商、政府。第二部分是產業創新體系的資源要素,包括高校和科研機構提供的知識資源、技術資源, 政府為促進產業創新提供必要的科技基礎設施建設, 中介服務機構提供的技術市場、咨詢和創業中心等服務, 這些都是實現產業創新所必不可少的資源。第三部分是產業創新體系的對象要素, 主要指通過產業創新體系實現的技術創新、組織創新和管理創新, 產業創新體系的主要功能就是通過產業內企業之間以及企業和其他次要參與者之間的信息交流、知識共用與傳播、人才流動、設施共用, 促進產業內企業實現技術創新、組織創新和管理創新。第四部分是產業創新體系的運行機制。這是一整套規範產業創新體系主、次要參與者行為的規則和慣例, 既包括政府為了促進產業創新體系的形成和完善而給予的必要法制調控和政策引導,也包括行業協會提供的一些標準和規則, 以及產業創新體系自身在形成和發展過程中產生的相關機制, 約束相關參與主體的行為, 促進產業創新體系協作能力和服務功能的提高。
一個產業如果建立了完善的產業創新體系和健全的產業創新機制, 就能相應降低產業內創新主體進行創新的成本和風險, 從而有助於整個產業的創新活動形成良性迴圈。
- ↑ 張珺,劉德學.基於全球生產網路的開放式產業創新體系構建[J].科技管理研究,2007,27(2):169-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