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全匯率傳遞理論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不完全匯率傳遞理論(Incomplete Exchange Rate Transmission Theory)
目錄 |
不完全匯率傳遞理論是指匯率變動並不能1:1的反應到貿易商品價格中去,它從不同角度分析了匯率不完全傳遞的因素,包括“不完全競爭、產業組織、、市場份額、匯率預期、沉澱成本、生產全球化以及隨機性衝擊”等,說明通過匯率變動平衡貿易逆差的效果是有限的,因此浮動匯率制度較固定匯率制度,平衡貿易收支需要更大幅度的匯率波動。
不完全匯率傳遞理論原因[1]
不完全競爭、產業組織:美國經濟學家多恩·布希和克魯格曼等從市場的不完全競爭和產業組織的角度來解釋匯率的不完全傳遞。他們認為傳統的匯率傳遞理論以世界市場是完全競爭的,即進出口廠商是價格的接受者,而不是制定者為前提,當匯率發生波動,則會引起進出口商品價格的同等波動。然而在現實世界中,世界市場大多數情況下是不完全競爭的,大部分貿易產品是差異性產品。即便是同類產品,其特色、品牌等產品的差異性也會給進出口商一定的壟斷權利,從而成為定價者。因此,當貨幣貶值時,國外出口商並不立刻調整其出口產品的價格,而是根據市場上產品需求價格彈性來制定不同的價格。產業組織因素也會影響匯率的傳遞,這些因素包括:市場集中程度、產品的同質性和替代程度等。一般來說,市場集中程度越高,廠商的壟斷勢力就越強,匯率的傳遞繫數就越低。產品越具有相似性,產品的可替代程度就越高,廠商的壟斷力量越小,匯率的傳遞繫數就越大。
沉澱成本:美國經濟學家克魯格曼從供給的角度分析了匯率不完全傳遞出的原因,建立了沉澱成本模型,該模型認為,“出口商為了開拓國外市場,必須將一部分資源用於使產品適應外國市場,開發市場,建立銷售網路,通常還要針對外國人的需求開發生產能力”,這部分資源一旦投入,便在一段時間內沉澱下來成為沉澱成本,因為廠商不能輕而易舉地廉價出售他的資產,不管是無形資產抑或是有形資產。由於沉澱成本的不可逆轉性,使得貿易對匯率的變動相當不敏感,只要其產品的價格能彌補可變成本,廠商仍然會向該市場出售產品而不會輕易退出。從動態角度來看,當存在沉澱成本時,廠商會對未來利潤的貼現值與當前的利潤進行比較然後做出決策。同時,在一個不穩定的環境中,廠商不願對匯率做出反應,但一旦廠商最終做出反應後,他們也不願輕易改變央策。這就導致“回滯”現象的發生,即如果匯率變動幅度很大,即使是暫時的,也會對進口價格產生持久的效應。
市場份額:美國經濟學家弗路特和克蘭帕爾從市場份額的角度研究了匯率的傳遞問題。他們認為由於當代的大多數企業以追求市場份額的擴大作為經營目標,價格策略的制定就要服從市場份額擴大的要求。因此,對未來匯率的預期會影響廠商目前的定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