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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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权利(Civil 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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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
具体包括:
①权利人在法定范围内享有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
②权利人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
③权利人的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国家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给予保护。
④也有的学者认为权利之本质为法律上之力,权利是由“特定利益”和“法律上之力”两个因素构成。
但是,在通常情况下,认为民事权利是指民事法律规范赋予民事主体满足其利益的法律手段。民事权利是民事法律规范规定或确认的民事主体的权利。权利人可以在法定范围内享有某种利益或实施一定的行为。权利人可以请求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保证其享有或实现某种利益。权利人因他人的行为而使其利益受到侵害时,可以请求有关国家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予以保护。
(一)以民事权利所体现的利益的性质为标准,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
(二)以民事权利的作用为标准,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
(五)以民事权利与主体的关系为标准,分为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七)以民事权利是否是民事法律关系中存在的权利为标准,分为原权利与救济权。
民事权利的保护,是指为保障权利不受侵害或恢复侵害的民事权利所采取的救济措施。
民事权利的保护分为自我保护和国家保护。
民事权利的自我保护,又称为私力救济,是指权利人自己采取各种合法手段来保护其权利。自我保护的方式主要有自卫行为和自助行为两种。
实施自助行为的条件为:第一,须为保护自己的权利;第二,须情事紧迫来不及请求国家保护;第三,须采取法律许可的方式;第四,须事后当即请求国家保护。
民事权利的国家保护,又称公力救济,指民事权利受到侵犯时,由国家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