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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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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主义(regionalism)

目录

什么是区域主义

  区域主义是指地理位置相近的民族国家,基于增强各自利益和应对地区内外的各种挑战,寻求通过多种形式的合作,实现调节国际关系、培养共同意识的思想和实践,“区域主义”在一些政治、安全、经济文化联系相对密切的地区,通过建立某种地区性国际组织或某种非机制性安排,形成了一种利益相关、相互依赖的特定的国际关系现象。

  区域主义(regionalism)又称“地区主义”。美国学者约瑟夫·奈认为,国际区域可以界定为地理上相联系的一定数目的国家,它们处于某种程度的相互依赖中;国际区域 主义就是以区域为基础,国家间的联合或集团的形成 。

区域主义的理论发展[1]

  区域主义作为一种理论产生于50和60年代,兴起于70年代后期。从50年代始,各种区域组织不断出现,对区域问题发挥出了相当大的影响力,成为国际关系中一种不容忽视的基本力量。区域内的国家成立区域政府组织,并赋予该组织以明确的目标和一定的整合功能,区域组织事实上提升了区域内国家的力量,在美苏两极世界霸权体系之下开创了国际权力的新的来源。以区域组织为代表的区域力量的崛起,一方面增强了区域国家在两极体系中的独立性和区域国家自己管理地区事物的能力,另一方面,也以固定的机制和程序,把区域国家原来的分散带入合作的轨道,为国际关系从理论到实践都注入了新的活力。50-60年代是区域主义理论产生和创立的时期。这时,主导的理论努力在于取代原来在区域和全球层次上的联邦主义(federalism) 的设想,转而面对更为实际的区域整合(regional in tegration) 观念,特别是通过对西欧的研究,力求在区域问题的安排上把联邦主义过渡到可操作的功能主义(functionalism )。整合理论是这一段时期区域主义研究的主要理论方法,它最适合以西欧为代表的区域组织机制的新形式;这一新形式的特征是前所未有地打破了国家主权的世俗障碍,但仍然强调是民族国家体系的外交工具。其结果是区域主义所整合的范围十分有限,主要在于经济领域,对政治、安全领域涉及甚少。

  60年代后期与70年代是区域主义进行新老交替的时期。这时,民族主义情绪上升,西欧普遍上台执政的左翼政党寻求在外交事务中更多的自我声音;各国间经济的相互依存也越发深入。同时,美苏间的缓和进程也为西欧各国更好地追求自己的一定程度上的独立作用创造了条件。70年代区域主义的实践曾在西欧出现过一段短暂的间隙。70年代后期至80 年代是区域主义大规模复兴的时期。其主要标志是西欧一体化进程加速,欧洲经济共同体欧洲共同体转化,其范围也应随参加国的增多而不断扩大。1992年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签署,欧洲一体化再上新台阶,欧共体演变成欧盟(European Union)。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单一市场和经济贸易体。东欧国家对申请加入欧盟的积极态度,也意味着以欧盟为主体,区域主义在全欧洲范围内进展的前景。

  70年代后期以来的新区域主义在理论观念上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1.提倡外向(outward turnning)性的而非内向(inward turnning) 性的区域主义。

  所谓外向性的区域主义是强调区域组织除了要着眼于区域内部合作之外,也应加强不同地区之间的横向联系与交往;认为这种对外联系不仅不会削弱区域内部的合作,反而会增强区域合作给区域各国带来的机会。所以,新区域主义要求区域组织明确具有跨区域的含义和内容。这被认为是80 年代以来新区域主义最显著的特征之一。新区域主义重要的理论倡导者罗纳得·兰波特(Donald Lampert) 曾写道“我们似乎正生活在一个跨区域、而非只是区域的系统中。那些符合经验的标准以构筑内涵丰富的区域系统的规则,恰恰也是构成跨区域联系与相互依存的意义深远的模式的规则。这并不是说研究区域政治不重要,而是说据此我们才能去规范区域在世界政治中的位置,这应该被投入更多的注意力。”可见,新区域主义更重视国际形势的发展给区域主义所造成的影响,更多地是从国际关系的整体来探求区域主义的原则与价值。而旧区域主义理论则侧重在研究区域合作所产生的区域整合对国际关系的作用。

  然而,对区域主义的这种外向性特征的思考学者之间也有不同的看法。区域主义的实践历程使国际关系中存在着三种国家系统,即区域系统、跨区域系统和全球性的国际系统。对区域系统过分宽泛的功能期望可能会模糊这三种系统之间的界限,从而使区域合作的独到之处受到损害。事实上能发挥区域主义作用的跨区域系统目前尚不存在。此外,不同的区域进行区域合作的基础也不一样,对区域主义引入过宽的国际背景事实上并不现实。当然,某种机制化的跨区域的联系正在起步,其意义也是非常重要的,如1996年1月开始的亚欧会议。

  2.实现民族主义和跨民族主义(transnationalism)的同步活跃与繁荣

  新区域主义不反对民族主义的存在及其作用,但认为民族主义的发展应该同跨民族主义实现同步,新区域主义应该是联结民族主义与跨民族主义之间的桥梁。这一主张很重要的理论基础是认为当代国际关系已经突破传统民族国家(nation state) 模式的理论倾向。笔者不想在这里对这种看法作出什么评价,但是,至少70 年代以来这是西方国家关系理论认识的主导趋势,并且把这一现实趋势视为国家间实行跨国多边合作的重要条件与基础之一。所谓的跨民族主义就是要在不同的民族利益的环境中根据“国际规范”(international regime) 谋求超越单一国家或民族利益之上的共同的利益认同和利益追求。

  新区域主义强调民族主义和跨民族主义并存,就是指区域合作进行过程中区域组织所提升的区域共同利益要高于单个参加国的利益。单个国家不应以自我利益强加给区域主义进程中所共同议定的原则、规范和目标。80年代末特别是90 年代以来,区域主义的这一特征侧重表现在实行多边主义(multilateralism )。多边主义的概念并不复杂,它是指三个或三个以上国家所参与的国际联系。但多边主义的专门含义不是指通过增加一个或多个国家而简单地取代双边主义,是指一种合作的规则或解决冲突性问题的方式,即多边合作在某个具体问题上产生的利益应“优先于、或超越于单纯的双边利益”,合作与协调是多边主义的必要条件,其充分条件是合作与协调必须按照国家间关系互利的原则来进行。多边主义的倡导者认为国家参与多边合作可以享有更为广大的利益空间,其代价是反对个体行动的非规范化。具体来说,就是要求参与者随时准备放弃某些单方面的行动,甚至作出某些暂时的牺牲,但从长期来说必须获得更大的回报,因为多边合作所追求的是共享的利益。当个别国家出现“犯规”行为时,多边主义又是一架进行集体制裁的机器。当新区域主义把自己视为民族主义和跨民族主义之间的桥梁时,就是说通过多边主义的区域机制或区域合作计划来实现个体国家利益同区域国家共同利益之间的合作与协调。

  3.提倡区域主义与全球主义之间的妥协与和谐。

  目前,区域主义已经是一种全球现象,促成区域主义和全球主义的和谐是新区域主义理论的基本出发点。

  为此,新区域主义强调认为区域主义与全球主义不仅密不可分,而且相互促进;区域主义不单要同全球化进程相吻合,还应该成为扩大全球化的重要手段。约瑟夫·奈(Jo sephN ye) 早在70 年代初就曾明确提出,区域主义是“个体国家与世界联邦之间重要的中间地带”。按照这样的观点,区域主义是达到全球化的不可或缺的中间环节,国家只有通过参与区域化进程才能更好地进入全球化。也有的学者认为,区域主义可以是全球主义的一种补充,他们相信由相对较少的邻近国家所组成的区域系统可以为一个全球系统提供更多的安全和更好的经济发展机会。还有一部分学者则相信区域主义充其量只是全球化的一种补充,就贸易和全球经济增长来看,一个世界范围内的多边系统,才是更好的选择。新区域主义总的理论倾向是强调区域化与全球化之间的协调与和谐,在经济领域,提倡开放的多边主义,反对建立排他性的地区经济集团;在安全领域,主张进行区域多边安全合作,以此作为全球安全保障的重要措施。

  以上新区域主义的这三大理论特征也是当前区域主义实践的三大主要趋势。区域主义从理论到实践的这三大表现几乎是同时进行的。虽然这三者之间也有不少的矛盾与冲突,但是总体来说要比80 年代以前区域主义只是埋头于建立和发展紧密的和合作性的区域组织要更有希望得多。新区域主义的这三大特征不仅彼此相互联系,而且甚至有些部分还相互重叠,但这些特性的彼此相互联系与重叠既是在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又是在加强、而不是削弱区域主义在当代的活力。正是基于这三大特征或三大趋势,以及国际关系在冷战以后所出现的新局面,区域主义对国际间合作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一个更有组织和更为和平与繁荣的世界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区域主义的功能在目前来看也是多方面的,比如,它可以为区域内国家合作的启动创造一个良好的载体,也可以为合作的固定化和长期化建立应有的机制;它可以通过经济合作带动安全与政治合作,从而促成有关国家间合作的全面化,也可以通过有效的区域合作推动区域的稳定与发展,为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作出重大的贡献。特别是在解决区域内有关国家间的分歧和冲突问题上,区域主义可以扮演别的方式难以起到的角色。在这方面区域主义的作用在于能够扮演民族主义和跨民族主义之间的协调者。

区域主义类型[2]

  根据不同的标准,区域主义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

  1.根据主导行为体的不同,分为刚性区域主义和软性区域主义。刚性区域主义强调国家行为体的主导作用,而软性区域主义强调非国家行为体的主导作用。从历史上看,刚性区域主义仍然是历史主流,自从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建立以来,国家一直就是国际政治中的主要行为体,区域主义也是国家在追求国家利益的过程中不断形成的,目前的区域主义发展进程基本上都是围绕着国家利益开展起来的。软性区域主义强调非国家行为体在区域主义发展进程中的主导性地位和作用。这些非国家行为体包括跨国公司公民团体非政府组织、民间团体、环保组织甚至个人等等。软性区域主义是在冷战结束后最近二十多年来才开始崭露头角的,它的出现是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密不可分的,就像赫尔伯特·迪特根所说的那样,“全球化极大地破坏了国家的经济自主性”,“社会的世界开始取代国家的世界”,“东西方的冲突的结束极大地削弱了国家存在的价值”。正是这三个原因使得国家行为体在区域主义中的地位不断下滑,而非国家行为体的地位相对上升。现在来看,已经有越来越多的非国家行为体开始在国家主导的制度框架内外运行。例如,跨国商业集团不仅在全球层面,而且在区域层面开展经济活动。同样,公民社会在区域主义中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就像在世界范围出现的跨国行为者网络和公民社会区域化进程中所体现的那样。

  2.根据运行方式的不同,分为正式区域主义和非正式区域主义。正式区域主义主张采用成熟的、健全的、具有超国家性质的制度化框架来推动区域主义的发展。以欧盟为例,这些制度化框架在组织结构上主要包括欧洲联盟理事会、欧洲理事会、欧洲委员会、欧洲议会、欧洲法院等主要机构,这些机构分别掌管管理、行政、司法等执行权力,具有相对独立的职权范围,最重要的是,欧盟的法律要高于成员国的国内法,这是欧盟的正式区域主义的最大特点所在。非正式区域主义则比较松散、对成员国的约束力也相对较小,以东亚区域主义为主要代表,目前东亚的主要区域组织有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东盟地区论坛、亚欧会议、东盟-中日韩首脑非正式会晤等,相比欧盟的“委员会”、“议会”、“法院”等高制度化层次,东亚也只是“论坛”、“非正式会晤”、“会议”等低制度化层次。

  3.根据开放与否,分为封闭区域主义和开放区域主义。根据封闭程度的不同,封闭区域主义包括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联盟完全经济一体化等不同形式。然而,无论是何种形式的封闭区域主义,较强的排他性与对外歧视性都是其基本特征。从历史上看,一战与二战之间的欧洲区域主义是封闭区域主义的典型代表,当时的区域主义采取的是“以邻为壑”和“贸易转移”的带有强烈歧视性的贸易保护主义政策,正是这种封闭区域主义加剧了20世纪30年代的世界大萧条的蔓延,从而间接导致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二战之后的欧盟北美自贸区也是封闭区域主义的典型代表,只不过其封闭程度相对于一战与二战之间的封闭区域主义较低。开放区域主义是在1992年的亚太经合组织大会上正式提出的一个概念,在1995年的亚太经合组织大阪会议上被纳入行动议程,其主张以广泛的非歧视性作为区域合作的基本原则,更加符合世界多边贸易体制的宗旨,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全球多边贸易体制的不断完善。

  4.根据影响的不同,区域主义可以分为有利的(benign)区域主义和恶意的(malign)区域主义。有利的区域主义是指建立在平等互惠、自愿、多边主义基础上的区域协定,以二战后建立起来的欧盟为主要代表;恶意的区域主义,是建立在强国的霸权统治之下的,二战时期的德国和日本都试图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签订一种以双边关系为基础的、对弱国带有歧视性的贸易和金融协议,这种协议只对霸权国家(即德国和日本自身)有利。

  5.根据内容的不同,分为经济区域主义、政治区域主义、安全区域主义和货币区域主义。经济区域主义是指一些地理位置上接壤的国家之间的合作,在理论上主要有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联盟以及完全的经济一体化等五个阶段;在实践上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强调不同国家企业之间的生产和供应网络,以社会为中心,如东亚;一种是拥有正式制度内容的区域一体化计划,以国家为中心,如欧盟

  经济区域主义常常以最惠贸易协定为主要形式,这种最惠贸易协定可能同时存在于以在非经济领域实现合作为目标的国家领导人之间的定期磋商会晤中。所以说,经济区域主义也可能存在于非经济合作中。

  政治区域主义是指为了解决区域各国共同面临的区域性问题或区域性冲突而采取的区域政治安排。在政治区域主义中,关键议题是区域稳定性、成员的安全、对当前全球秩序的贡献,以及成员国与全球体系的关系。政治区域主义意味着区域性问题或区域性冲突无法依靠一个国家来解决,即使这个国家是霸权国也不能单独解决所有的问题。政治区域主义要求建立区域性的政治协商机制,使得区域各国都有机会参与到区域性问题的解决过程中来。目前,这种政治区域主义的主要代表有欧盟东盟和非盟等政治性区域组织。政治区域主义的产生与发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政治区域主义与主权、政治区域主义与民族国家之间的关系,具体来说就是,区域是否已经成为一种可以独立发挥作用的国际行为体,是否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可以超越主权,超越民族国家。目前来看,国家仍然是国际社会最主要的行为体,但是其影响力已经大不如前,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就是国家主权正在越来越多地向政治性区域组织转移。如果政治性区域组织能够代表走向联合的区域成员国的共同利益,并能协调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那么就像新功能主义代表人物哈斯所说的那样,“在日益增长的功能性机构的好处面前,政治精英会将政治忠诚转移到超国家机构上面,将原来对祖国的忠诚转变为对功能性组织的效忠。”

  安全区域主义是一个近些年才出现的新概念,目前学术界并没有针对安全区域主义的来源、形式和影响进行充分研究。一般而言,安全区域主义是解决区域各国面临的共同安全问题,实现区域和平与发展的一种有效的区域安全安排。它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军事集团和安全同盟,这种区域安全类型往往有一个核心国家,其他国家处于从属地位,主要有冷战时期的北约、华约、巴格达条约组织、东南亚条约组织,还有目前的美日、美韩等双边军事同盟;另一种是建立在平等对话、协商合作、共同安全利益基础上的新型区域安全类型,主要有集体安全机制、相对和平区、合作安全对话、无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区等,近些年来在东亚新出现的“合作安全”以及欧安组织就是这种新型区域安全类型的良好例证。安全区域主义也具有两面性:既可以是解决区域内安全困境的有效方式,也能够成为构建区域堡垒,应对区域外安全挑战的手段。

  货币区域主义是近些年在学术界出现的一个新概念。它实质上是经济区域主义的一个组成部分,但由于其已经形成了较为系统的观点,本文在这里将其单列出来。“货币区域主义”一词是德国学者迪特尔(Dieter)最先提出来的,他将货币区域主义分为区域流通基金、区域货币体系经济货币联盟以及政治联盟四个阶段。货币区域主义与经济区域主义的不同主要体现在前两个阶段上,货币区域主义的前两个阶段主要是货币和汇率方面的,没有涉及其他的经济合作内容,如商品贸易资本流动等,后两个阶段与经济区域主义基本上是一致的。另外,在实践上,欧盟的货币区域主义实践可以算是成功的,东亚货币主义实践原本是比较落后的,但在经历1997年的金融危机的重创性影响之后,也在大踏步地向前迈进,东亚货币区域主义的前景将更为光明。

区域主义发展脉络[2]

  关于区域主义的发展脉络有“三段说”、“四段说”和“六段说”等三种观点。综合这三种观点,本文以为,区域主义主要有四个阶段:

  1.第一阶段:19世纪末~20世纪初。这一时期主要与自由的国际贸易体系的出现相关,由于主要发生在欧洲,因此只是一个“欧洲现象”。1860年,法国和英国签订以自由贸易的、无条件最惠国待遇为基础的通商条约。1880年,荷兰与法国也签订了以无条件最惠国待遇为基础的双边通商条约——柯布登-切维勒尔条约。一直到20世纪初,英国已经与46个国家、德国已经与30个国家、法国已经与20多个国家签订双边贸易协定。这被经济学家道格拉斯·欧文称为“渐进的双边主义时代”。

  2.第二阶段:20世纪30年代。由于一战的爆发,英国所主导的金本位制终结,1933年召开的国际经济会议的失败更是说明英国的世界霸主地位已经终结,而后来的世界霸主接替者——美国在当时还没有表现出应有的实力,在这种背景下,以贸易保护主义重商主义贸易歧视为主要特征的区域主义正式走上国际舞台。在一战与二战之间的这段时期内,英国、法国、德国和美国分别建立起以本国为核心的关税同盟,英国于1932年建立了英联邦,法国于1928年建立关税同盟,美国也与大多数拉美国家签订双边贸易协定。除此之外,其他小国为了能够在大国林立的世界中求得生存,相互之间也签订了一些经济协定,比如,1934年意大利、奥地利、匈牙利签订了贸易优惠区协议。这种以大国为核心、相互敌视和竞争、“以邻为壑”的恶意区域主义导致世界贸易大幅度下滑,贸易冲突不断增多,这是导致二战爆发的一个主要原因。

  3.第三阶段:20世纪50~60年代。1952年,欧洲煤钢共同体建立,1958年,欧洲经济共同体成立,欧洲经济区域主义初步取得成功。随着经济区域主义的顺利开启和成功推进,世界其他区域如北美、南美以及亚洲也有各种经济区域主义的构想。在区域经济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以联邦主义理论、功能主义理论、新功能主义理论和沟通主义理论为主要代表的理论学者都开始乐观地认为,区域主义从经济领域向政治领域过渡是一个必然的过程,民族国家之间的政治区域主义将会在不久的将来顺利实现。但是,20世纪70年代的世界经济大衰退使得以经济为主要特征的区域主义走向衰落。就连曾经对区域一体化充满信心的区域一体化理论鼻祖厄恩斯特·哈斯本人也不得不在1975年宣称放弃新功能主义,而代之以一般性的跨国主义和相互依存理论。

  4.第四阶段:20世纪80~90年代。20世纪80年代末期到90年代初,国际政治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主导国际政治长达半个世纪的两极格局也瞬间崩塌。在这种大变革的背景下,区域主义再次显现出其强大的力量,主要表现为欧洲共同市场的建立、欧共体升级成为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也在这段时间顺势建立。这种以区域为单位,以区域内部整合和区域之间的竞争与合作为主要特点的新区域主义发展起来。之所以称为“新”,是因为与以前的“旧”区域主义相比,新区域主义不仅超越简单的经济区域主义层面,而且还真正具有全球政治的意味。在经济方面,签订优惠贸易协定的国家相当广泛,以至于当前世界上超过一半的国际贸易都是发生在签订优惠贸易协定的国家中,几乎所有国家都至少加入一个优惠贸易协定。区域主义的迅猛发展引起了学术界关于经济区域主义产生原因及其影响的广泛而持久的研究兴趣。另外,当前的区域主义可能正在一种新的区域政治背景下,以不断增多的、在区域层面的、跨越相互联系的多重领域(安全、发展、贸易、环境、文化等等)的行为体(国家和非国家)为主要特征。所以说,这一阶段的新区域主义浪潮的特征比前三次更加难以把握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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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朱锋.东亚需要什么样的区域主义?——兼析区域主义的基本理论.太平洋学报,1997年第3期.
  2. 2.0 2.1 王在亮,王资博.区域主义:概念、类型及发展脉络.理论与现代化,2013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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