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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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新闻改革[1]
新闻改革一般是指党和政府对新闻管理体制的改革,主要涉及新闻自由制度的立法与行政管理系统的改革。
新闻改革的特点[2]
推动新闻事业发展的根本原因是坚持不懈的进行新闻改革。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的新闻改革,开始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对于近3O年的新闻改革,可以归纳出如下的一些特点:
1.新闻的“人本回归”,马克思说过:“报刊只是而且应该是有声的、人民日常思想和感情的表达者”,从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指导方针,到党的十四大做出要加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再到党的十七大秉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理念,做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决定,这一切都在指导思想上为新闻改革的“人本回归”指明了方向。新闻改革的3O年,就是不断突出人的口味、满足人的需要,体现人的“主体性”、实现新闻“人本回归”的3O年。
2.“新闻本位”的回归,从“宣传本位”向“新闻本位”转化。我国的新闻媒体必须始终不渝的坚持“党性”原则,但作为新闻传播机构,新闻媒介还肩负着传递信息、融合社群关系等任务,这双重任务是可以并行不悖的。从2O世纪8O年代初业界关于新闻真实性、客观性等属性的认同,到专门提供纯新闻信息媒体以及深度报道、批评性报道的出现,从“党报独大”,到专业报、都市报、晚报等媒体的兴起,以及“事业性质、企业化经营”、“分层管理”等理念的实施。这一切都预示着新闻媒体正向“新闻本位”回归,媒介不再是单纯的“观点纸”,媒介首先是“新闻纸”。
3.坚持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的内在品质和发展的动力源泉,与时俱进即要创新,从某种意义上说,创新就是改革!回顾3O年的新闻改革,新闻界始终坚持用“时代发展的要求审视自己,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和完善自己”,这构成了新闻改革的一个基本特色。同样,3O年的新闻改革也始终秉持“求真务实”的精神,始终围绕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目标和任务,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反应社会不同利益集团和各社会阶层的诉求和呼声,真正发挥了媒介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作用,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政治形势的发展变化。
4.新闻媒介独立性提高、自主性增强。在中央确立改革的路线和方针之后,媒介往往积极跟进、大胆创新,从以前的“自上而下”的改革模式向着“自下而上”的模式转变,新闻媒介充分发挥了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探索、大胆创新,适应了社会利益群体诉求的多元化,坚持了一个声音、多种声音的报道方针。满足了受众信息需求的多样化,从而赢得了社会地位和应有的尊重。新闻媒介独立性、自主性的提高和增强,是我国新闻改革3O年的显著成果和基本特点。
新闻改革中的新取向[3]
传媒业在不断扩张影响的同时,其作用也得到进一步强调。近年来,反思商业化浪潮和公共新闻的诉求成为新闻改革巾的新取向。
反思商业化浪潮拉开了新一轮新闻改革的序幕。市场化运作,使中国传媒业得到空前繁荣,新节目新创意层出不穷。贴近市场、贴近公众、贴近实际成为传媒业共同的操作原则;但与此同时,经过市场的洗礼,许许多多传媒产品都变了容、变了味、变了质。比如说,民生新闻,各地确实报道了一大批涉及民生利益的新闻。维护了公众利益,受到了公众欢迎,但与此同时,也有相当数量的民生新闻充斥着暴力凶杀、侵害公民隐私的两性关系。还有许多怪异的明星故事。
再比如食品安全报道,三鹿毒奶粉事件、麦当劳的苏丹红添加剂事件,都对维护公众的健康发挥了巨大作用。但与此同时,啤酒甲醛风波差点让国产啤酒毁于一旦,金华火腿事件让金华火腿一时退出市场,海南香蕉致癌风波让香蕉烂在树上,最后又出现了北京纸包子事件。这种假新闻引发社会对中国食品的恐慌,当公众责问“我们还有什么可吃的”的时候,传媒业连起码的反思都没有。
商品化所带来的种种弊端日益显露,引发了学者和业者对此的反思始终没有中断,而且不断深入。传媒业的公共性成为传媒界反思的理论支点。从公共性出发。自然提出了传媒业及其从业者的社会责任,也顺理成章地提出了新闻专业理念(或新闻专业主义)。专业理念是确保每一个专业正常、健康运行,由此维系社会正常秩序的指导原则;一旦专业理念崩溃,那么,该专业就将危害社会。专业理念对从业者来说,其内化是职业良心(职业良知),其外化就是专业(职业)操守或职业道德守则,我们也称之为“行规”。新闻专业理念的核心是传媒业及其从业者的社会责任。对新闻报道来说,其具体要求就是真实、全面、客观、公正。
揭示媒体的公共性,倡导新闻专业理念,强调从业者的社会责任。一方面是为了有效遏制传媒业商业化的浪潮,它明确地宣告:在社会主义的中国。传媒业是社会公器,决不是个人或小集体的机构。决不能把传媒业仅仅作为小团体牟利的工具,而必须首先维:沪公众利益。另一方面,随着新老媒体的互动,传媒业对社会的影响力越来越大的时候,社会必须给传媒业定下基准,让它发浑积极的作用,或许,我们可以说,社会责任是给传媒业套上了金箍,不让其无法无天。
新一轮新闻改革的诉求点聚焦于公共利益。新一轮新闻改革的诉求点聚焦于公共利益,不但是传媒公共性的必然延伸,更主要的是它是党中央“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的执政理念在传媒业的体现和落实。中央提出的新闻工作“三贴近”原则,其根本也源于“以人为本”的理念。
社会的公共利益所包含的要点是:一是保障法律所保护的公众利益不受传媒侵犯,这主要是公众的隐私权、名誉权以及对青少年的保护,不伤害社会公德、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二是满足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三是普遍服务原则:不分民族、不分种族、不分地域、不分性别、不论贫富、不论地位,都应该享受传媒业同等的服务。无论是强者还是弱者,都应该在媒体上有平等表达的机会。在上述三个方面,知情权、表达权是实现公共利益的核心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知情权、表达权是公民维护自身利益、参与市场竞争的前提。信息获得的不公正、不公平是对公众利益最大的伤害,国家对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应该给予高度的重视。2007年1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这可视为政治理念新走向的象征,这个象征传达出在行政机构对信息控制权与信息公开原则的权衡中,最高立法机构最终倾向对信息公开原则的捍卫,信息公开原则在国家理念中得到了更广泛的承认和最高立法层次的肯定,新闻界的权利空间有所保障,人民的知晓权得到制度化的保证。以公共利益为中心的新闻改革,尤其是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的实现,对传统媒体的新闻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个新要求就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速度、广度、深度”的追求。
- ↑ “学术对谈”:反思与展望(中).中国干部学习网,2013年4月18日
- ↑ 田振华.中国新闻改革的基本特点[J].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1)
- ↑ 马丽敏.媒体发展与新闻改革的取向[J].新闻爱好者:上半月,2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