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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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控制(Social Contr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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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控制就是社会组织运用社会力量对人们的行动实行制约和限制,使之既定的社会规范保持一致的社会过程。社会控制是建立在既定的社会规范之上的,并主要表现为外在力量的施加,但它并不排除个人内在约束力的发挥。
社会控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控制,泛指对一切社会行为的控制;狭义的社会控制,特指对偏离行为或越轨行为的控制。
美国社会学家 E.A.罗斯在1901年出版的《社会控制》一书中首次从社会学意义上使用社会控制一词。在他看来,社会控制是指社会对人的动物本性的控制,限制人们发生不利于社会的行为。他认为,在人的天性中存在一种“自然秩序”,包括同情心、互助性和正义感 3个组成部分。人性的这些“自然秩序”成分,使人类社会能处于自然秩序的状态,人人互相同情、互相帮助、互相约束,自行调节个人的行为,避免出现因人与人的争夺、战争引起的社会混乱。但是,罗斯为美国社会设想的这种“自然状态”被19世纪末20世纪初高速发展的城市化和大规模移民所否定。在现代的美国社会,初级群体和社区迅速解体,人们不得不生活在完全陌生的社会环境中,社会交往的“匿名度”大为提高,人性中的“自然秩序”难以再对人的行为起约束作用,离轨、犯罪等社会问题大量出现。所以,罗斯认为必须用社会控制这种新的机制来维持社会秩序,即社会对个人或集团的行为进行约束。他还认为,舆论、法律、信仰、社会暗示、宗教、个人理想、礼仪、艺术乃至社会评价等等,都是社会控制的手段,是达到社会和谐与稳定的必要措施。
60年代以前,罗斯的社会控制理论曾在美国风行一时。此后,社会控制的理论不断得到修正和充实。有的学者认为,把社会控制仅仅归结为控制人的动物本性,带有根本性的偏差,它否定了人的社会性,无法解释复杂的社会问题。
社会控制的基本特点主要有:
①从社会控制的本质来看,它具有明显的集中性和超个人性。社会控制的集中性,是指社会控制总是集中地反映了特定社会组织的利益和意志,不管它具有什么具体内容和采取什么具体手段,都服务于社会组织的总体利益和最高意志。超个人性,是指社会控制总是以某种社会名义,代表某个社会组织施行控制。正是这种凌驾于个人之上的超个人性,使它更有力地控制个人。
②从社会控制的作用来看,它具有明显的依赖性和互动性。依赖性指社会控制只有依赖于社会实体才能起作用。这些实体包括社会组织、社会个人和传递社会规范内容的信息媒介。互动性是指社会控制通过社会行为之间的相互影响而起作用。
③ 从社会控制发挥作用的过程来看,它具有多向性和交叉性。多向性指控制主体多方面地将各种信息发射出去,而作为中间环节的多种信息传递媒介,又把各种社会精神因素和众多的社会个体相互联系起来,从而使社会控制成为一个多向交叉和多层联结的复杂过程。
1、统治与制约
在现实社会中,对于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的控制可能通过实施强制性的外力来实现,也可能通过社会成员之间相互约束来实现。这样就形成了两种不同的社会控制——统治与制约。
(1)统治
统治是建立在外在的强制力量基础上的控制方式,当社会秩序的维护者运用强制性手段迫使他人去遵守既定规范时就表现为统治。
在阶级社会中,统治是以普遍的政治压迫为基础的。
在对现代社会的政治学研究中,虽然阶级对立并不那么明显,但是政治社会学家仍然使用统治的概念来分析权力关系。
(2)制约
制约也称社会制约。它是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由于人们认同某种规范而产生的、约束人们行为的社会控制方式。
2、正式控制与非正式控制
根据规范形成的不同,可以把社会控制分为正式控制和非正式控制。
(1)正式控制
正式控制也称形式化的社会控制,它是使用比较成型、比较正规的规范来约束人们的控制方式。正式控制主要是用法律、条例、规章等来约束社会成员和组织成员。
(2)非正式控制
非正式控制是指使用不那么成型的规范来约束人们的控制方式。一般地,非正式控制常常不是基于契约,而是基于人们的共同意识和认同感。在初级社会群体或非正式组织中非正式控制被普遍使用。
3、外在控制与内在控制
根据控制力的直接来源,社会控制可以分为内在控制和外在控制。
(1)外在控制
如果一个人感觉到是外在的社会环境对其行为产生了约束了压力,使其不敢违反社会规范,那么这种控制就是外在控制。外在控制具有一定程度的强制性,它要求行为者必须接受控制者提出的行为模式。
(2)内在控制
内在控制的直接控制力量来自于行动者本身。如果一个社会成员接受和内化了他生活于其中的社会或群体的价值规范,自觉地实践角色规范,这就实现了内在控制。因此,内在控制就是社会或组织成员用内化了的价值规范约束和指导自己行为的过程。
4、积极的控制与消极的控制
(1)积极的社会控制
积极的社会控制是建立在积极的个人顺从动机之上的、以倡导、鼓励为特征的、防止违规行为发生的控制方式。积极的社会控制通过大力宣传社会的规范和价值,通过奖励模范行为而达到预防违规行为的效果,它是各方都愿意接受的控制方式。
(2)消极的社会控制
消极的社会控制是指运用惩罚手段来制裁某些违规行为的控制。它是违规行为已经发生,并产生了消极后果之后的控制,因此是消极的。
1、社会控制的正功能
(1)维持社会秩序
(2)维持正常生活
(3)促进社会发展
2、社会控制的反功能
社会控制不但有维持秩序、促进发展的积极职能,也可能会对人与社会的发展起阻碍作用,这种消极作用就是社会控制的反功能。
(1)不合理的社会控制不能维护多数人的利益
(2)僵硬而有力的社会控制不利于人们对合理目标的追求
在社会控制的实践及理论层面,常常会涉及社会控制的价值问题,即什么样的社会控制是合理的,什么程度的社会控制是应该的。应该说,对于并非以讨论价值为己任的社会学来说,彻底解决这一问题是有困难的。以下只是从几个侧面对这一问题做一初步说明。
社会控制与个人自由的平衡。人类应该在公共秩序和个人自由之间实现二者的平衡。在个人自由与社会规范的关系上,合理的平衡方法可能是使社会规范建立在广泛共意即共同同意的基础之上。
关于适度的社会控制。平衡社会控制与个人自由的关系是十分困难的。原因如下:第一,人们对自由与控制的重要性的看法不同;第二,利益的复杂性;第三,具体情况的复杂性。
社会控制的价值标准。面对具体的社会情境,社会上都有一般的关于社会控制合理性和适度标准。
一、习俗、道德和宗教
1、习俗
习俗是人们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逐渐形成并共同遵循的风俗和习惯。在生存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习俗的改变也是十分缓慢的。
习俗的社会控制作用:习俗的社会控制功能表现为对人们行为的指导和约束。
2、道德
道德也称道德规范,它是以善恶评价为中心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是对人的思想和行为的是非、善恶、正义和非正义、正当与不正当进行评价的标准。它是人们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积累而成的。
道德是一定社会用来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道德是靠人们的内心信念、社会舆论来促使人们自觉遵守社会的行为规范的;任何社会,特别是社会的统治阶级都十分重视道德的社会控制作用。
应该指出,道德的约束作用也是有限的,因为道德具有阶级性、集团性。
3、宗教
宗教是一种和神圣物相联系的信仰和规范体系。在当今世界上,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被称为世界三大宗教。
宗教的社会控制作用:作为社会规范的宗教,主要表现为教规和宗教仪式。教规是宗教对其信徒行为的规定,它不仅涉及宗教活动,也涉及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宗教仪式是从事宗教活动的方式,其功能是增强信徒的宗教意识。通过教规和宗教仪式,宗教指导和约束着其信徒的行为,对其行为进行着控制。宗教真正能对其成员进行有效约束,要借助宗教信仰和宗教感情。
宗教通过教育和制裁两种手段来约束和控制其信徒的活动。
二、政权、法律和纪律
1、政权
政权是建立在某种合法性之上的、统治阶级实行阶级统治的权力,是国家一切权力的基础。统治阶级通过建立行政体系,设置各级政府和委任政府官员来实现对内的管理任务,并凭借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国家专政工具对破坏国家利益、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进行制裁。因此,政权是一种强有力的社会控制手段。
2、法律
法律是由国家的立法机关制定,由国家政权保证并强制执行的行为规则。包括法令、法案、条例、决议、命令等具体形式。在现代社会,法律是最权威、最严厉、最有效、最普遍的社会控制手段。
法律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在于:第一,它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以国家政权作后盾,由完备的、强有力的司法机构保证实施;第二,它的严肃性;第三,法律具有普遍适用性。
从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来看,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在加强。法律的真正权威和效力并不在于制裁,而在于警示。
3、纪律
纪律是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为其成员规定的行为准则,是它们用来指导和约束自己的成员,促使其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以实现组织目标的手段。
纪律在社会生活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是现代社会的景象,因为它与社会组织的发达紧密相关。
纪律的社会控制作用并不在于制裁,甚至制裁只是下策,重要的是使其成员自觉遵守纪律。
三、社会舆论与群体意识
1、社会舆论
社会舆论是社会上众人关于某一事件或现象的议论和意见,它包含了对于此一事件或现象的是非曲直之评价。社会舆论可分为民间舆论和权力者制造的舆论。
(1)社会舆论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具有如下一些基本特点:
第一,由现实问题引起;
第二,集体互动的产物;
第三,靠大众传播形成。
(2)社会舆论的社会控制作用:
社会舆论是大多数人对于某一事件的意见,它对人们的言行具有一定约束及社会控制作用。它发挥控制作用的机制是:社会舆论形成之后就在一定范围内占主导地位,它会对人们的行为发生潜移默化的引导作用,会对少数人的、与众不同的言行产生心理压力。人们为了缓解这种压力,不自外于众人,就会使自己的言行与众人保持一定程度的一致,于是社会控制作用发生。
2、群体意识
对社会群体来说,群体意识是重要的控制手段。群体意识是成员对群体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责任感的总和,它是成员为了维护群体的荣誉和利益对自己应该的行为的考虑。
群体意识是通过成员之间的互动和社会化形成的,个人加入群体成为群体的一员,群体会以提供精神寄托、良好的人际关系、安全感、成就条件及荣誉手段吸引群体成员,从而使群体具有较强的凝聚力。
群体意识是群体成员团结的基础,也对成员的行为具有指导和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