虧損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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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經常遇到產品是否應該停產的決策問題。通常管理人員會認為,企業長期的虧損產品應該停產或轉產。虧損產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或者是質量較次,款式陳舊;或者是市場供過於求,缺乏銷路;或者是成本過高,缺乏競爭力,等等。
按其虧損情況分為兩類:一類是實虧產品,即銷售收入低於變動成本,貢獻邊際亦為負數;這種產品生產越多,虧損越多,必須停止生產;但如果是國計民生的產品,應從巨集觀角度出發,即使虧損仍應生產。另一類是虛虧產品,即銷售收入高於變動成本,能提供貢獻邊際,這種產品對企業還是有貢獻的。總之,對虧損產品應分別不同情況進行決策。
1、相對剩餘生產能力無法轉移
在這種情況下,只要虧損產品滿足以下任何一個條件,就不應當停產:
2、相對剩餘生產能力可以轉移
只要該虧損產品的貢獻邊際大於與相對剩餘生產能力轉移有關的機會成本,就不應當停產;反之則應停產。
總之,從財務決策的角度看,不能一概而論。只要虧損產品仍有銷路,即使銷售價格低於單位產品成本,但高於變動成本,即能提供一定的邊際貢獻,虧損產品則仍可繼續生產。因為,虧損產品也負擔了企業的固定成本。如果虧損產品停產,那麼原來由虧損產品負擔的這部分固定費用就要由盈利產品來負擔,這就必然增加了盈利產品的成本,從而減少了企業的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