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制结构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录 |
什么是所有制结构[1]
所有制结构是指国民经济中各种经济成分之间的比例关系,占主导地位的经济成分决定着一国经济制度的性质。
所有制结构的模式比较[2]
社会主义经济改革及改革中各种不同经济运行模式的出现,是当今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一种世界性趋势。伴随着经济改革浪潮的日益深入发展,作为经济运行机制基础的所有制关系及其结构也愈益呈现出多种不同的模式。研究所有制关系及其结构的这种发展和演变的一般趋势及其规律性,分析比较演变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不同所有制结构模式,对于探讨我国所有制结构改革的目标模式是非常必要和有益的。
- 一、马克思的理论设想在实践中遇到的难题
马克思和他的战友恩格斯在解剖资本主义的理论研究和领导国际工人运动的实践中曾经对未来社会及其所有制关系作过高度抽象的理论设想。按照他们的设想,未来社会,即共产主义社会,包括其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集体的,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这里,“一切生产部门将由整个社会来管理,也就是说,为了公共的利益按照总的计划和在全体成员的参加下来经营”,“因此私有制也必须废除,代替它的是共同使用全部生产工具和按共同协议来分配产品,即所谓财产公有”。在他们看来,无产阶级国家实行生产资料国有化,并不排除国有化生产资料“出租经营”,以及在小农占相当数量的国家把小农的私人生产和私人占有变为“合作社生产和占有”等等,但这都不过是向完全的共产主义(在这里指的共产主义包括它的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中间环节”。因此,由整个社会直接占有一切生产资料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批判资本主义私有财产制度的基础上提出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的理论模式或理论设想。
列宁和斯大林领导前苏联人民取得社会主义革命胜利之后,在实践中,根据自己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理论设想的理解,并从前苏联当时的国内外条件出发,通过国有化和合作化的道路建立了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基本形式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并赋予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具体形式。他们还试图通过加速国家消亡和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的过渡来全面实现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理论设想。但是,由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所有制理论设想是与他们关于社会主义革命在全世界,特别是在主要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同时取得胜利的论断相联系的,而这一论断并没有被社会主义革命的实践所证实,恰恰相反,社会主义革命是在一个资本主义相对不发达的国家——俄国单独取得胜利的,这就使得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理论设想不得不在社会主义实践中面临着一系列棘手的难题。首先,当时社会主义国家在国际上处于强大的资本帝国主义世界的包围之中,在国内还存在阶级和阶级斗争,无产阶级国家不但不可能立即开始消亡,而且还必须得到巩固和加强。其次,为了加速国家工业化,以便在资本主义世界的包围中生存下去和最终战胜资本主义,必须运用强制性手段实行高积累,并把全国的资源集中用于最需要的发展部门,而执行这一强制性经济职能的只能是国家机器。第三,为了保证社会生产有计划按比例进行,整个社会也必须有一个相应的协调机构,并有足够的权威来有效地协调整体利益和各种局部利益以及个人利益间的复杂的关系。这样看来,马克思的关于国有化是无产阶级国家采取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行动,国家将立即开始消亡,从而社会将直接占有一切生产资料并在自由人联合体自治的基础上自觉地按照一个社会的总计划从事生产和按共同协议进行产品分配的学说,在实践中由于国家的继续存在和国家执行强制性经济职能的必要性而面临着两难的选择。
- 二、两种不同解决方式及其模式的特征
面对上述难题,前苏联和前南斯拉夫采取了各执一端的两种不同解决方式,建立传统的国家所有制模式和自治的社会所有制模式。
在前苏联,这一难题是通过把国家和社会等同起来的办法来解决的。斯大林一方面摒弃了国有化后国家立即开始消亡的观点,另一方面又试图坚持由整个社会直接占有一切生产资料的思想。在他看来,无产阶级国家是社会利益的天然代表,国家所有制自然也就是全民所有制,这样,全民所有制的国家所有制形式就被长期固定化了。他还从理论上进一步无条件地肯定了国家所有制是社会主义所有制的高级形式,集体所有制必须尽快向国家所有制过渡。在这种理论的指导下,前苏联迫不及待地愈益加快生产资料的国有化进程,从而迅速形成了以国家集中经营为基本特征的单一的所有制结构,整个社会成了一个劳动平等、报酬平等的工厂,全体公民都成了一个全民的、国家的、“辛迪加”的职员和工人。这就是斯大林把马克思的理论设想应用于社会主义实践遇到一系列难题时所采取的解决方式,我们把前苏联这种解决方式,即所有制结构,叫做传统的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模式。这种模式长期以来被奉为社会主义所有制唯一可能的模式而为几乎每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所仿效。
在前南斯拉夫,由于某种特殊的历史原因,铁托和他的理论家们根据马克思关于工人自治和国家消亡的思想,严厉地批判了前苏联的国家所有制模式的弊端,认为它是国家官僚垄断经济生活,窒息劳动者及其集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主动性和首创精神的经济根源。他们面对马克思的理论设想在实际运用方面所遇到的难题,采取了逐步削弱和取消国家经济职能,实行企业自治的解决方式,即建立自治的社会所有制模式,从而率先打破了把传统的国家所有制模式视为社会主义所有制唯一可能模式的神话,在国际上引起巨大的反响。
两种所有制模式具有明显的不同特征,并构成了两种完全不同的社会主义经济运行机制的基础。传统国家所有制模式的主要特征是:(1)国家所有制是所有制结构中的主体,而集体所有制经济也明显带有准全民的痕迹,从而形成单一化的所有制宏观结构;(2)企业,特别是国家所有制企业排斥其他任何所有者的资金和物质生产要素的进入,不同所有者之间,甚至同一所有者内部不同企业之间,互相分割、自我封闭,形成所有制微观结构的封闭化;(3)国家所有制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完全集中在国家政府机构手中。传统的国家所有制模式的这些主要特征既是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要求,又是这种运行体制赖以形成的前提和基础。这种传统的国家所有制模式使每一个企业事实上都成为国家大工厂的一个车间,这就为国家在日益广泛的经济领域中进行集中决策并运用指令性行政强制的方式推动经济的运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同时又规定和制约着经济的运行只能采取集中决策的体制和指令性计划控制或直接行政控制的方式,因为任何其他运行方式都是与这种传统的国家所有制模式的基础相矛盾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传统的集中计划经济体制的利弊都可以从这种传统的国家所有制模式中找到最深厚的经济根源。
前南斯拉夫首创的自治社会所有制模式的主要特征是:(1)作为所有制结构主体形式的是实质上带有不同于法律规定的明显的集团所有制性质的社会所有制,企业工人集体是名义上的社会财产的真正支配者和实际受益者,作为所有制结构非主体形式的个体所有制从属于主体所有制形式,因而从所有制宏观结构上看,仍然具有明显的单一化倾向;(2)企业间,特别是不同所有者之间很少出现交叉投资,所有制微观结构基本上也是单一的。自治的社会所有制模式的这些特征,是前南斯拉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也是这种分散的经济运行体制形成的前提和基础。这种自治的社会所有制模式使企业具有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为企业在日益广泛的经济领域中进行分散决策并依靠市场竞争中“看不见的手”来调节经济运行提供了必要条件。同时,必然排斥国家对经济运行的直接控制和协调,因为国家的直接控制职能的存在被看作是与这种自治的社会所有制模式的本质相违背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自治的社会所有制模式正是人们通常所见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长处与短处的最深刻的经济原因。
- 三、两种不同模式的利弊
多年来的实际经验表明,传统的国家所有制模式和自治的社会所有制模式对于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和社会需要的满足都有各自的长短和利弊。这可以从几个不同的角度来进行比较。
1.在企业微观效率方面:在传统的国家所有制模式中,国家是生产资料的唯一所有者或支配者,从而也是剩余产品的唯一所有者或支配者。因此,不仅企业的长期发展,而且企业的短期或日常投入产出决策以及人事、工资和利润分配决策都集中在国家各级政府部门(尤其是中央政府部门)手里,企业及其职工只能完全听命于国家的指令。从静态上看,一方面,国家由于远离决策现场和难以承受过量决策负担,以及不能及时获得来自长距离纵向信息传递渠道的准确信息,而不可避免地导致官僚主义的错误决策,造成资源使用上的浪费;另一方面,企业及其职工由于处在被动的无权的地位和吃平均主义的“大锅饭”,即预算约束软化,使企业及其职工既无来自自身独立经济利益的动力又无来自市场竞争的压力,缺乏生产经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而必然降低企业微观效率。从动态上看,传统的国家所有制模式由于企业领导人的升迁以及相应的级别待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本企业规模的扩大和完成上级指令性计划任务的情况,企业领导人一般具有通过争投资而无限扩张企业的强烈倾向,但这种扩张倾向注重产值的增长和职工人数的增加,从专业厂扩大成全能厂,从“小而全”扩大为“大而全”,而不惜降低企业的微观效率;而且为了确保完成上级的产值任务,往往对更新改造不感兴趣,甚至放弃对提高企业未来效率极为有利的技术革新的机遇。相反,在自治的社会所有制模式下,由于企业及其职工集体是生产资料及其运用的成果,特别是剩余产品的支配者和事实上的所有者,企业及其职工集体享有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扩大再生产的充分自主权和独立的经济利益,企业的兴衰和职工的利益完全取决于市场竞争中的成败,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传统的国家所有制模式的上述种种弊端,企业追求利润的动机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但是,由于这种模式仍然并未从根本上解决所有者问题,在企业内部,财产和分配关系仍然是模糊的。这必然导致企业行为在两方面的扭曲,一是企业不能对市场变动作出及时准确的反应,从而难以接受有效的宏观调控;另一方面,缺乏长期行为,顶不住消费膨胀的内部压力。结果导致企业内部积累率的下降和外部经营环境的恶化,从而使微观效率的进一步提高受到相当大程度的阻滞。
2.在资源配置方面:在传统的国家所有制模式下,由于国家事实上是生产资料的唯一所有者,从而是全社会一切资源的唯一支配者,享有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包括其存量和增量)配置的全面垄断的决策权。因此,它能够迅速提高国民经济的积累率,把有限的资源集中投放到国家为实现某种特定的战略目标而必须优先发展的部门和地区。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前苏联正是利用它所建立的这种传统的国家所有制模式的长处,集中全国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优先发展重工业,包括军事工业,从而加速实现国家的工业化和提高抵御资本主义世界包围的国防力量的。但是,即使在这种特殊情况下,传统的国家所有制模式的长处的发挥,也是以牺牲资源配置的经济合理性,从而牺牲国民经济效率为代价的。实践表明,实行这种模式,必然排斥市场和价值规律对资源配置的自动调节作用,而僵化的价格体制又使价格信号失真,无法准确地反映社会对产品的供求状况和资源的稀缺程度,从而使国家这个唯一的调节者在资源配置上缺乏准确可靠的依据,造成资源配置的不合理,生产和需求的脱节,经济结构的失衡,进而导致社会资源利用的极大浪费。在自治的社会所有制模式下,市场机制发挥了对资源配置的自动调节作用,克服了传统的国家所有制模式在资源配置上的上述弊端。但是,由于从根本上排斥国家对资源配置的计划指导作用,资源配置的合理化以及社会生产和国民经济的按比例发展是通过市场的盲目竞争和周期性波动而实现的;而且在这种模式下,生产资料事实上的集团所有的性质必然会使劳动力和其他资源的流动受阻,从而延缓资源配置合理化和国民经济按比例发展的实现过程,同样导致资源利用的浪费。
3.在国民经济宏观效率方面:国民经济的宏观效率从根本上说就是全社会范围内资源利用的效率问题,它一方面取决于企业的微观效率,即企业内部资源利用的效率,这是国民经济宏观效率的基础。另一方面取决于全社会资源配置的优化或合理化。从上述两方面比较分析中可以看出,传统的国家所有制模式,虽然在一个特定的时期中有其存在的一定的历史必然性和一定的历史作用,但是,由于它不可避免地造成了资源配置的不合理和企业微观效率低下,因而难以提高甚至难以保持整个国民经济宏观效率。这就是前苏联长期以来无法依靠高积累来继续维持经济高速增长的基本原因。前南斯拉夫的自治社会所有制模式,不仅企业微观效率受到企业内部财产关系模糊的影响,而且由于资源配置是通过市场的竞争自发实现的,社会财产的集团性使资源的合理流动受到阻碍往往又延缓了资源配置的合理化过程,加上消费膨胀和信贷膨胀的并发而造成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尖锐矛盾,因而整个国民经济的宏观效率也是不理想的。这就是前南斯拉夫长期以来摆脱了传统国家所有制模式的桎梏又陷入了高失业、高通货膨胀和高外债泥潭的根本原因。四、改良的解决方式行得通吗?前南斯拉夫是社会主义国家中经济改革起步最早并且是唯一沿所有制变革的轨道推进的国家,而它所建立的自治社会所有制模式在改善经济效率方面未能获得明显的收效,并带来了一系列新的矛盾和问题。这种情况不能不促使社会主义经济改革的理论家和实践家在所有制关系的变革面前却步。他们试图另辟一条改革的蹊径:把改革的重点放在经济运行机制上,而对原有体制的所有制基础只作一些修修补补的改良。匈牙利的改良的国家所有制模式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形成的。这种改良的国家所有制模式,与传统的国家所有制模式相比,其所有制结构的主体形式仍然是国家所有制,并且所有制的宏观结构和微观结构仍然没有完全摆脱单一化特征,所不同的是:(1)国家所有制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分离,国家和企业集体成了支配生产资料的双重主体;(2)所有制宏观结构开始出现了多种化和多元化的进程,集体所有制和个体所有制比重有所增加。匈牙利试图在这种改良的国家所有制模式的基础上进行经济运行机制的根本性的超前改革,建立计划与市场有机结合的经济运行模式。他们以为,只要在经济运行机制上进行根本性改革,解决好集中与分散、计划与市场、经济手段与行政手段的关系,并相应地调整经济利益格局和经济组织结构,就可以解决资源配置的优化和经济运行的效率问题,而无须从根本上触动原有体制的所有制基础。但是,他们的想法并没有被自己的改革实践所证实。人们看到,匈牙利在经济运行机制改革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经济运行效率也有了明显的改善,但是这种进展和改善却由于遇到国家所有制基础的障碍而远未达到他们所预定的目标:指令性计划被宣布取消了,国家却依然凭借企业经理的任命而以各种变相的形式恢复对企业经营的行政干预;企业被宣布实行自负盈亏了,国家却以财产最高支配者的身份取走盈利企业的大部分税后利润用于补贴亏损企业;工资和奖金被宣布应与企业的盈利挂钩,国家却以压低它们的免税线的形式拉平企业之间工资和奖金的差别,如此等等。实践表明,改良的国家所有制模式,显然是匈牙利经济运行机制改革无法继续深入而陷入“停停打打”、进退维谷的根本障碍,从而也是匈牙利历经二十八年的经济改革未能很好地解决资源配置优化和经济运行效率问题的关键原因。因此,匈牙利的解决方式是否行得通已经引起人们越来越多的疑问。
从上述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如何根据我国生产力发展的状况和要求,彻底改造传统的国家所有制模式而又不走进前南斯拉夫的自治社会所有制模式的困境,为计划和市场有机结合的经济运行机制选择一个合适的所有制关系及其结构的基础,乃是当前我国改革者面临的重大任务。
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变化[3]
人类社会发展到现在,生产资料所有制基本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公有制,一种是私有制。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实际采取的是单一的所有制——公有制。改革开放后,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国有经济的资产总量虽然获得了巨大的发展,但是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下降。与此同时,股份制经济、集体经济及各种不同形式的合作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台港澳和外商投资经济等各种经济成分则飞速发展,从国民经济的整体结构来看,已经成为多样化的混合经济。混合所有制实际上是一种私有制与公有制相融合的新形式,它是指由不同性质的所有制相互联合、相互投资而形成的一种混合型的资本组织形式。
同时,我国关于所有制结构特点的表述也在逐渐发生变化,从最初的“其他经济成分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补充”到“其他经济成分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的、有益的补充”。最终发展到.“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这也表明,其他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日益明显,国家和政府对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视程度也逐步提高,所有制结构改革不断深化。
我国目前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混合所有制,并没有否定我国的所有制性质。因为参与混合所有制的各种所有制的性质保持原有的所有制不变,所以混合所有制并不具有独立的性质。只能说,在混合所有制中占主体地位的所有制性质,决定整个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基本性质。公有制与私有制并不能融合成一种性质,因而不能成为一种独立的所有制。其实,人类社会发展历史的各个阶段都可以看做是一种混合所有制,单纯的私有制或公有制社会是不存在的。在一个社会私有制和公有制所占的比重不同就决定了这个社会的所有制性质。私有制占主体地位,生产资料所有制就是私有制;公有制占主体地位,生产资料所有制就是公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