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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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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拉斯(Trust)

目录

托拉斯定义

  托拉斯直译为商业信托(business trust,原意为托管财产所有权),垄断组织的高级形式之一,是指在同一商品领域中,通过生产企业间的收购、合并以及托管等等形式,由控股公司在此基础上设立一巨大企业来包容所有相关企业来达到企业一体化目的的垄断形式。通过这种形式,托拉斯企业的内部企业可以对市场进行独占,并且通过制定企业内部统一价格等等手段来使企业在市场中居于主导地位,实现利润的最大化。

托拉斯的垄断组织形式

  托拉斯的垄断组织形式可分为两种:

  1、以金融控制为基础的托拉斯。参加的企业形式上保持独立性,实际上从属于掌管托拉斯股票控制额的总公司,这种总公司是一种持股公司,通过持有其他公司的股票控制额对它们进行金融控制;

  2、以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完全合并为基础的托拉斯。这种托拉斯所从属的总公司是一种业务公司,直接经营产销业务。在总公司下按产品类别或工序、工艺设立若干分公司来管理。

托拉斯的组织特点

  参加托拉斯的企业,既失去了商业上的独立性,也失去了生产上和法律上的独立性。

  所有托拉斯内部的一切业务,如生产、销售及利润分配等,全由托拉斯的领导机构──董事会及其所属机构进行处理。董事会的领导权完全由原来加入托拉斯的一些最大企业的资本家所操纵。独立企业的所有者或股份公司,在加入托拉斯后,即丧失其原有的独立地位,而成为托拉斯的股东,可以按自己所持有的股份取得红利。参加者只有通过拥有大量股票来取得对托拉斯的控制权,也只有通过出售股票来退出托拉斯。而卡特尔辛迪加则是属于不同所有主的许多独立企业的联合体,参加者在生产上、法律上都保持其独立性。所以,同卡特尔和辛迪加相比,托拉斯是较为稳定的。但是,在托拉斯内部各个参加联合的资本家之间经常为争夺企业领导权和股份控制额而进行激烈的斗争。

托拉斯的表现形式

托拉斯
放大
托拉斯

  1879年首先在美国出现,如美孚石油托拉斯、威士忌托拉斯等。托拉斯本身就是一个独立的企业组织,参加者在法律上和业务上完全丧失其独立性,而由托拉斯的董事会掌握所属全部企业的生产、销售和财务活动。原来的企业主成为托拉斯的股东,按照股权的多少分得利润。资本主义托拉斯一方面可以保障投资者的优厚利润,提高投资者兴趣,刺激投资,促进业务扩充,有利于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会减少竞争,阻碍企业技术进步新兴企业的发展,影响中小企业的生存,增加消费者的负担。

  在社会主义国家,托拉斯是社会主义企业的组织形式之一。我国在1963年至1964年,中央工业交通部门先后试办了烟草盐业医药、橡胶、铝业、汽车、纺织机械、地质机械仪器等十二个托拉斯企业。

托拉斯的影响

  现在各大发达国家都先后出台了反垄断法,并且在各国该法案中对这一垄断形式进行了限制,禁止了过于庞大的托拉斯垄断。作为经济行为的托拉斯目前并未完全禁止,一些被认定为并未过度庞大的托拉斯的存在还属于法律允许范围之内。关于判断其是否过度庞大,各国各个时期的判别标准也不尽相同。

  由于一些托拉斯形态在已开发国家目前已被宣布为违法,因此一般上对于托拉斯的介绍,基本上都使用了企业垄断市场的形态之一的说法。另外,由于已开发国家在法规上对于各种托拉斯都进行了各种各样的限制,对于一些以成立托拉斯为目的的企业合并行为,在成立时并不会公开发表其成立托拉斯的目的。目前对于一些同行业企业合并,以及同行业企业收购等行为,很多国家也在探讨其是否属于变相的托拉斯而触犯反垄断法。

  然而,与代表公众利益的反垄断法相反,现代的企业由于受到19世纪末以及20世纪初美国托拉斯企业繁荣的影响,目前把托拉斯化作为企业经营方向的企业也并不在少数。

  与托拉斯相对,对于不同行业不同市场间的企业合并,由于基本上不会造成市场垄断,因此并未被反垄断法所禁止。

托拉斯的主要风险

  托拉斯中存在的风险

  所谓风险是指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这种结果包括盈利和亏损。在这里则是指亏损的风险。广义的信托风险包括信托业务的风险和信托公司经营的其他业务的风险,也包括影响信托公司和信托业发展的各种风险。由于本文主要是对金信信托危机中的资金信托问题进行探讨,因此这里的风险主要指资金信托中信托业务的风险。

  信托风险依照承担者的不同,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信托公司承担的风险和委托人受益人承担的风险。下面将对这两种风险予以阐述

  委托人、受益人可能承担的风险

在托拉斯中,委托人、受益人可能承担的风险主要的有以下几种:

(1)在信托公司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水平所限或者客观环境因素的影响导致信托资金本金遭受损失所承担的财产损失风险;

(2)在信托公司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水平所限或者客观环境因素的影响,导致信托资金收益率低于银行存款利率或者其他投资收益率的机会成本而承担的收益风险;

(3)由于建立一个完善的信托产品流通市场尚存在政策障碍,使得信托产品难以流通,这就使信托产品的投资人或者拥有信托受益权的受益人无法及时、合理地转让信托产品;

(4)当信托公司未尽善良管理人的义务的时候,委托人和受益人有权要求其负责赔偿的责任,但是他们将面对诉讼和举证等责任,这是需要花费时间和金钱的。

  受托人可能承担的风险

在托拉斯中,受托人承担的风险重要的包括以下几种:

(1)就某一信托业务而言,如果无法取得预期收益,信托公司就可能面临难以收取手续费的风险,这将使信托公司无法支付信托业务的管理成本

(2)就某一信托公司而言,如果所管理的信托业务业绩普遍不好,在市场信息充分的情况下,将面临丧失客户、丧失市场份额的风险;

(3)信托公司在营运过程中,如果出现管理不当和过失的情况,信托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

  托拉斯诠释

最初是指一种委托管理协定。我把我的资产交给你保管,你可以实际的支配它们,类似这样的协定就被称为托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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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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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127.123.* 在 2015年11月14日 14:40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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