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创造与贸易转移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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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创造与贸易转移理论(Theory of Trade Creation and Trade Diver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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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创造与贸易转移理论是由加拿大经济学家瓦伊纳于50年代初提出的,它至今仍是分析自由贸易区和关税同盟得失的有效工具。
几乎所有的经济学家都认为自由贸易可以使世界经济福利最大化,而关税同盟至少在伙伴国之间可取消关税壁垒,在区域内实行自由贸易,使世界经济福利增加。因此,建立关税同盟对经济发展有利。但是,瓦伊认为,关税同盟不一定意味着向自由贸易过渡,因为它在伙伴国之间实行自由贸易,而对外部世界实行保护贸易。这种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相结合的格局会产生两种效果:“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
关税同盟内部实行自由贸易,使国内成本高的产品为伙伴国成本低的产品所替代,原来由本国生产,现在从伙伴国进口,由此新贸易被“创造”出来了。本国可以把原来生产高成本产品的资源转向生产成本低的产品,从而得益。同时,关税同盟对外实行统一关税,对第三国的歧视导致从外部进口减少,转为从伙伴国进口,使贸易方向发生转变,产生“贸易转移”。由于原来从外部世界进口成本低的产品改为从伙伴国进口成本较高的产品,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以上瓦伊纳的基本观点,其结论是,关税同盟的净效应等贸易创造的收益减去贸易转移的损失。若结果为正,那么关税同盟于成员国有利,反之,则不利。为分析便利起见,现以图分析如下:
假设世界分为三个部分:本国、伙伴国和外部世界。都生产商品X。图1在SS和DD分别表示本国对X商品的供给和需求曲线。H、U和W分别表示本国最初价格、伙伴国价格和外部世界价格。
关税同盟形成之前,本国以价格H生产q1.消费q2,进口q1q2:自由贸易之后,价格从H下降至U.国内生产下降至q3。消费上升到q4。进口上升到q3q4。福利增加了它由额外进口成本和消费者剩余RqP组成,国内生产成本下跌,其数量为供给曲线下减少的面积,即,其中表示额外进口成本,MNO是社会净储蓄。UHOM和ONPq代表转移支付,前者是生产者放弃的利润,后者是政府失去的关税收入,社会净收益是三角形OMN和PQR两者面积之和,等于免除的关税与创造的贸易量的乘积之半,即。
同时,自由贸易使本国把q1q2的进口品从由低成本的外部世界进口转移到由高成本的伙伴国进口.这一转向产生了净损失ABPN。即。因此,关税同盟的净效应等于S[,MNO]+S[,PRQ]-S[,ABPN]。
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贸易创造与转移问题[1]
一谈到区域经济合作,人们会立即联想到欧洲联盟、北美自由贸易区和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尤其是欧盟在各方面均遥遥领先,虽几经挫折,但每到关键时刻,都山重水复,柳暗花明。其实,区域经济合作组织自50年代以来已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尤以拉美和非洲为甚。但与前三者相比,它们似乎都“默默无闻”。原因何在?周建平教授在《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比较》一书中将之归结为四点:(1)成员国之间相互依赖不深,缺乏互补性。(2)发展中国家政治制度不成熟,政局动荡;(3)发展中国家一体化组织贪大求全;(4)没有强有力的相互投资和共同基金由富国向贫国转移。但实际上,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理论也可对之部分地加以解释。
从前面部分的分析可知,关税同盟效果取决于三角形MNO和PRQ和长方形ABPN面积的大小。S[,MNO]和S[,PRQ]以及缩小S[,ABPN]。那么,三块面积大小是如何决定的呢?它们是由SS和DD的斜率以及HU和UWR大小决定的。以上四者中任一发生变化,都会导致关税同盟效应发生变动。由分析可知,有助于增强关税同盟效果的倾向可以归为以下三点:(1)进口品的国内供给和需求价格弹性越大(即SS和DD越平缓),得益越大;(2)国内成本与伙伴国成本差异(即HU)越大,得益越大;〈3〉伙伴国成本与外部世界成本差异(即UW)越小,得益越大。
所以,美国经济学家彼得·林德特在《国际经济学》中得出结论说:“最好的贸易创造情况是这样的:高弹性的进口需求,同盟建立之前的高关税,以及在同盟内处处存在的几乎象在外部世界一样低的成本。相反地,最糟糕的贸易转移情况是这样的:无弹性的进口需求以及整个新关税同盟内存在的各种高成本。”
众所周知,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拉美和非洲地区的生产结构与贸易结构均与发达国有较大的差异。由于历史原因,拉美和非洲生产和出口以初级产品为主,进口的主要是制成品。例如中非国家经济共同体成员国之一布性迪1990年农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0.5%,每年农业出口的外汇收入占出口总额90%左右。1990年,制造业只占国内生产总值的9.5%。又如拉丁美洲一体化协会(LA1A)成员国之一的委内瑞拉出口以石油及其制成品为主,1987年占出口总额的87.21%。其他出口品有铝、钢铁和少量农产品。主要进口品为机械产品、运输设备及化工产品等。1987年,这些产品进口值为41.44亿美元,占进口总值的50.72%。
发展中国家这种生产与贸易结构于关税同盟不利。首先是对贸易创造有较大的负作用:进口以制成品为主,自给率不高,对外部世界(主要是发达国家)依赖性很强。因此,进口品的国内供给与需求价格弹性均处于较低水平。同时,成员国之间实现自由贸易后,并不能从伙伴国进口成本低的商品以取代国内生产,这两方面的综合结果是三角形MNO和PRq面积之和不大。其次是扩大了贸易转移效应:本国与伙伴国生产率都不高,成本差别不大,但与主要由发达国家组成的外部世界相比,成本差别都很大,即WU较大。从而长方形ABPN面积较大。即使建立关税同盟,成员国得益与损失相比,孰大孰小,不难定论。这也就是周建平教授所说的成员国之间经济相互依赖性不强,缺乏互补性的道理。但从长远角度来看,随着发展中国家生产与贸易结构的改善,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关税同盟效应将会有所增强。
与发展中国家经济一体化相比,发达国家成绩斐然。以欧共体为例,其成员国之间经济水平相差不大,进口品供需价格弹性均处于较高水平。相互间生产成本差异较大,特别是产业内贸易与技术贸易增长快速,相互依赖性很强,因而贸易创造效应较拉美与非洲显著。欧共体关税同盟效应中不足之处是农产品贸易转移效应较大,但与贸易创造相比,不可相提并论。
2、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对内开放、对外封闭是最优选择吗?
综观当今所有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虽然千差万别,花样百出。但除APEC外,都有一个共同点:对内开放,对外封闭。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目的,简而言之,就是使特定的一组国家利益最大化,这个最大化并非各国利益的简单加总,相反,不仅要注重内部效应,还要注意外部效应,以免出现“零和效应”。其关键一点就是实现生产资料、商品与劳务自由流通,优化整个区域内的资源配置,这与自由贸易区和关税同盟的倡议十分吻合。但区域经济一体化对内开放,对外封闭是最优解吗?从贸易创造与贸易转移的角度分析,答案是:非也。
关税同盟效应能否增强关键在于能否扩大三角形MNO和PRq的面积和缩小长方形ABPN的面积。现在假设成员国之间实行自由贸易的同时,并不对外统一关税,设置贸易壁垒,而是对外部世界也开放国门。那么,整个世界将不是由本国,伙伴国和外部世界三部分组成,而是由本国和外国(包括伙伴国和外部世界)两部分组成。贸易创造效应将仍然存在,而贸易转移效应将大大削弱,甚至为零。
图2中H仍表示国内最初价格,F表示国外价格,图1中的U和W两条线在图2中合而为一,从图2中可以看出,贸易创造效应等S[,M]NO+S[,p]R[,q],而贸易转移效应变成了零。
贸易转移效应何以为零?原因是本国对伙伴国开放的同时,也对外部开放,因而本国可以在伙伴国与外部世界二者之间选择进口方向,哪国成本低,就从哪国进口,因此,贸易转移没有发生。当然,在现实中,由于诸多原因,本国不可能对外部世界完全开放,或多或少总会有些歧视,贸易转移效应不至为零,但与图1中相比,将大大削弱。
既然如此,区域经济合作组织为何对外歧视呢?这有经济,社会等多种原因,但也与人们的观念不无关系:对他国开放,若没有相应的他国对本国开放,将是一种代价。这里的关键是如何看待对内保护与对外竞争的问题。对外开放毕竟至少在短期内于本国企业或多或少有不利影响,进而影响收入、就业等等。但从长远来看,对外部世界也开放国门是正确的选择。
以APEC为例。APEC独树一帜,既不搞自由贸易区,更不搞关税同盟。正如印尼总统苏哈托在茂物会议上所指出的:“我们从未试图将APEC变为一个排他的、封闭性的贸易集团。这除了是对自由贸易呼唤的响应外,当然有自身原因:〈1〉APEC成员国在经济水平、政治、文化及社会制度方面差异太大,无法对外封闭。〈2〉APEC是功能性合作,难以组建一系列权力机构来一致对外。〈3〉次区域合作环环相扣。但从贸易创造与贸易转移角度来看,APEC也不宜于对外封闭:成员国区域外贸易比例很高,1988年,亚太地区区域外贸易达1/3以上。若搞封闭集团,贸易转移效应将十分显著,终将得不偿失,试想一下,若将欧盟这样大的市场排除在外,后果若何?
传统的贸易创造与贸易转移理论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其缺陷也不言自明:只分析了关税同盟的静态效应,忽视了动态效应,其次是过于重视生产与进口成本问题。那么,贸易创造只意味着得益,贸易转移只意味着损失吗?我们将分别对贸易创造与贸易转移效应的正负作用展开分析。
贸易创造的正面作用首先表现为节约了本国的生产资源,这里不再赘述。其次,于伙伴国而言,扩大了出口市场,其结果之一是产生了规模经济效应,于两国有利。假设在自由贸易之前,本国和伙伴国都生产两种产品X和Y,且规模收益递增,但因关税作用,没有实行专业化生产,假定两国生产可能性曲线相同,如下图3(a)所示:
两国都分别将生产资料一半用于生产X.另一半生产Y.则分别可得到OC的X和OD的Y.但若专门生产X或Y.则可得到OA的X或OB的Y.因规模收益递增,OA > 2OC,OB > 2OD.现在实行自由贸易.贸易创造将使本国专门生产X.伙伴国专门生产Y.两国综合可能性曲线将变成图3(b)中的情况。OA' = OA,OB' = OB.若社会无差异曲线在E点与生产可能性曲线相切,很明显它要高于没有贸易创造之前“各自为政”情况下与G点相切的无差异曲线,社会福利增加了。
贸易创造的负作用首先是表现为为本国企业增加了竞争对手,虽然竞争从长远看来并非坏事,但挤占了部分市场,对本国企业发展不利。于发展中国而言尤甚。美墨之间的合作已显示出这种局限性。墨西哥国门敞开,美国商品的涌入将本国企业推至竞争前沿,难有反击之力。墨西哥贸易逆差过后又发生金融危机与此不无关系。其次,贸易创造的负作用,表现为对经济大国贸易条件有不利作用。关税效应是减少该国投入在世界市场上的出口数量和它试图在世界市场上购买的进口数量。贸易创造导致本国出口与进口增加,从而出口与进口价格发生波动。出口价下降(因为世界供给增加了一个不可忽略的量),进口价格上升(因为对进口品需求有一个较大的增加)。变化的结果是贸易条件(出口价/进口价)下降,使该国福利下降。
贸易转移的负作用在传统理论中表现为生产成本的上升,导致资源浪费,其正作用却被忽视了。其正作用主要表现为为伙伴国扩大了出口市场,也会产生类似于上文中分析的规模收益作用。这一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不可轻视。前面分析了发展中国家经济一体化不理想的原因,但并不说明其合作是失败的。因为发展中国家面临的主要任务是发展工业,扩大出口,而贸易转移恰好使成员国将进口由外部世界转到成员国之间,这对于急需发展新兴工业的国家而言无异于雪中送炭。这也是为什么一些发展中国家虽然区域经济一体化不尽人意,但仍不放弃探索的原因之一。但贸易转移的得益往往不均衡,有一定工业基础的成员国得益较大。如拉美自由贸易协会成员国中,巴西、墨西哥和阿根廷已建立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属区内较发达国家,得益较多;阿根廷区内出口比例在50~60年代间由14.3%上升到24.9%,而其他成员国受益较少。这也是成员国之间争吵不休原因之一,但不可因此忽略贸易转移的正作用。
贸易创造与贸易转移理论案例分析[2]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贸易创造效果
1、中国—东盟原有关税水平分析。理论上认为,区内各国原有的关税水平越高,自由贸易区使进口商品价格下降的幅度就越快,从而它扩大贸易量的作用便越大。由于中国与东盟都属于发展中工业化国家,相互产业结构相似,东盟一直视“中国制造”的兴起为其潜在的挑战和威胁。这样出于保护国内市场的目的,双方对于相关产业内贸易的壁垒原来设置就较高。而现在建立了自由贸易区,要撤除一定的贸易与非贸易壁垒,由此而带来的贸易扩张的可能性也就较大,双方可获得的贸易创造效应也就可能越明显。
2、中国—东盟供给和需求弹性分析。理论上认为,供给和需求弹性越大,因关税减让而导致的商品价格下降就越能刺激需求,扩大供给,增强贸易创造效果。而供给需求弹性则和各国消费规模与消费能力紧密相关。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将建立起一个拥有17亿消费者的世界最多人口的经济一体化区域,消费规模巨大。从消费潜力上讲,中国、东盟各自经过长期的经济发展,国内人民收入持续增长,消费层次正处于整体提升时期,消费需求和弹性很大。如中国汽车和房地产市场价格的降低便能立即激发大量的消费需求。所以,建立自由贸易区后双方关税的削减将更容易产生贸易创造的效果。
3、中国—东盟经济结构相似性分析。理论上认为,成员方的经济结构越相似,自由贸易区或关税同盟的贸易创造效应就越大。反之,如果该国与其他成员方有较大的结构差异,自己完全不生产某种进口商品,那么,取消关税只能从扩大需求量方面增加贸易量,贸易创造效应便较小。中国东盟均属于发展中国家,双方在整体经济结构比较类似,相互间在大类产品上存在着竞争。但在大类产品中的具体产业链分布上,却又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互补。这种相互间整体经济结构类似而产业链分布结构互补的特点,十分有利于建立自由贸易区后双方更好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专业化分工协作,实现产业结构整合与升级,达到更好的贸易创造效果。
4、中国—东盟产品比较优势分析。理论上认为,成员方的生产效率越高,即它的生产成本与该进口国的成本差距越大,取消关税对扩大贸易量作用便越大。虽然中国与东盟同时在劳动密集型产业上具有比较优势,但其中中国在皮革制品、衣服和纺织品等产品上具有世界性的比较优势,而在资源密集型产品上却存在较强的比较劣势;相反,印度尼西亚则在资源密集型产品、泰国则在农产品、马来西亚在电子科技产品以及新加坡在工业制成品方面都各自拥有具有世界性比较优势。所以,双方建立自由贸易区后,可以直接加强各自的比较优势,获取更大的贸易创造效果。
5、中国—东盟在参加贸易集团之前贸易自由化的程度分析。理论上认为,一国在参加贸易集团之前贸易自由化的程度越低,它参加自由贸易区后贸易量的增加幅度就会越大。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中国这个拥有全球最多消费者国家缔结的第一个区域贸易协定,所以此前其贸易自由化程度是较低的。而东盟虽然早在 1963年便开始贸易自由化发展,但“与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相比,东盟处在低级经济合作阶段”。所以,双方缔结自由贸易区后,区域内的贸易增长幅度将会很可观。
6、中国—东盟地理位置分析。理论上认为,成员方地理位置较靠近,则运输成本就不太可能成为各成员方之间贸易创造的障碍。中国东盟天然毗邻,一衣带水,有着十分优越的地理位置,更能促进贸易创造效应的发挥。
前面已经指出,贸易转移效应也许造成了理想中的成员方和世界福利降低的效果;但同时却带来了现实中成员方消费者的福利和世界的整体福利一定程度增加的积极效应。即使从传统的贸易转移理论来看,中国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而言,双方之间的贸易转移效应将不会很大。这是因为中国和东盟各国同属于发展中国家,在产业结构和工业竞争力水平上属于同一个层次。因此,在贸易国别分布上和进出口商品结构上具有很大的相似性,这样双方之间的相互贸易都很难替代各自与区域外发达国家间的贸易往来,这就使得双方在建立自由贸易区后仍然可以保持对发达国家产品进出口的刚性。如对于“在资金和技术密集型产品上如化工产品、运输设备、非电子类机械设备等均不具有显著的比较优势”的产品,自由贸易区建立后,双方仍然会选择从具了显著比较优势的发达国家进口这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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