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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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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什么是城市公共应急预案[1]

  城市公共应急预案是指面对城市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它一般应建立在综合防灾规划之上。其几大重要子系统为:完善的应急组织管理指挥系统;强有力的应急工程救援保障体系;综合协调、应对自如的相互支持系统;充分备灾的保障供应体系;体现综合救援的应急队伍等。

  为了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006年1月9日我国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预案分总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监督管理及附则等六大部分。国家应急预案框架体系初步形成,包括面对突发公共事件时的国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和地方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等,基本涵盖了现代社会随时都有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我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3)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

  (4)突发公共事件地方应急预案;

  (5)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应急预案;

  (6)举办大型会展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制定的应急预案。

城市公共应急预案的作用

  (1)城市公共应急预案确定了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使应急准备和应急管理不再是无据可依、无章可循;

  (2)制定应急预案有利于做出及时的应急反应,降低事故后果;

  (3)应急预案成为城市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响应基础;

  (4)当发生超过城市应急能力的重大事故时,便于与省级、国家级应急部门的协调;

  (5)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风险防范意识。

城市公共应急预案的本质[1]

  城市应急预案的经济本质是城市政府供应的公共产品;其经济对象,是控制产生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源是引起事故和不安全的因素,传统的危险源一般指纯粹的物、能量载体,或是危险物质,是事故发生的物质性前提和物质根源,它影响事故发生后果的严重程度;第二类危险源包括物的故障、物理性的环境因素和个体人的失误,这类危险源是事故发生的出发条件和必要条件;第三类危险源指不符合安全的组织因素,包括组织程序、组织文化、规则、制度等,它不同于个体的人,是第一类、尤其是第二类危险源的深层原因,是事故发生的组织性前提,是危险的充分条件。例如,高速行驶的汽车本身是一个危险源。它里面的汽油等物质是第一类危险源;司机违章、汽车部件失灵,天气不好,能见度比较差等,属于第二类危险源;而安全文化理念缺失,交通规则、安全培训缺失,交通安全管理松懈,司机单位的汽车维护管理和司机配备方面的问题,都是第三类危险源。

城市公共应急预案的运行[1]

  为了防止危险源形成的危害,必须制定和运行城市公共应急预案,主要有如下程序:

  1.预测与预警。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所划分的四级紧急程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我国各级城市的管理部门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正在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应急处置。首先是信息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立即报告,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同时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其次是先期处置,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在紧急向国家报告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再次是应急响应,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后是应急结束阶段,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3.恢复与重建。具体的内容是:

  (1)善后处置。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监管机构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2)调查与评估。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

  (3)恢复重建。根据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4)信息发布。要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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