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成本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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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成本审计(Production cost au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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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生产成本审计[1]
生产成本审计是指审计人员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对企业的生产成本(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和制造费用)所进行的审查、评价活动,其目的是为了促进企业合理降低成本费用水平,提高经济效益。
生产成本审计的特点[1]
生产成本审计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审计比较,具有许多不同的特点。其主要的特点如下:
(一)生产成本审计一般应实行受托审计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商业秘密是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的,而生产成本正好涉及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秘密;不属于外部审计必审的范围。我国审计法第二十条规定:“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可见,审计法并未规定生产成本是必审项目,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也不能主动进行此项审计。但如果企业管理当局需要对生产成本进行审计,则可以委托社会审计或国家审计进行审计。审计过程中应注意保密,不能对外泄露。
(二)生产成本审计的结果不宜对外公开
财务审计结束后要报送审计报告(或查帐报告),并按规定向所有者和有关部门公开,但生产成本审计的结果则不宜对外公开,因为,生产成本审计涉及企业的商业秘密,而且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嚷企业财务通则》已明确规定,企业对外报送的报表中不包括生产成本报表。
(三)生产成本审计的难度较大
生产成本审计,既要审查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又要审查间接费用;既要审查生产费用在各种产品之间的分配,也要审查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分配;既要审查生产成本的真实正确,又要审查其是否节约、合理。总之,生产成本涉及面宽,综合性强,审计的难度较大。
生产成本审计的意义[2]
生产成本审计是指审计人员对企业生产费用核算和成本计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正确性所进行的审计。开展生产成本审计,可以维护财经法规和财经纪律;促使企业提高成本管理水平,健全成本核算制度;促使企业挖掘内部潜力,节约劳动消耗,不断降低产品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生产成本审计目标[3]
(1)确定生产成本的内容构成是否合规、记录是否完整。
(2)确定生产成本的计算方法是否合理、相关计算是否正确。
(3)确定生产成本在会计报表中的披露是否充分恰当。
生产成本审计的程序[2]
审计人员在对生产成本进行审计时,应遵循如下一般程序:
(1)评审生产成本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2)分析生产成本总体的真实性与正确性。
(3)审查生产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正确性。
(4)审查生产成本账务处理的合规性与正确性。
(5)验证生产成本在会计报表上表达的公允性。
生产成本审计的内容[4]
(一)直接材料成本的审计
直接材料成本的审计一般应从审阅生产成本明细账入手,抽查费用凭证,验证企业产品直接耗用材料的数量、计价和材料费用分配是否真实、合理。其主要内容包括:
(1)抽查产品成本计算单,检查直接材料成本的计算是否正确,材料费用的分配标准与计算方法是否合理和适当,是否与材料费用分配汇总表中该产品分摊的直接材料费用相符。
(2)检查直接材料耗用数量的真实性,有无将非生产用材料计入直接材料费用。
(3)分析比较同一产品前后各年度的直接材料成本,如有重大波动应查明原因。
(4)抽查材料发出或领用的原始凭证,检查是否经过授权,材料发出汇总表是否经过适当的人员复核,材料单位成本计价方法是否适当,是否正确及时入账。
(5)对采用定额成本或标准成本的企业,应检查直接材料成本差异的计算、分配与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查明直接材料的定额成本、标准成本在本年度内有无重大变更。
(二)直接人工成本的审计
(1)抽查产品成本计算单,检查直接人工成本的计算是否正确,人工费用的分配标准与计算方法是否合理和适当,是否与人工费用分配汇总表中该产品分摊的直接人工费用相符。
(2)将本年度直接人工与前期进行比较,查明其异常波动的原因。
(3)分析比较本年度各个月份的人工费用发生额,如有异常波动,应查明原因。
(4)结合应付工资审查人工费用的会计记录及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5)对采用标准成本法的企业,应抽查直接人工成本差异的计算、分配与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查明直接人工的标准成本在本年度内有无重大变更。
(三)制造费用的审计
(1)获取或编制制造费用汇总表,并与明细账、总账核对相符,抽查制造费用中的重大数额项目及例外项目是否合理。
(2)审阅制造费用明细账,检查其核算内容及范围是否正确,并应注意是否存在异常会计事项,如有,则应追查至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重点查明有无不应计入制造费用的支出(如投资支出、被没收的财物、支付的罚款、违约金、技术开发支出等)。
(3)必要时对制造费用实施截止测试,即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若干天的制造费用明细账及其凭证,确定有无跨期入账的情况。
(4)检查制造费用的分配是否合理。重点查明制造费用的分配方法是否符合企业自身的生产技术条件,是否体现受益原则;分配方法一经确定,是否在相当时期内保持稳定,有无随意变更的情况;分配率和分配额的计算是否正确,有无以人为估计数代替分配数的情况。对按预定分配率分配费用的企业还应查明计划与实际差异是否及时调整。
(5)对于采用标准成本法的企业,应抽查标准制造费用的确定是否合理,计入成本计算单的数额是否正确,制造费用的计算、分配与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查明标准制造费用在本年度内有无重大变动。
生产成本审计的相关法规规定[5]
1.《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十八条规定
直接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等发生的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商品进价和其他直接费用,直接计入生产经营成本;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应当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生产经营成本。
2.《企业会计准则》第五十条规定
本期支付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费用,应当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本期和以后各期。本期尚未支付但应由本期负担的费用,应当预提计入本期。
3.《企业会计准则》第五十一条规定
成本计算一般应当按月进行。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生产经营组织类型和成本管理的要求自行确定成本计算方法。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4.《企业会计准则》第五十二条规定
企业应当按实际发生额核算费用和成本。采用定额成本或者计划成本方法的,应当合理计算成本差异,月终编制会计报表时,调整为实际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