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收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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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实收信托[1]
实收信托反映信托项目所取得的委托人以现金和非现金资产设立信托的财产的初始价值以及以其他方式转增信托的资产价值。
实收信托的核算[1]
为了反映和核算信托项目取得的信托财产的初始价值,在总账中应设置“实收信托”科目,该账户属于信托权益类科目。信托项目实际收到委托人以现金或非现金资产设立的信托,应通过“实收信托”科目核算,并应按受益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信托项目实收信托的余额。《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三)规定:信托投资公司经申请,可以受托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一)信托项目核算的一般原理
1.委托人设立信托。
(1)委托人以现金设立信托。信托项目收到委托人以现金资产设立的信托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作为实收信托人账的依据。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信托
(2)委托人以非现金资产设立信托。除现金资产外,委托人也可以以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等非现金资产设立信托。此时应按信托文件约定的价值作为实收信托的人账依据。通常而言,委托人设立信托的非现金资产及其核算分别为:
①委托人以有价证券设立信托而取得的短期投资,按信托文件约定的价值:
借:短期投资
贷:实收信托
借:应收账款
贷:实收信托
③委托人以信贷资产设立信托而取得的贷款,按信托文件约定的价值,作为贷款成本。
借:客户贷款
贷:实收信托
④委托人以长期股权投资设立信托而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信托文件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实收信托
⑤委托人以固定资产为标的设立信托而转入的固定资产,按信托文件约定的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借:固定资产
贷:实收信托银行存款
⑥委托人以作为信托标的转入的无形资产,按信托文件约定的价值:
借:无形资产
贷:实收信托
(3)将应付未付的受益人收益转增实收信托。应受益人的要求,还可以将应付未付受益人的收益转增为实收信托。转增时:
借:应付受益人收益
贷:实收信托
2.信托终止。因信托期限届满等原因终止信托时,信托财产归信托文件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归属人。
(1)信托项目终止,将委托人以现金资产设立信托所形成的信托资产交付给归属人。
借:实收信托
贷:银行存款
(2)信托项目终止,将委托人以非现金资产设立信托所形成的信托资产等交付给归属人。
借:实收信托、累计折旧等
贷:固定资产等。
(二)业务举例
例1:新大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1月16日以500000元资金设立信托,并与华益信托资产管理公司签订信托合同,期限为2年,受益人为新大股份有限公司。华益信托资产管理公司已收到款项并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500000
贷:实收信托 500000
例2:承例1,2005年2月2613新大股份有限公司以固定资产再次设立信托,并与丰达信托资产管理公司签订为期3年、受益人为新大公司的信托合同。该项固定资产账面原值600000元,已计提折lB30万元,估计尚可使用5年,双方在信托合同中约定该项资产价值为2575元,设立信托过程中发生手续费5000元。假设该资产一直按直线法计提折旧,期末该项资产无残值,且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借:固定资产 255000
贷:实收信托 250000
银行存款 5000
例3:华益信托资产管理公司于2004年1月10日收到委托人以其短期持有的北方公司的股票设立信托项目,信托文件约定该短期投资账面价值为15000000元。
借:短期投资 15000000
贷:实收信托 15000000
例4:华益信托资产管理公司于2005年2月1日收到委托人以其长期持有的南方公司的股票设立信托项目,信托文件约定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45000000元。
贷:实收信托 45000000
例5:承例2,应新大股份有限公司要求,2006年2月16日,华益信托资产管理公司用应付未付给新大股份有限公司的2005年的收益2万元转增实收信托。转增时:
借:应付受益人收益 20000
贷:实收信托 20000
例6:承例1,2007年2月261l,新大股份有限公司与华益信托资产管理公司签订的信托合同期限届满,华益信托资产管理公司将500000元信托资金及转增的20000元信托资金返还给新大公司。
借:实收信托 520000
贷:银行存款 520000
实收信托的形成[1]
1.委托人以现金资产设立信托形成实收信托,即委托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信托投资公司等从事信托业务的机构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2.委托人以非现金资产设立信托,即委托人将自己的动产、不动产以及知识产权等财产、财产权(包括股票、债权、基金等),委托信托投资公司等从事信托业务的机构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3.将应付未付的受益人收益转增实收信托,即如果受益人要求,也可以将应付未来受益人的收益转增为实收信托。
资本公积与实收信托的区别[1]
资本公积与实收信托虽然都属于信托权益,但两者又有区别。实收信托是对委托人以各种合法财产设立信托的财产价值的初始价值,它是各受益人进行利益分配的依据;而资本公积具有特定来源,有受益人共同享有。因此,信托项目对资本公积核算的基本要求是:正确反映和监督各项资本公积的增减变动情况;按照规定用途正确使用资本公积;保护信托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