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負債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
事業單位負債是事業單位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償付的債務,包括借入款項、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賬款、其他應付款、應繳預算款、應繳財政專戶款和應交稅金等。事業單位的負債應當按照實際發生數額記賬。
事業單位負債核算的主要特點有:
(一)代收的各種款項,如代收的預算資金、代收的預算外資金,在實際收到但尚未上繳時,應作為負債入賬;
(二)借入款項,一般不預計利息支出,實際支付利息時,將其計入事業支出或經營支出。
- 1、應付及預收款項的核算
(1)應付票據的核算
應付票據是指事業單位因從事經營活動購買商品而應償付的商業匯票,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應付票據的賬務處理與企業會計核算基本相同,但支付銀行承兌匯票的手續費及票據利息時,記入“事業支出”或“經營支出”科目。
(2)應付賬款的核算
應付賬款是指實行內部成本核算的事業單位因購買材料、物資或接受勞務而應付給供應單位的款項。
實行內部成本核算的事業單位設置“應付賬款”科目。事業單位購入材料物資等已驗收入庫,但貨款尚未支付時,應根據供應單位提供的發票賬單,借記“事業支出”、“經營支出”、“成本費用”等科目,貸記“應付賬款”科目。
事業單位如有預收賬款,也可比照企業會計進行賬務處理。
- 2、應繳預算款的核算
應繳預算款是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應繳入國家預算的收入。應繳預算收入主要包括:事業單位代收的納入預算管理的基金、行政性收費收入、罰沒收入、無主財務變價收入和其他按預算管理規定應上繳預算的款項。事業單位應設置“應繳預算款”科目,核算各項應繳預算款的收取和上繳情況,年度終了,本科目應無餘額。
取得應繳預算的各項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現金”科目,貸記“應繳預算款”科目。上繳時,借記“應繳預算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 3、應繳財政專戶款的核算
應繳財政專戶款是指事業單位按規定代收的應上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應上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範圍按財政部有關規定辦理。事業單位應設置“應繳財政專戶款”科目,核算各項應上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的收取和上繳情況。年度終了,本科目應無餘額。
收到應繳財政專戶的各項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現金”科目,貸記“應繳財政專戶款”科目;實行預算外資金結餘上繳辦法的單位,定期結算預算外資金結餘時,借記“事業收入”科目,貸記“應繳財政專戶款”科目。上繳財政專戶時,借記“應繳財政專戶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 4、應交稅金的核算
應交稅金是指事業單位按稅法規定應交的各種稅金。事業單位交納的稅金主要包括:營業稅、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以及所得稅等。
事業單位應交稅金的賬務處理與會計核算基本相同,但計算出應交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應記入“銷售稅金”科目,計算出應交納的所得稅,應記入“結餘分配”科目。
- 5、其他負債的核算
(1)、借入款項的核算
借入款項是指事業單位從財政門、上級主管部門、金融機構借入的有償使用的款項。事業單位借入和歸還款項的會計處理與企業會計相同。但是,借入款項發生的利息的支出,應在實際支付利息時進行賬務處理。支付利息時,借記“事業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如果是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為開展經營活動而借入的款項所發生的利息,借記“經營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2)、其他應付款的核算
其他應付款是指事業單位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包括應付租入固定資產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統籌退休金、個人交存的住房基金等。
事業單位應設置“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其他應付款的發生及支付情況。其他應付款的賬務處理與企業會計核算基本相同,但事業單位集體的統籌退休金,記入“事業支出”或“經營支出”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