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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合作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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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什么是村级合作农场[1]

  村级合作农场是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发起,集体(公有)经济占主导,农民自愿参股,联结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或农业企业,共同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新型市场主体。其成员可以是农民,也可以是各类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加工营销的企业。

村级合作农场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太仓市东林村合作农场的成功实践与启示[2]

  组建背景

  太仓市城厢镇东林村位于美丽的金仓湖畔,南起苏昆太高速公路,北越杨林塘,东枕石浦塘,西邻半泾河,村域面积7平方公里,农户765户,2895人,其中农村劳动力1534人。拥有村级总资产5000余万元,2010年村集体经济可支配收入120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7182元。

  在太仓市,东林村是组建合作农场最早的一个村。东林村苏齐芳书记介绍说,东林村组建合作农场,也是农村改革发展需要,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东林村的所有农户都希望通过“三置换”成为新市民。2010年5月初,东林村姚湾片区的最后一批162户农户,仅用了45天时间,就完成了拆迁安置工作,住进了环境优美的现代化新型社区,东林村成为太仓市第一个“三置换”全面完成的村。全村现有耕地面积1400余亩,一部分是农户置换的承包耕地,一部分是宅基地整理复垦的土地。这1400亩集体耕地,必须解决谁来经营的难题。村里考虑到农民集中居住后,离土地较远,耕作不便,加上地块零散,管理难度大,实行规模经营需要一定的土地整理投入,承包者需要承担较大的经营风险,本村农民积极性不高。如果发包给外地人经营,会出现乱搭乱建现象,影响田容田貌,也难以有效管理。发包给工商企业,企业可以投入搞高效农业。但高投入需要较长的回报期,且具有不确定因素,再者企业是追求高效益的,因发展高效农业而带来的大部分收益被企业所得,村集体收益比较少,更谈不上农民的持续增收和共享收益。为了把土地资源牢牢地掌握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手里,以减少无效投入,兼顾发展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东林村、东林劳务合作社、东林农机专业合作社联合发起组建合作农场。名称为东林村合作农场专业合作社,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

  基本做法

  合作农场将基地定位于原姚湾的原6户农民住宅,通过设施改建变废为宝。解决起始运作资金。合作农场现已建成仓库550平方米,农机库1000平方米,购置中拖3台,高速插秧机5台,其他配套农机具30余台套。经过近半年的探索实践,东林村合作农场已形成了比较规范有效的运作机制,在经营方式生产管理劳务用工收益分配等方面创出了新的模式。

  一是以“大承包、小包干”为基本经营方式。合作农场成立之初,曾尝试采取由集体统管经营、根据季节用工需求临时招聘员工进行生产和田间管理,最终因责任不明、员工积极性有限导致经营成本增大、收益不高而被放弃。后经广泛征求意见,决定采取“大承包、小包干”的方式进行经营。“大承包”是指1200亩水稻由原村2名农机手来承包,每人承包600亩,担任分场场长,包产、包肥、包农药、包用工,定产量、定奖赔,通过竞争和考核来充分调动农场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小包干”是指农场管理者包干管理费用,水稻每亩200元,根据各自能力来认定包干面积。包干管理要服从管理技术中的指导用肥、用药以及田间管理等,并按月考核打分,直接挂钩结算。合作农场另外200亩土地,主要种植蔬菜和小麦,也各自承包给两个分场场长经营。

  二是以“成本核算、绩效挂钩”为主要考核手段。农场把“成本核算、绩效挂钩”作为激发和调动分场场长及员工的责任心和积极性、主动性的重要手段。规定:每亩粮田(种植小麦、水稻两熟)核定综合成本为1150元(按小农经营核算,有一定的降本空间),则对分场场长降低成本部分奖励20%,超出成本部分从基本工资中扣减2O%;核定产量为水稻单产900斤,小麦550斤,超产部分对分场场长和员工各按超产金额(按国家收购价折算)的20%进行奖励,非因不可控制因素(如:自然灾害)导致减产的。则对分场场长实行减产部分20%的扣除。据测算,在不超核定成本、核定指标每亩各超100斤的情况下。分场场长每年收入达7.6万余元,员工收入达2.6万余元,收入还是相当可观的。实行“成本核算、绩效挂钩”办法以来。极大地增强了农场员工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热情,充分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是以固定用工与农忙劳务补充为主要用工形式。根据农田管理的最低需求,农场长年聘用了包括分场场长在内的20名正式用工,主要负责平时的田间管理。农忙期间的用工不足部分,则由村劳务合作社提供劳动力,实行按工计酬,既解决了农场季节性用工的急需;又为村劳务合作社带来一定的劳务收入,实现了合作农场与劳务合作社的双赢与共同发展。

  四是以科技兴农品牌营销为主要增收举措。为了提高合作农场经营效益,2010年7月,合作农场与中科院苏州硒谷研究院签订了富硒大米的种植协议,种植了高价值的富硒大米9oo亩。东林村合作农场的富硒大米种植,改变了目前富硒农产品普遍采用叶面喷施无机硒技术,采用最先进的根施技术,硒用量仅为传统产品的1/20,大大降低了成本。首批收获的富硒米经上海农科院农产品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检测,每公斤大米有机硒含量超过0.25微克。合作农场生产的富硒米采取普通包装、精包装、礼品装三种包装方法;打造“金仓湖”品牌,扩大品牌影响力,提高品牌附加值,产品主要销往上海的联华、大润发欧尚罗森等大型超市,实行农超对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2010年农场纯收益达450万元。今后准备通过提高单产和扩大种植面积使总产提高1/4,并准备通过“淘蛊”“阿里巴巴”等网站开展网上交易,适当降低价格。使普通老百姓也能吃得起富硒大米。扩大产品的销售量,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初步成效

  一是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合作农场成立之前,农民一家一户耕种,自主经营,尽管插秧、收割可以用机械,但田间管理一人一亩几分地,长年累月,效率极低。成立合作农场,实行集中经营,全村1200亩水稻田常年只有20个人负责管理,极大地提高了生产效率。今后合作农场将投入资金1500余万元。用于改善田、林、路、渠等基础设施,达到农田平整化、渠道网格化、道路生态化,从而实行连片经营,全程机械化作业,生产效率将会进一步得到提升。实行集中经营,机械化耕作,减少了人工,降低了成本,增加了效益。种子、化肥、农药等主要生产物资集中批量采购。减少了投入成本。经测算:小农户经营每亩成本在115O一1200元之间,而合作农场经营每亩成本在1000—105O元之间,每亩成本下降150元左右,合作农场1400亩耕地一年节约成本就达21万元之多。另外,实行集中经营,有利于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发展高效农业,大幅增加收益。2010年种植900亩富硒米,比种植普通水稻增加收益320万元,合作农场发展高效农业的成效得到充分体现。

  二是促进了村级经济发展。东林村实现了整村拆迁安置。与农民原住宅一起拆掉的还有许多村里经营的物业用房,这也给村级集体经济的持续发展带来了压力。为此,城厢镇、东林村切实转变发展思路,在一产上寻找村级集体经济新的增长空间。东林村将置换出来的土地由村集体为主体进行经营,收益归村集体所有,如果承包给个人或龙头企业,则大部分收益被承包人或龙头企业所得,村集体的收益将大幅减少。合作农场仅2010年就给村集体带来450万元的收益,还不包括各种政策性补贴,村级经济的发展,为东林村的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财力支持,同时也为农民的增收奠定了基础。

  三是实现了农民持续增收。一方面,增加了务农人员的报酬。要让农民安心务农,关键在于增加他们的收入,方向在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即让更少的农民种更多的地,获得更多的收益。现在2O个人就种了过去700多户农户的土地。不仅种得更多,而且种得更好,产量质量都有明显增长。分场场长和农场员工收入也比以前大幅增加,而劳动强度却没有多大提高,因为耕种、收割主要靠机械。员工主要是参与田间管理,农忙时还会临时雇用劳力。另一方面,东林村村民也得到了实惠。本着共赢共享的原则,2010年合作农场实现的利润,在按章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扩大再生产所需资金后,给全村所有人分红,每人200元,共计60万元。这200元分红,可以基本解决一人一年的口粮所需。同时,合作农场蔬菜基地生产的蔬菜以低于市场价20%供应村便利店,村民可凭粮食银行卡定量购买。通过这两项福利,东林村村民实现了不种地、不失粮、少失菜,这也有利于巩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成果。

  四是加快了现代农业发展。通过“三置换”,全村1400亩耕地得到有效集中,并逐步进行整理,形成连片规模经营;村集体是经营主体,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最大限度发挥,有力地促进了村级集体经济和现代农业的发展;村集体的土地,不存在承包期受限、物价上涨、补贴政策调整等因素带来的矛盾与冲突而影响到村集体和承包者之间的利益和关系,可以安心增加投入和经营。通过一年的经营,效益相当可观。为了追求更好的效益,充分发挥现代农业的整体优势,村集体会在土地整理、品种调整、科技攻关、品牌打造和营销网络拓展等方面加大投入,在政策扶持方面积极主动争取,进一步拓展增收渠道,增强发展实力,力争更大收益。以上这些因素都决定了东林村合作农场的运作模式对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几点启示

  东林村合作农场通过一年多的实践与探索,应该说是积极有效和成功的,对全市农村流转土地和“三置换”土地的经营管理有许多有益的启示。

  启示之一:农村流转土地和“三置换”土地的经营制度多种多样,但最好的制度安排应该是土地经营的所有收益都留给集体和农民而不是企业或个人。有些地方的流转土地和“三置换”,土地是发包给个人或企业进行经营的,农民只得到比较少的流转费,承包土地的个人或企业因发展高效农业而获得了大部分的土地经营收益,农民和集体是省心和省事了,但却失去了持续增收的保障和能力。而太仓市城厢镇东林村合作农场却走出了一条截然不同的路子,所有“三置换”土地由村集体统一经营,经营的所有收益都由村集体和农民共享,促进了农民增收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启示之二:土地经营的方法和路子千条万条,但最有效的方法路子应该是能够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如果仅仅是由集体统一经营,没有好的经营机制和运行模式,不但没有好的效益,还会引发很多矛盾,重走大集体的老路。东林村实行“大承包、小包干”的经营方式和“成本核算、绩效挂钩”的经营手段,不仅解除了人们对合作农场是否会吃“大锅饭”的担忧,而且充分调动了经营各方的生产积极性,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和肯定,并在太仓市范围内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推广和应用。据介绍,太仓市目前已组建合作农场54家,经营土地面积33638亩。市出台了《关于发展合作农场的意见 明确了发展合作农场的主要政策措施,全市已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可以说,合作农场是在城乡一体化大背景下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创新。

  启示之三:体制机制、思路办法的创新来自于基层、更来自于实践,只要充分尊重农村基层和农民群众的创造,困扰和制约发展的各种问题和矛盾总是有办法解决的。东林村的土地被置换出来后,“谁来经营”的问题也曾一度困扰村党委一班人。在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最后决定由村集体统一经营。如何经营好集体土地。东林村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和实践,现在已找到了一条比较可行的路径,那就是发展合作农场。调研中还了解到,当前东林村务农人员的年龄总体偏大(合作农场长年聘用的20人全部在40岁以上,其中50岁以上12人,60岁以上6人),知识欠缺,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有点力不从心,急需年轻人加入。东林村苏书记介绍,合作农场现有的报酬水平,虽然已经超过或者接近企业职工工资,但也只能起到稳定农业生产队伍的作用。苏书记设想,今后合作农场要进一步搞活经营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必须吸引更多有知识、懂经营、会管理的年轻人加入到现代农业生产中来,也为合作农场的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的人才储备

参考文献

  1. 鼓励发展村级合作农场.新华网.2013年03月29日.
  2. 邹家祥,吴解民,徐莞.太仓市东林村合作农场的成功实践与启示[J].上海集体经济,2011,(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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