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专业主义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录 |
新闻专业主义是指媒体和从业人员对新闻事业的态度和职业信念,其核心主张是新闻报道的客观性与社会责任。
具体来说,新闻专业主义既可理解为一种有关新闻媒介社会功能的信念,一种用以规范新闻工作的职业伦理,一种自觉服务公众的精神和态度,也可视为一种对新闻业与其他权力和利益团体的关系的意识形态。
新闻专业主义的核心理念有二:一是客观性,一是公共利益至上。前者是对媒介行为表现(mediaperformance)和独立地位的要求,后者是对媒介理念(mediaideology)及责任义务的要求。这两个核心理念,决定了新闻专业主义的基本特征和原则,包括:新闻自由、媒介平等、媒介多元、信息的平衡/中立/准确/充分/相关、维护社会及文化秩序。这些原则里,又包含一套复杂的知识和技能,如新闻素材分类、平衡和对等原则、第三者的写作态度、中性词及引语的使用等步骤与程序。正是这些特征和原则,树立起新闻媒介的专业身份。
在现实社会中,新闻专业主义所面临的压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政治力量,二是商业力量。
在发达国家,商业力量是阻碍新闻专业主义的最关键因素。在商业压力下,媒介尤其注重三个因素,即制作成本、受众广度、与利益攸关者的冲突程度。其新闻制作准则是:以尽可能低的成本制作新闻等内容,以吸引尽可能多的对广告商有价值的目标受众,并尽可能不触犯利益攸关者。这与新闻专业主义着眼于满足受众"获知权"而不计制作成本的传播理念,显然有相悖之处。市场压力要求媒介将受众当作"消费者"尽可能满足和迎合他们中大多数人的喜好与需求。这样,那些制作成本高、吸引受众广度低、触犯到利益攸关者的一些"硬新闻"等信息,就处于不利地位。由此,商业力量的入侵给媒介带来的后果就是,媒介产品的质量有普遍降低的趋势,新闻专业主义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陷入了困境。
在中国,媒介受到来自经济和政治领域的双重压力。有学者对当前中国媒介的新闻专业主义精神和职业伦理道德匮乏的现状,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归纳,主要体现为以下方面:
(1)传媒的编辑部门与广告、发行或经营部门,混岗现象较为普遍。从中央到地方传媒,都存在着要求记者拉广告、分摊征订任务的问题,而且作为基本工作之一,必须完成,否则将受到经济处罚。
(2)广告与新闻栏目(节目)或其他节目混淆(当下的通行概念是"有偿新闻"),同样较为普遍。
(3)传媒的栏目或节目,与企业合办(有的以"某某杯"冠名奖励的名义)的现象相当普遍。传媒负有监测社会的职能,这样的"合办即意味着此栏目或节目(乃至整个媒介)自动放弃对该企业的监督权利。
(4)受贿封口。这一现象近几年呈上升趋势,即在一些恶性事故或其他不利于既得利益者的重大事件中,为封口而收买采访的记者,使其默不作声。
(5)假新闻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
(6)"媒介事件"频繁。一方面,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性"公关"十分活跃,从企业到党政机关都意识到自身形象的重要性,于是,想方设法制造其实并无多大新闻价值的人为"事实"吸引媒体报道;另一方面,传媒自己策划"媒介事件天下本无事,新闻策划之,借以提高传媒的威望,却遮蔽了人们了解真实世界的视野。
(7)免费看节目和比赛,免费旅游,赶场拿"红包由被采访单位报销各种费用(如吃喝、住宿和交通费),接受"土特产"礼品等,被相当多的记者视为常态。
(8)侵犯公民的各种隐私权。
(9)"媒介审判"较为普遍。
(10)偷拍偷录成风。
(11)拒绝更正与答辩。多数传媒对自身出现的差错,除非受到上级党政部门或法庭判决的压力,一般不予更正或不允许当事人答辩。
(12)炒作明星排闻和犯罪新闻。
(l3)没有人性的冷漠新闻。
(14)虚假广告和低俗广告。
以上各种违背专业精神的媒介行为表现,有些已获得从业者的共识,初步受到遏制,如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受贿、造假等,更正与答辩的意识也开始萌芽。但仍有一些偏向,如编辑部门与经营部门的混岗、传媒参与事实进程的"新闻策划"、免费看节目或比赛、由被采访单位报销费用,以及司空见惯的偷拍偷录现象等,还大量存在,且不乏愈演愈烈的动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