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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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是指招标人对所需要的工程材料设备,向供应商进行询价或通过招标的方式设定包括商品质量、期限、价格为主的标的,邀请若干供应商通过投标报价进行竞争,招标人从中选择优胜者并与其达成交易协议,随后按合同实现标的的采购方式。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不仅包括单纯采购大宗建筑材料和定型生产的中小型设备等,而且还包括按照工程项目要求进行的材料设备的综合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等实施阶段的全过程工作。
无论是大宗材料或定型批量生产的中小型设备招标,还是非批量生产:的大型设备和特殊用途的大型非标准部件招标,其评标定标原则都应是设备材料先进、价格合理、各种技术参数符合设计要求、投标人资信可行、售后服务完善。
为工程项目采购材料设备而选择供应商并与其签订物资购销合同或加工订购合同,可以采用招标、询价和直接订购3种方式。
招标适用于大宗材料和较重要的或较昂贵的大型机具设备,或工程项目中的生产设备和辅助设备。承包商或业主根据项目的要求,详细列出采购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技术性能要求,自己选定的交货方式、交货时间、支付货币和支付条件,以及品质保证、检验、罚则、索赔和争议解决等合同条件和条款作为招标文件,公开招标或邀请有资格的制造厂家或承包商参加投标,通过竞争择优签订购货合同。
询价是采用询价一报价一签订的合同程序,即采购方对3家以上的供应商就采购的标的物进行询价,对其报价经过比较后选择其中一家与其签订供货合同。这种方式实际上是一种议标的方式,无需采用复杂的招标程序,就可以保证价格有一定的竞争性,一般适用于采购建筑材料或价值较小的标准规格产品。
直接订购方式由于不能进行产品的质量和价格比较,因此是一种非竞争性采购方式。一般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①为了使设备或零配件标准化,向原来经过招标或询价选择的供应商增加订货,以便适应现有设备;②所需设备具有专卖性质,并只能从一家制造商获得:③负责工艺设计的承包商要求从指定供应商处采购关键性部件,并以此作为保证工程质量的条件;④某些特殊情况,如某些特定机电设备需要早日交货,也可直接签订合同,以免由于时间延误而增加开支。
(1)综合评标价法。
综合评标价法是指以投标价为基础,将各评审要素按预定的方法换算成相应的价格,在原投标价上增加或扣减该值而形成评标价格。主要适用于既无通用的规格、型号等指标,也没有国家标准的非批量生产的大型设备和特殊用途的大型非标准部件。评标以投标文件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即换算后评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文件为最优。
(2)最低投标价法。
大宗材料或定型批量生产的中小型设备的规格、性能、主要技术参数等都是通用指标,应采用国家标准。因此,在资格预审时就认定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条件,评标时要求材料设备的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评标的重点应当是各投标人的商业信誉、报价、交货期等条件,且以投标价格作为评标考虑的最重要因素,选择投标价最低者中标,即最低投标价法。
(3)以设备寿命周期成本为基础的评标价法。
设备采购招标的最合理采购价格是指设备寿命周期费用最低,因此在标价评审中,要全面考虑采购物资的单价和合价、运营费以及寿命期内需要投入的运营费用。如果投标人所报的材料设备价格较低,但运营费很高时,仍不符合以最合理价格采购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