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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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交易(Cash Transa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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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现金交易[1]
现金交易是指成交和结算在同一天发生的交易方式。由于现金交易要求在较短的时间内进行结算,所以经纪人对要求进行这种交易的客户有一定条件的限制。
在商品买卖活动中,在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同时,当即付清货款的交易形式。其交易流程特点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譬如去超市买方便面,你拿出现金3元付款,营业员随之把你购的方便面给你,这就是现金交易。[2]
现金交易的优缺点[2]
现金交易的主要优点在于现金具有使用方便、灵活的特点,因此多数小额交易是由现金完成的。
但现金交易也存在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 (1)易受时间和空间限制
对于不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的交易,无法采用这种方式交易,如一个人在上海,男一个人在广东,两地分离就不能采取这种交易方式。
- (2)受不同发行主体的限制
不同国家的现金的单位和代表的购买力不同,这给跨国交易带来不便。如我国公民去美国旅游,就不能直接带着人民币去,必须首先要兑换成美元,才能在美国消费。
- (3)不利于大宗交易
大宗交易涉及金额巨大,倘若使用现金作为支付手段,不仅不方便,而且不安全。如在先进仪器设备的交易中,金额通常上千万,带这么多现金交易,显然非常不安全,而且携带也不方便。
现金交易的方程式[3]
美国耶鲁大学教授费雪在20世纪20年代提出了著名的“交易方程式”,也被称为费雪方程式。费雪的这种理论首先反映在他于1911年出版的《货币的购买力》一书中。他认为,在每次交易中都有买者和卖者,因而对总体经济来说,销售的价值必定等于收入的价值,购买价值必定等于经济中流通的货币量和同一时期的货币平均转手次数的乘积。假设M表示一定时期内流通中货币的平均数量,V表示货币的流通速度,P表示各类商品价格的加权平均数,T表示各类商品的交易数量,则可写出下列等式:
- MV=PT或P=MV/T
从这一方程出发,人们会考虑上述四个变量的值是由什么来决定的。费雪对此问题的回答一般概括为:货币量M的决定和另外三个变量无关,且在任何时候都可当作是一个既定的外生变量。交易量T在充分就业的收人水平上存在长期平衡的经济也可视作既定的。费雪还把V看作是等式中与其他变量相对独立的变量,并且认为尽管它不是一个永远不变的量,但在受社会惯例(如支付制度)、技术发展(如交通运输、通讯技术等)的影响,从而在短期内也可视为常数。因此最后一个变量P就取决于M、V、T三个变量的相互作用了。
由于V和T是常数,因此只有P和M的关系最重要。特别是P的值取决于M数量变化。但反过来,从这一方程式中已能引导出在一定的价格水平和其他因素不变的条件下的名义货币需求量。也就是说,由于MV=PT,则M=PT/V=1/V·PT。这说明从货币的商品交易媒介功能来考察,全社会在一定时期和一定价格水平下的总交易量PT与所需名义货币量具有一定的比例关系,即所需名义货币量是总交易量的1/V。
费雪的研究是通过假设货币需求产生于个人之问彼此交易的需要。在任何时候都把货币需求和经济中的交易量相连结,并直接导致货币需求的宏观经济理论。
现金交易的确认和计量[4]
为了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随时掌握现金收付的动态和库存余额,保证现金的安全,企业必须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现金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序时进行登记。每日终了,应根据登记的“现金日记账”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进行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如果发现账款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月份终了,“现金日记账”的余额必须与“现金”总账科目的余额核对相符。有外币现金的企业,应当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发生每笔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业务,都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然后据以记账,记入“现金”科目。“现金”科目可以根据现金收付款凭证和银行存款付款凭证直接登记,如果企业日常现金收支量较大,为了简化核算工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汇总记账凭证或科目汇总表等核算形式,根据汇总收付款凭证或科目汇总表定期或月终登记“现金”科目。登记“现金”科目时,对收入的现金,借记“现金”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等;对支出的现金,借记“原材料”或其他有关科目,贷记“现金”科目。对于从银行提取现金的和将现金存入银行的业务,一般只编制付款凭证,不再编制收款凭证,以防重复登账。
从银行提取现金,根据支票存根所记载的提取金额,借记“现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根据银行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现金”科目。企业因支付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所需的现金,按支出凭证所记载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现金”科目;收到出差人员交回的差旅费剩余款并结算时,按实际收回的现金,借记“现金”科目,按应报销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实际借出的现金,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企业因其他原因收到现金,借记“现金”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现金”科目。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属于现金短缺,应按实际短缺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现金”科目;属于现金溢余,按实际溢余的金额,借记“现金”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待查明原因后做如下处理:
①如为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现金短缺款(XX个人)”或“现金”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属于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保险赔款”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团,根据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处理,借记“管理费用——现金短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②如为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应付现金溢余(XX个人或单位)”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经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现金溢余”科目。
现金交易控制的重点[5]
现金交易和收支在管理中最容易产生漏洞,对于现金交易频繁的企业来说,如果缺乏严谨的现金管理控制方法,最容易产生舞弊情形。为了加强对现金交易的控制,企业应当抓住以下重点进行控制:
- 1.设立担保制度,对现金经手人加以控制
企业内部的员工,只要经手现金,就必须有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保证人”、“担保物”、“公司重要人物的加以保证”等,而且保证书填写后,企业还要加以核查,以确认事实。保证在职业期间不做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此为企业最基本的第一道防御原则。
- 2.加强现金收入的记录与核查
当收入现金时,应立刻产生某种记录,例如开立连续编号的发票,或开立出货单,或使用收银机等。销售部门最好设有集中收款处,由该处人员开发票,或将已开好的发票上盖“发票章”。如果每笔收入都有记录,自然容易核对而且事经两人以上,作弊的机会便会减少。
- 3.定时查询账务收支情况
对于销售部门的现金控管工作,要求销售主管每日回报前一日销售的发票总额,以及存入银行的存款金额,并于当日上午10时以前要将前日现金所得存入附近的银行;公司的出纳人员在上午11时到银行去列印存折,或是在电脑上通过网上银行查询账务收支状况,以确定各部门所有的现金已确实汇人公司户头,如有异常状况,在当日要迅速解决。
- 4.建立“零用金”制度,专款专用
管理重点是“一切收款,悉存银存;所有支出,统一付款;现金收入,不得移用支付。唯一库存现金,只有零用基金”。对于销售部门的费用支出,可建立零用金制度,在银行开立另一个账户来处理零用金支出,每天支付款项时,除了零用金之外,尽量开具支票等,这是内部控制的要点之一。不要在同一个银行账户内处理现金收支工作,还要禁止主管每日将零用金支出充抵现金收入再将净现金余额存人银行。
- 5.“管财”与“管账”人职务分离
经手现金收支的出纳工作,与管理现金及簿记等会计工作,要由不同的人员担任,以起到互相牵制之效。
- 6.设专职拆信员
如果企业兼管邮购、数量较大时,最好专设拆信员;如无专设人员,亦应由非会计及非出纳人员兼任。拆阅后,应根据信内汇票支票,填具汇款清单,交与出纳存款,再由会计根据该汇款清单及送款簿存根人账。
- 7.加强支票和往来账款的管理
每月发出账单清款时,应请客户尽快核对。收款时,应请客户开立划线抬头支票。如是即期支票,应请客户注明“禁止背书转让”字样。对于每一客户账面余额,会计或稽核人员应随时加以核对,检查是否尚有未收到的账款并催收。此外,必须运用抽查办法,发出对账单,请客户回签对账。客户账款由专人收取,较为理想。但目前各企业常由业务人员兼收,极易发生挪用吞没的弊病,因此客户账款应勤于核对检查。
- 8.设立临时突击抽查制度
企业主管(或内部稽核人员)要不定期地突击检查零用基金及现金以及现金交易的流程与做法,督促管理人员和记录人员保持警戒而不至于疏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